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本来还以为明家会看着他哭的这么惨的份上给他一些钱,可谁想到,明家根本都不理他。
这事闹得!
……
吃过午膳,明菲便在书房内口述,小雅撰写《保障条例》。
为什么是《保障条例》,而不是《保险法》,是因为,这项条例,是她明家私有,而不是国家律法,所以不能冠以“法”字。
明菲前世是财务出身,对于公司员工理赔什么的,她也会与保险公司交涉,所以也懂得保险公司的运行。
恰巧是前世懂得这些,所以明菲叙述起来,毫不费力。
而且,她的叙述,很简易,并没有保险法那么细致到位。
她设立的《保障条例》内,只是说明了明家会为所有员工设立相对应他职位的保险,若是在职期间意外伤亡,获得的赔偿相应制度,同时是非职时伤亡,又该如何对应。
职位越高,获得的赔偿也会越大,同时,明家会每年拿出一部分钱,扩充到专项基金中,若每一年的专项基金未花完,便会把这项基金用于建设助老机构:如养济院,还有孤儿收养所,如孤独园、及少儿学堂等。
当然,这些一切,还是以明家员工的鳏寡、遗孤、直系亲属等,为主要受益人。
虽然这里是古代,是个等级分明,人分三六九等的时代,但明菲的骨子里还是觉得,应该一视同仁,给予所有人尊重。
你尊重别人,别人才能尊重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