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渐渐的黑了下来了。
风沙依旧没有消停,还在旅馆的外面肆意的舞动着,令呼啸的风声不绝于耳,喧嚣无比。
不过,随着夜晚的降临,气温也逐渐的开始降低,变得清冷了起来。
某一刻里,一道身影从旅馆里出来。
身影的主人,正是方里。
方里抬起头,看着眼前肆虐的风沙,却是没有任何犹豫的抬起步伐,迈入了沙漠中。
“呼!”
呼啸的风声中,沙粒不断的拍打在方里的身上,令得皮肤都带来了一种刺痛感。
方里就这么不断的在沙漠中走着,一直走到看不见旅馆为止。
直到离开了一段极远的距离以后,方里才停下了脚步。
“好了,出来吧。”
方里有些突兀的说了这么一句。
“一直都在暗地里监视我,真是辛苦你了,现在我出来了,你应该不用担心会被夏娜与席尔薇给发现了吧?”
话音,在肆虐的风沙中以极快的速度被掩盖了过去。
但是,半空中,却是有一道身影陡然落了下来。
“感觉很敏锐是也。”
“值得称赞。”
冷淡的两个声音,告诉了别人,来者到底是谁。
“那么,大名鼎鼎的万条巧手找我有什么事呢?”方里看着前方的身影,丝毫不意外的笑道:“虽然我多少有些猜测,不过还是请两位亲自告诉我吧。”
方里的话语,让威尔艾米娜将目光投了过来,迎向方里的视线。
只不过,威尔艾米娜并没有直接将自己的目的说出来。
虽然对于本人来说有些拐弯抹角,可威尔艾米娜还是问了这么一句。
“你知道约定的二人吗?”
闻言,方里的眉头微微一挑。
约定的二人。
这不是一个名字,而是针对两个存在的称呼。
这两个存在,一个是人类,一个是使徒。
更准确的来说,其实应该说一个是密斯提斯,一个是红世魔王才对。
密斯提斯的名字叫做约翰。
红世魔王的名字叫做菲蕾丝。
之所以将这两个存在一起称呼为约定的二人的理由很简单。
因为,这两个存在乃是一对恋人。
“约翰一开始的时候还是人类。”
威尔艾米娜就这样毫无征兆的开始了诉说。
“他并不是因为与菲蕾丝相遇以后坠入爱河,而是从出生开始便被菲蕾丝给养育成人的。”
那位红世魔王本来与其余的使徒一样,都是从红世来到现世,为了过上放荡不羁的生活而肆意吞食人类,被火雾战士们视为必须讨伐的对象。
可是,某一天里,这位红世魔王在心血来潮的情况下,将一位婴儿一直带在了身边,最终将其养育成人。
这位红世魔王根本没有想到,被自己给养育长大的孩子,竟是深深的吸引着自己。
于是,两人就此坠入爱河,成为了一对恋人。
“但是,人类与使徒是无法在一起的。”
不是因为双方有着种族上的差别,而是更加现实的问题。
身为人类的约翰迟早有一天会年老死去。
菲蕾丝为了生存,需要不断的吞食自己恋人的同胞,随时都有可能被火雾战士给讨伐。
这样的现实,让两人在根本上不可能一直在一起。
因此…
“为了能够永远的在一起活下去,约翰主动成为了密斯提斯。”威尔艾米娜低声说道:“只要成为密斯提斯,那就不需要再为人类的寿命担心了是也。”
然而,密斯提斯只是体内藏有着宝具的火炬,随着残存的存在之力逐渐消耗,不需要多久就会连同存在本身一起消失。
这根本谈不上是为了永远的在一起活下来而做出的选择。
“可是,约翰与菲蕾丝制造的一个宝具却颠覆了这种状况。”
威尔艾米娜直视向了方里,面无表情的出声。
“那个宝具,能够干涉时间现象,在零时恢复持有者的所有存在之力,只要有了那个宝具的话,那约翰就能一直作为密斯提斯而活下去,还能将存在之力提供给菲蕾丝,让菲蕾丝不再需要吞食人类,从此也不会再被火雾战士视为敌人了是也。”
没错。
为了能永远的在一起,约翰与菲蕾丝制造出了可以恢复存在之力的红世秘宝。
那就是零时迷子。
永远的恋人约翰。
彩飘菲蕾丝。
被称为约定的二人的这对情侣,就是零时迷子的制造者。
而约翰,就是零时迷子本来的拥有者。
“上天并没有眷顾约翰和菲蕾丝,即使两人为了永远在一起而做出巨大的牺牲,最终,还是被分散了。”
威尔艾米娜那冷淡的声音带上了旁人无法察觉的沉痛。
“某个异常强大的红世魔王袭击了那两人,在经过几番波折以后,让零时迷子的持有者死去,零时迷子则进行了转移。”
那是体内藏有宝具的特殊火炬,即密斯提斯的一种特性。
一旦身为藏宝库的密斯提斯被破坏,那其体内的宝具就会随机转移到另外一个火炬的体内,令其成为新的密斯提斯。
零时迷子就在这样的情况下遗失。
照理来说,应该是转移到了另外一个密斯提斯的体内才对。
“但是,这个宝具却落在了你的手里。”威尔艾米娜面无表情的说道:“那个宝具实在太危险了是也。”
这并不是危言耸听。
约翰虽然不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