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运的士著,在文明人处,用金块换到了他们所需要的物品。不幸的土著,由于手上有着金块,遭到了文明人的杀害——他们之中,有的只怕至死也不明白,何以那种在江边随手可以检到的东西,会引得一些人起了杀机。
又不知过了若干年,这段江的江滩和江底,有大量金块的消息,终于传了出去。
遍地黄余。随手可拾埃
还有什么比这个现象更吸引人的?于是,开始是一小批一小批,攀山越岭,干里跋涉,远赴这满是黄金的地域,终于,一大群一大群,成千上万的人,各种各样的人,都涌向那里。
如果人类是一种理性的生物,是一种天性和平的生物,是一种不带侵略性的生物。如果人性中有公平。不贪婪、不凶残、不自私……简单说-句,如果人类不是人类,而是一种秉性和人类截然相反的生物的话,那么,情形就十分好。
再多的入涌到江边来,大家各自把自己捡到的金块收起来。
谁肯起早落夜,谁肯冒险涉到水深及腰的急流中去,谁机敏过人,凭脚趾踩踏的感觉就可以辨出那是卵石还是金块,谁肯向江水更汹捅的上流去,谁就可以得到更多的金块。
-得到更多金块的人,会引起其他人的艳羡,但人人只要肯付出,也一定可以得到更多的金块。
那有多好。
只是,可惜人类是人类。
于是,当大量的人涌到江边的时候,人类必然的行为就发生了,有的人,自己不辛辛苦苦地去捡拾金块,当别人半个身子浸在冰寒彻骨的江水中的时候,他们在火堆旁喝酒取乐,磨着他们的刺刀,然后,当人家带着金块,抱着疲乏欲死的脚步,瞒跚地沿着江潍,回到简陋的栖身所的时候,利刀挥动,结束了他人的性命,他们得到了他人的金块。
也有的人,拥有更多的杀人利器。更多持有利器的人。冲进了一段江流,在利刀挥动之下,声称这段江是他的私产,任何人要在这里捡抬金块,必须听从他的分配。
自然会有人不同意,可是不同意的人,唯一的结果,是他的冒着鲜血的尸体,顺着急湍的江水翻腾出去,清澈的江面上。白色的水花上,溅起鲜红的皿水,等到血水越翻越多,自然而然,这段江流,就属于私产了。
真正捡拾金块的人,依然在豁出生命捡拾金块,但是他们得到的,却再不属于他们自己所有。更有的人。运用更强大的力量,抢夺己有人占领了的地区。-切全是在弱肉强食的自然法规之下。自然进行,优胜劣败。好象谁也未曾发出过什么怨言,都认为天下事,就应该这样。
于是,就产生了一种特殊的人,这种人,生在世上,唯一的行动,就是杀人。奉命杀人,杀人的后果如何,杀人的目的如何,他们一概不理,他们只知道,当需要他们杀人的时候,他们就只有两个选择,杀人或被杀。
即使是这种人,也不会选择被杀的,所以,杀人其实是他们的唯一选择。
这种人,在江域,有一个特别的称呼:”金子来‘。金子是不是来,来得是多还是少,就得看他们杀人是不是够狠,够快,够多。”金子来”,多么动听的一个名称,可是这个名字,是浮在鲜血上的,就像浪花浮在江水上一样,也正像浪花一样,眨眨眼就会消灭,而又一定有新的浪花替代。
在经过了几百年,或者上干年的弱肉强食之后,江边的形势,几乎已经固定下来,形成了一种”`社会组织形态‘‘——这是人类禀性的最伟大的发挥,就像金字塔是人类最伟大的建筑:自基层起,一层一层上去,到最顶,就只有一块石块,这块石块。是真正的统治者,下面一层一层,各有使命任务,自然有种种法规,令得连最底下的一层,一动也不能动。经过几百年或上干年的混乱残杀,自人的身体中迸溅出来朝鲜血究竟有多少,也无可追究,总之,如果那么多的鲜血,在同一时间涌出来,那么,清碧的江水,肯定会成为一片赤红。至今,河滩上和河底的鹅卵石中,还有一种,全部或局部,呈现一种暧昧的,诡异的赭红色口不信可以比较一下,这种赧红色,和干了的血迹,简直一模一样。据说,那就是历年来在江边流血的人的血凝结而成的,这种石头,倒没有什么特别动听的名称,就简单地叫着”凝血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