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穿越重生>种田世子妃>第九十一章 刘茂低头
了出来。

“就是收留浩儿和小宝的那家人开的酒楼?”冯依凝忽地抽动着鼻子又嗅了两嗅,这是她从没闻见过的香味。“这是什么好吃的?怎的这么香?”

“这是花蛤蒸蛋羹,最是绵软、入口即化,娘吃这个好克化,可以多吃些。”刘博远执了羹匙,一口一口喂冯依凝吃蛋羹。“可不就是叶家开的嘛。她家的酒楼开起来了,别家的还不知道还能支撑多久呢。”刘博远呵呵一笑,想起知府李修明在叶婉那里都吃了瘪,父亲被叶婉拿捏住了,也就不算什么了。

冯依凝平日胃口不甚好,每顿吃上几口就饱了。今日却是胃口大开,吃了整一小碗蛋羹,还有些意犹未尽。

“娘再尝尝这个,红烧排骨。龙门酒楼做出来的菜,与咱家做的不同,道道鲜美无匹。这个红烧排骨更是咸香入味,不肥不腻。”刘博远亲手将排骨上的肉剃下,喂冯依凝吃了两块,就将排骨放到一边,道:“娘肠胃弱,这个可不能多吃。再尝尝这道菜。”

冯依凝却是不乐意了:“娘吃着那排骨味道真是好,再给娘吃两块。”

“明儿个儿子再去给娘买回来,今儿个可不能吃了。娘快看看这个,儿子保证这个比红烧排骨还好吃。”刘博远捧着一个小陶罐,慢慢揭开盖子,一股更为浓郁的香味飘散开来。

“啊哟,这又是什么稀奇吃食,竟是比先前的菜还要香味扑鼻。”冯依凝口中唾液迅速分泌,这回她不等刘博远喂,自己拿了筷子,夹起一块火腿,放进嘴里细细咀嚼,顿时觉得满口生香。接连吃了好几口,冯依凝觉得自己已经快吃撑了,这才住了筷子。“这菜叫个什么名儿?娘吃着极好。”她没好意思跟儿子说,她差点连自己的舌头都吞下去。

“这叫佛跳墙。去年儿子在平安镇吃到一回,当时就想要是龙门酒楼能开到泽城多好,这样娘也能吃到了。”刘博远拿了湿帕子,帮冯依凝净面擦手,边与冯依凝说话。

冯依凝欣慰地笑笑,道:“娘知道你是个孝顺的孩子。平日再忙也要按时吃饭,多休息,当心自个儿的身子。”孙潇潇的事她都知道了,心中并没有觉得可惜或是别的情绪,当年她就觉得孙潇潇不好,奈何自己瘫在床上,一应婚事都是刘茂操持的。如今孙潇潇去了,等给她烧完周年,她定要亲自过目,再给儿子挑个好媳妇。

这母子俩在房里温情叙话,刘茂却是孤零零一个人回到了书房。他的心像针扎一样疼,刘博达已经死了,可是依凝还是不肯原谅他。当年,她甚至对刘博远交代好了后事,她说她死后一定不可以与刘茂合葬,不然她死了也不得安宁。她到底是有多恨他?连当年说好的“生同衾死同**”都被她扔到九霄云外去了。

泽城是大城,比平安镇繁华了不知多少倍,叶婉这边忙得都不可开交了。她拢共带过来十九个人,其中五人对厨艺很有天分,都被她强化训练了一下,安排在厨房做大厨;另外又选了一个年纪大些、又老成的少年,与小墩子一起,做了掌柜;剩下的十二人做了伙计。即使人数不少了,依旧有些忙不过来。

叶婉对此倒是很高兴,他们越忙,她就能赚到越多的银子。伙计们忙了一整天,都很累了,却也同样高兴,因为酒楼赚的银子越多,他们拿到的工钱就越高。到了晚上打烊后,叶婉核算了一下账目,仅开业的第一天,就收入六百二十二两零八吊半。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用不了多久,他们就会在泽城站稳脚跟。

收了账册,叶婉大大的伸了个懒腰,对叶睿晨道:“酒楼开起来了,下一步就将客栈也开起来。哥回平安镇将师父接过来吧。要是师兄愿意,也带上他一起过来。”反正他们这宅子够大,别说是多两个人,就是再多十个,也不显拥挤。

“恩。我明儿一早就出发。可还有什么需要的?我一并给你带过来。”叶睿晨手指“哒哒哒”地轻叩桌面,出来这么久,也是时候回去看看,不知道阎罗殿那帮家伙训练的怎么样了?

“对了,把那个何扬也带过来。我看他倒是能文能武,正好客栈的掌柜一时也没找到合适的,正好拿他顶上。”客栈的伙计,叶婉早就找好了,只是掌柜一直没能找到合心的。牙行她也跑了好几回,有点能力的人,不是太奸猾就是太老实,老实的人还可以用用,奸猾的她是断断不要的。只是作为掌柜,必须要八面玲珑才行,老实木讷的可干不了这行。

叶睿晨将叶婉的话都一一默记在心,盘算着将天府他们几个留下来保护叶婉。这个想法一说出来,就被叶婉否定了:“天府先留下可以,毕竟他找到家人了,认祖归宗后,也许他想回去刘家生活。破军和天机还是跟你回去的好,他们也得跟新成员相互之间熟悉熟悉,培养出了兄弟情义,往后合作才会默契无间。我这里你不用担心,我的身手你还不放心嘛?”

叶睿晨凝眉踟蹰了一下,还是点头应了:“也好。那你自己多加小心,我会快去快回的。”

第二日,叶睿晨、破军和天机回了平安镇,这让天府心里有些不舒服。他特意找到叶婉,问道:“小姐,为什么少爷回平安镇了,却是独独将我留下?是不是你们不要我了?”天府很委屈,刘府让他失望透顶,而叶睿晨似乎也因为他找到了家人,就不似从前那样事事严格要求自己了。难道他又要成为没家的孩子了吗?

闻言叶婉一愣,随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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