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雷跟老道长聊了好一阵,而后便告辞离去。
经过一番问话,林雷从老道长说的话里捕捉到了一个很有价值的信息点。
五年前遇害的谷玉昌,来天长镇的目的,就是为了参加“郑将军祭祀大典”。
当年谷玉昌还给将军庙布施了一笔钱,用作庙宇修缮,所以老道长对谷玉昌有着很深的印象。
对于谷玉昌的遇害,老道长也是唏嘘不已……
林雷很快来到了投宿的旅店,这是以家叫做佳兴的旅店是一个家庭式的小旅店。“林先生,你回来啦?”旅店老板是一个三旬左右年纪的寡妇,姓陈。
陈寡妇头发随意地挽成一个发髻,用一支紫红色的蝴蝶发钗别住,不施粉黛的脸上有一双明亮的眼睛。
陈寡妇虽然年纪不算年轻,但容貌也算中上,只是两额略微有点雀斑,并不显眼。她穿着一件蓝色的小外套,配上牛仔裤,让人看了还比较顺眼。
也仅仅是顺眼罢了,林雷并没有别的想法,只是出于职业的习惯,他对任何人都会观察得比较仔细。
见陈寡妇和自己打招呼,林雷微微颔首,算是回应。
陈寡妇的儿子坐在一边,他长得虎背熊腰,可是眼睛却眯成一条缝,嘴角不自然地抽搐着,嘴边还留着口水,而脸上则露出呆滞的表情……
只一眼,林雷就确定这孩子是一个傻子——或者说是智障人。
实在是可惜了。
林雷当初选择投宿这里没有别的原因,正是因为看见老板娘是个寡妇,而且还带着一个傻儿子,生活肯定很艰辛。反正林雷住店在哪住都是一样付钱,算是照顾一下孤儿寡妇吧。
旅店是一家二层楼房的小院落,外面围了一圈围墙,砌墙时墙头上还洒了些碎玻璃渣子,用作防止小偷翻墙入院。
镇上有不少餐馆,但林雷却在旅店订了一日三餐,也算上照顾一下陈寡妇的生意,反正再哪吃都是吃,无所谓的。
林雷询问了一下晚餐的时间,陈寡妇说六点准时上餐。
眼瞅着陈寡妇如此干练,又如此勤劳,林雷心中便对她多了几分好感——并不是“那种”好感,而是觉得这寡妇人还不错,仅此而已。
左右无事,林雷便开始询问陈寡妇关于五年前的那起凶杀案。
林雷看了陈寡妇一眼,问道:“陈老板,我听说五年前天长镇发生了一起命案,你应该知道的吧?”
一听林雷问起五年前的案子,陈寡妇的眉头立刻蹙了起来,她有些疑惑地问林雷道:“林先生,你怎么问起这个案子呢?”
林雷笑着回答道:“这案子最近登上了米国的《悬案》杂志,很多人都知道了……”
陈寡妇轻轻地“唔”了一声,略一思索后,回答道:“林先生,五年前的那个案子很恐怖,好好的一个人,竟然被人砍掉了头颅……哎,真是吓死人了。”
顿了一顿,陈寡妇瞅了一眼厨房,有些不好意思地对林雷说道:“林先生,我这会要出去买菜准备晚餐,就不赔你多聊了。”
林雷微微颔首,笑着说道:“陈老板请自便。”
陈寡妇离去之后,林雷正准备回房间,却见报社摄影记者杜成明胸前挂着他的照相机,回到了旅店。
“咦,林先生,你也住在这里?”
杜成明有些惊讶,没想到林雷也是旅店的住客。
林雷笑了笑,随口说道:“咱们还真是有缘。”
寒暄了几句之后,杜成明便回自己的房间去了。
林雷在院子里转了一圈之后,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林雷洗了一个热水澡之后,随手拿起了房间里的一本书,走到楼下大堂挑了个座位,安静地看起书来。
这时旅店老板陈寡妇已经坐在柜台前,看起来百无聊赖的样子,她瞥了一眼林雷,拿不准是不是应该打断他的阅读,和他说话。
林雷早就看见她了,估摸着陈寡妇应该是做完了手头的活儿,便来大堂守着,便也没跟她打招呼,自顾自地继续看书。
就在这时,两个背着背包的女孩走入大堂,她们是来投宿的。两个女孩一个略高,一个略矮。髙的那个长发,方脸,薄嘴唇,穿着牛仔背带裤,脚上穿着一双蓝色的帆布鞋。矮的那个头上带着一顶帽子,上身是蓝色长袖t恤,下面穿着牛仔裤,脚上穿着灰色的运动鞋。
林雷放下手里的杂志,很快地打量了一番两个女孩。
住宿登记完毕之后,旅店老板带着两个女孩往楼上的房间走去,林雷继续埋头看书,而老板智障的儿子依旧坐在那里,自个儿不知道从哪里找了个开瓶器,饶有兴致地玩着,好像小孩儿一般。
林雷看了一会儿书,感觉肚子有点饿了,于是拿着书走上楼去,正遇到先前投宿的那两个女孩走下楼来。林雷狹窄的楼梯上侧身让她们通过,矮个子女孩经过林雷身边时,好奇地打量了他一眼,脸上立刻露出了一抹红晕。
以林雷的高大帅气的形象,这也是常事,林雷早就司空见惯。
回到房间,林雷吃了一些带来的饼干之后,走到房间的到窗子边,向外看去。
那两个女孩又出现在了林雷的视线中,他们似乎是在结伴逛街。
这两人走进街边的小店里,挑选着各种各样的工艺品,看起来兴致很高。
就在这时,从远处走来了一男一女,男的大约四十多岁了,挺着大肚子,头发稀少,他皮肤有些黑,总是喜欢眯着眼睛东张西望,让人感觉很不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