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热加上一下午的劳作。吐得天昏地暗的邺胜安虚脱般的躺在铺着凉席的床上。迷迷糊糊进入梦乡。
还是那座茅草房子,篱笆围成的小院。猪没有了,鸡也没有了。只有一家人愁苦的脸。连续的干旱,让这家人已经支撑不下去了。于是,一家人收拾简单的家什加入了逃荒的队中。黄路漫漫似乎没有尽头。所有的印象汇集起来就是一个字——饿。
认识的人一个个不见了。野狗撕扯着死人的尸体,看人的眼睛都是红的。男人揪着为了一口馊饭出卖自己身体的女人打。然后,第二天一早,人们在一棵被剥了皮枯死的歪脖树上,发现了女人吊在树梢的尸体。
没有人哭。不是因为鄙夷,也不是因为麻木。而是所有人已经饿的没有力气悲伤。后来,大姐不见了。邺胜安知道,大姐被父亲卖了。只为了四升小米。再后来,小弟不见了。父亲发了疯的找,只找到几根骨头。从那时起,父亲的眼睛就红了。越来越像那些吃人的野狗的眼睛。邺胜安每每对上那双眼睛都十分的害怕。
没过多久,二哥死了。是得了瘟疫病死的。大哥也饿的快不行了。父亲那双猩红的眼睛终于瞄向了小小的邺胜安。
“二妮,快跑……”耳边是大哥歇斯底里的叫喊。六岁的邺胜安发了疯似得没命奔逃,可那双猩红的眼却越来越近。脚下一空,邺胜安忽然惊醒。才发现只是做了一个噩梦。口里发苦,他动了动僵硬的四肢想起来倒口水喝。忽然发现地上直挺挺跪着一个人影。
定睛一看,原来是魏鹏程。拍拍胸口道:“吓死我了。”手一僵,缓缓低头,只见自己衣襟大敞。许久才好不容易找回自己的声音:“你做了什么?”
“我不是故意的。”夜色中,魏鹏程的脸色十分苍白:“你能不能不要杀我?”邺胜安小小年纪就能带出一支令羌人胆寒的军队,自然有冷血无情,狠戾残酷的一面。魏鹏程亲眼见过他割那些俘虏的头颅仿佛收割庄稼一般,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你觉得呢?”邺胜安的声音冰冷。她的心却在颤抖。如果是以前,她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在第一时间要了魏鹏程的命。可现在她下不了手。
魏鹏程膝行到他面前:“如果你不能留我,就让我死在你怀里吧。我喜欢你。在你还是聂小泉的时候就喜欢你。那时候,我只能远远看着你。我就想,如果哪一天能让我像梁鸿驰一样和你同进同出。我死也甘愿。你忽然失踪,我找不到你都要疯了。梁鸿驰告诉我你去了齐州。我就追来了。我那时就想,如果你死了,至少我可以为你收尸。我并不敢奢望和你在一起。可是老天爷很眷顾我不是吗?你好好的活着。但我并不满足,你知道吗?我并不满足。我想让你知道我的心,我想让你也喜欢我。”
“我故意妆扮成女人的样子,就是为了勾引你。我一边唾弃自己的无耻,又一边疯狂的想要引起你注视。我要是早知道你是女子就好了,可我不知道。”
邺胜安的手下意识捉住魏鹏程的脖子。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已经习惯了将自己藏在层层壳里。魏鹏程却将那壳打开了一道裂缝。她真的很想掐死他。可是……
她想到了那个一啄而散的吻,手指不可控制的颤抖。沉声道:“你说过,那些只是你在开玩笑。”
魏鹏程苦笑道:“那时,你是男人啊。我不敢让你知道我喜欢你。我怕你离我而去。毕竟‘分桃断袖’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你曾经是统领十万雄师的将军,我怎么能为了一己的糊涂念头让你的声名蒙羞。”
邺胜安低头:“那现在呢?”
魏鹏程抬起头,仰望着邺胜安:“我可以不死吗?我实在舍不得离开将军。”
“你告诉我,我该怎么办?”邺胜安伸手捧起他苍白的脸:“大小姐出身富贵,文武兼备,只因自己是个女子便处处受制。空有一身抱负不得舒展。而我只是个江湖漂泊的浪人,不如大小姐万分之一。如果我是女子,我能干什么?”她问的异常认真。
“……”魏鹏程闻言,心酸的要命。她怎么可能像寻常女子那样过一辈子?她可是曾经手握十万大军的将军。
一颗晶莹的泪珠从邺胜安目中滚落,夜色中闪闪发亮。魏鹏程缓缓站起身,轻轻将那泪痕吻去。低声道:“你心里是有一点喜欢我的,是不是?”说完退后两步,凄然一笑道:“可你还是信不过我的是不是?我不会让将军为难的。魏鹏程这就去了。”转身向外走去。
邺胜安一把拉住他,紧紧握着他的手腕,整个人都在抑制不住的颤抖:“我不想杀人,我不想杀人……”
魏鹏程的泪水顿时流了下来。反身一把将她抱住,哑声道:“谢谢你的信任,谢谢你肯信任。我不会让你失望的,永远不会让你有机会对我起杀心。”说完松开邺胜安转身出屋去了。
邺胜安心乱如麻。在床榻上直坐到天亮。过去的一年,是他二十年生命里最安逸的时光。不用为饱暖生忧,不用为战事焦灼。平平淡淡,踏踏实实。这一切,全都是因为有魏鹏程的缘故。但是,如今魏鹏程知道了自己的秘密。一切还能和过去一样吗?那未知的迷茫,让邺胜安从心底里觉得恐惧。
魏鹏程推门进来。身上换了一袭淡青色衣裙,乌黑的头发用一根丝带束在脑后。虽然仍是女子打扮,脸上却没有化妆。与往日的艳丽不同,一派清雅容光,竟有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