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朱慈煊的设想,这场仗,不光靠人打,还要发挥兵种的优势,象军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环。
象军作为一种特殊兵种,在东南诸国中普遍存在,一望无际的原始丛林里为它们提供了近乎理想化的栖息之地,在三百年多前的明末,整个南亚地区几乎遍布亚洲野象群的身影。
大象不但可以替代马匹运输货物,还能搭载士兵,运送伤员,在战场上,这些庞然大物能发挥的作用不容小觑,仅东吁军队中就有多达上千头大象,训练大象的传统也由来已久。
几百年来,整个东南亚地区一直流传着“象吃马”的传说,三百年前,蒙古铁骑所向披靡,鞭笞欧亚大陆,却唯独在征讨越南时吃了大亏,丢下数万尸体就仓皇北上,百年后,八旗禁旅横扫中原,却在清缅战争中一溃再溃,惨败到让那位“十全老人”挂怀一生,临死前仍嗟叹不止,茂密的丛林对骑兵来说,几乎是一个无解的噩梦。
即便到了近现代,这种情况仍未改观,中国远征军十万精锐,命丧缅甸野人山的难以计数,拥有现代化装备的灯塔国大兵,进入东南亚后,也是束手无策,鏖战数年后,只得夹着尾巴灰溜溜地从泥潭中脱身。
破解丛林作战,简直是一个战争迷题。
然而,眼下朱慈煊却找到了一点点窍门。
东吁军队中,象军最大的用处并不是作战,而是充当向导,大象是一种特别聪明的生物,记忆力极强,嗅觉远比人灵敏,听觉能力也超过一般动物,在丛林中,它的优势更为明显,比马和犬类都要还用,经过特殊训练后,象军往往可以找到几公里外的记号,动物学上著名的“大象墓园”现象恰好可以印证这一点。
朱慈煊还记得,他困居在阿瓦旧城时,缅人的杂耍团里就有几只大象,都是人从小养大的,表演起来灵活异常,而且还特别通人性,喂些食物便能卖力好久。
李嗣兴虽然等人知道缅人有象军,但没有打过太多交道,至于如何运用就更不清楚了,的确也是,在平原地带,这种庞然大物太过笨重,实在是累赘,碰见的也少。
“象军?”有人开始嘀咕。
“训练后的大象通的人性,是丛林中的天然向导。”朱慈煊道。
众人听说过老马识途,眼下又有“大象”识途,确实觉得稀奇。
“我方如果有几十头象军引路,就不会失去方向,诸将看孤所指的地方。”
跟着朱慈煊的思路,众人盯向了朱慈煊手指的地图,看着看着,似乎一下子豁然开朗,缅北一带,都是莽莽丛林,只有几条通往阿瓦城的道路,除了克钦族和掸族人的聚集地,大片大片都是无人区,而这些地方都紧贴着滇缅边境和阿瓦城周边,吴三桂的兵马如果被引到这里,必然会进入毒瘴丛林的恐怖怀抱。
“嘿,太子爷的办法在理儿。”
熊逸飞叫出声来,李嗣兴等人也不约而同的抬起头来张望,殿下所言确实是一个好办法,到了密林当中,哪还有什么人多人少,不迷失方向就万事大吉了,如果有大象引路,他们的兵马就科比把吴三桂的大军分割开,这样以来,明军人员上的不足就被极大掩盖,凭借着地形地图的优势,他们还会占有某种优势。
“这些地方都是野兽众多的绝境险地,末将没记错的话,这里,这里,还有这边,有几处断崖。”白湘绣在地图上比划道,她的骁骑营是明军唯一的骑兵部队,在来缅都的路上,接连走了几处岔道,她印象可谓深刻。
“所以,殿下的意思是把吴贼的兵马诱至林中,分而歼之?”白文选苍老的声音再度响起。
“正是这个道理”朱慈煊点头,“我已经将这个想法传信给了晋王,不知道他会不会同意?”
“弃守铁壁关,恐怕...”白文选欲言又止,他了解李定国的秉性,虽然用兵有道,性子却谨慎,恐怕不会同意这么大胆的计划。
“殿下如果能说服老夫一件事,我愿亲自为殿下的计策担保。”片刻后,白文选又说道。
“军门请讲”
“吴贼一定会入丛林吗?殿下如何保证?如果吴贼大军沿着大道直扑缅都,殿下又如何施展诱敌深入,分而歼之的计谋?”
白文选的一连串提问也正是所有人心中隐藏的疑问,御敌之策固然讲得好,但并不意味着百分百成功,有一个严峻的问题摆在众人的面前,明知山林凶险,吴三桂大军会上钩吗?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一切就是纸上谈兵。
“此事关乎社稷存亡,非战不可,胜则存,败则亡,巩昌王须知,孤不是一时兴起。”刚才那一套朱慈煊可不是在天方夜谭,偶感而发,几个月来他一直在琢磨这件事,前前后后需要注意的大事小事,他都尽可能想的明明白白,完美无缺说不上,至少经得起推敲。
“吴贼亲率大军,不是为了攻取阿瓦,灭掉东吁,而是为了铲除明室,寻我父子,在他的眼中,十万兵马,都比不得我父子二人的颈上人头。”
朱慈煊站起身来,目光依次从四人脸上划过,最后落在了白文选的头上,缓缓地,眼神变的冷冽起来。
“孤就以自己的脑袋做诱饵,引吴贼南下,唯有如此,才能让他放心大胆的进入山林。”
朱慈煊此话一出,所有人骤然变色。
“殿下!”
劝阻声齐刷刷的在大殿内响起,一阵高过一阵。
“殿下千金之躯,万万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