西门吹雪着实惊讶,没想到陆小凤的灵犀一指果然厉害,连他的剑也夹得住。没错,西门吹雪从见到陆小凤起,便知道了他的身份,毕竟陆小凤的胡子很好认,所以他故意出剑,也是想见识一番灵犀一指。
西门吹雪一年只出四次门,每回只杀一个人,皆是该杀之人。尽管杀人之事在外颇有争议,但有一点很明确,西门吹雪有自己的消息网。万梅山庄的产业很庞大,山庄的财富甚至不比江南花家逊色,然而西门吹雪时年不过十四,家中又无长辈,这座万梅山庄亦是突然就出现了,不少人都猜测万梅山庄有何背景呢。
如今的陆小凤算是初入江湖,虽说名声尚且不显,但此人性情fēng_liú,好交朋友,又十分聪敏,且最能和麻烦事缠在一起。万梅山庄搜集江湖消息,自然不会漏掉此人,西门吹雪便知他的绝技灵犀一指。
“好一个灵犀一指!”西门吹雪收了剑:“既然你喜欢喝酒,何必偷偷摸摸,我请你喝。”
陆小凤当即一喜,一点儿没有刚刚经历了生死一线的后怕和紧张,欢喜又自来熟的去厅中落座,打开酒坛子灌了一气梅花酒,连连赞好。又把目光落在桃朔白身上,十分好奇的问道:“我以为西门庄主性情冰冷,原来也喜欢与友人小宴对饮,恕我陆小凤孤陋寡闻,不知阁下如何称呼?”
“桃朔白,不算江湖人。”
陆小凤一笑,十分爽朗,又摸了摸宝贝胡子,说道:“今日能和西门庄主桃公子一同喝酒,真是有缘分,咱们也算不打不相识,往后都是朋友。我陆小凤除了喜欢喝酒,最喜欢的就是交朋友了。”
桃朔白道:“我以为陆小凤喜欢麻烦。”
陆小凤诧异看他:“原来桃公子听说过我?哈哈,我可不喜欢麻烦,是麻烦喜欢来找我。”
如今的陆小凤正值年轻气盛,对于闯荡江湖兴趣正浓,对于自己声名远播也颇有几分得意。尽管嘴里说不喜欢麻烦,可实际上恰恰相反,他最热衷于解谜题,而谜题恰恰都隐藏在麻烦之中。他又喜欢喝酒,又喜欢美人,朋友都说他是个fēng_liú浪子,实则他的愿望是做个侠探!
陆小凤得了西门吹雪的准许,当真一点儿没客气,痛痛快快的喝了个饱。
陆小凤是个像风一样的浪子,永远不会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哪怕他对两个新认识的朋友十分感兴趣,更对万梅山庄的桃花酿感兴趣,但半个月一过,他终于过足了瘾,临走还顺了一坛子梅花酒。
桃朔白留在万梅山庄住了一个冬天,欣赏了山庄的梅花盛景,春暖花开之时,便告辞离开。
因一时也没觉察到别的异魂,误以为此间仅有潋清姚梅儿两个异数,加之一直没有君实消息,他行走起来漫无目的。
头一年他去了京城。第二年无意间遇到叶孤城,此时叶孤城天外飞仙之名已在中原传开,叶孤城邀请之下,他去了白云城。第三年他遇到被个女人追着跑的陆小凤,又见到偷王之王司空摘星。第四年,他对陆小凤口中的好友花满楼生出好奇,又打算欣赏江南景色,便走到了江南。
正值三月春花烂漫,江南湿润的空气里尽是各色花香,走在路上总能听到农家女哼唱的小调。这样大好时节,城中百姓皆喜欢出城踏青,恰逢前几日春雨连绵,好容易昨日放晴,今日出城之人特别多。或是步行,或是骑马,或是驾车,或是两三好友,或是一家老小,更有做生意的货郎挑着担子,每个人都是笑意盈盈。
闻到空气中的桃花香,桃朔白略停了停,等避开了出城的人潮,这才往城中去。
城中大街铺设整齐,道路宽敞,店铺林立,行人如梭,可见此地繁华。
桃朔白牵着当初买来的枣红马,马背上依旧系着个竹筐装着掩饰用的行囊,一身雪白衣衫,长发如墨,面容俊美,气质出尘,走在这江南城中的道路上,那样的和谐美好,恍若一幅悠然画卷。
路边有一座小楼。
这小楼很普通,乍看与别的江南建筑并无不同,它的特别在于二楼临街的一面不是普通的轩窗,而是一个敞开式的大露台,露台上养着各样花草,看得出被精心伺弄。此时正有个身着淡青衣衫的年轻人弯身抚摸一盆兰草,神情温柔,似在对待最心爱的姑娘,他脸上的笑容浅淡而温暖,像春风暖阳,让人感觉亲切温和。
突然他似受了惊吓,手上力道大了些,摆在窗台上的花盆不小心被他扫落。
街上人来人往,若是砸到了人如何是好?
他反应极快的从二楼轻然飘落,伸手去接那盆花,怎知有另一只手快他一步,先将花盆接到了手中。略微一愣,他温和俊秀的脸上满是歉疚:“花某一时失手,险些砸到阁下,实在惭愧。若阁下不弃,请上小楼饮杯清茶。”
桃朔白却是盯着此人,一直挪不开眼。
尽管第一眼就认出此人乃是陆小凤口中的好友——花家七童花满楼,毕竟他这身轻功,居于小楼,双目失明,极好对上。但桃朔白仍旧很吃惊,他每到一处都会查看君实下落,这回也不例外,分明和以往一样没有任何动静,可当花满楼到了他面前,他却感觉到了君实!
花满楼看不见对方面貌,对方又未走动又未发生,一时也摸不清其身形年纪,着实不好再开口。但凭对方身手,武功定是不低,否则动作不会那么轻盈精准。
“花满楼?我是桃朔白,我听陆小凤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