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汤以情的话题转的有点快,林初雪有些反应不过来。

“我们的任务就是要见到这个来视察的负责人。”

“为什么?”

“哎呀真笨,我们可以偷偷收集下资料,到时候先下手为强呀。”汤以情手握成拳,一副慷慨就义的模样让林初雪不忍。

然而汤以情却还没完,只见她瞬间又双手撑鄂作少女憧憬状,只差双眼冒心,自顾自地说道:“我还听说了,这个新上任的负责人很年轻而且很帅。说不定在他视察期间和我……哦不,和你发生一段不打不相识,然后一见钟情,二见倾心,三见定终生的浪漫爱情故事。哦,不行,想想都觉得好苏。”

是想想都觉得好俗吧,林初雪在心里吐槽。

忘了说,汤以情还是某当红站的驻站作者。擅长言情小说,不论是古风的还是现代的,都能信手拈来。所以,脑洞比较大。

“大嫂,你小说写多了。”林初雪满头黑线的看了眼还在做少女捧心状的汤以情,转身就想走,“既然嫂子你不想逛街,那我就回去了。”

“哎哎,雪儿你别走啊。”汤以情脚步踉跄地跟过去,将一心往外走的林初雪又拉了回来。

“哎哟。”或许是跑的太急,又或许是地板太滑,汤以情一个不稳,差点摔倒在地,幸亏林初雪眼疾手快的抱住了她。

林初雪低头,视线落在汤以情的高跟鞋上,无奈的开口:“嫂子,其实你真没打算逛街,只是想来看传说中的帅哥吧?”不然,怎么会穿跟又高又细的鞋子过来?

习惯了穿高跟鞋的女生逛一天都不是难事,但是林初雪和汤以情都是那种习惯穿运动鞋和平底休闲鞋的人,要让她们穿高跟鞋别说是逛街,走一段路都跟要命似的。

被林初雪戳穿了小心思,汤以情有点羞恼。她含羞带怒的瞪了林初雪一眼,矢口否认:“才不是。”尔后又欲盖弥彰的补充道:“不许跟你哥说。”

“知道了。”林初雪憋着笑,允诺帮汤以情保密。

其实林初雪也清楚,汤以情就是纯粹的喜欢看美好的东西,不仅是帅哥,若是遇到美女,她也能像个变态痴汉似的盯着人家看。汤以情在家也是一副宅女打扮,但出门的话还是会注意下形象的。就像有些人在家再怎么邋遢,但出门一定会拾辍的光彩照人是一个道理,并不是丢人的事。不过,她穿高跟鞋出门,在林初雪看来,绝对是脑袋被驴踢过。

“我就知道咱雪儿最好了。”汤以情挽着林初雪的胳膊,不留余力地夸赞她。

不过,夸归夸,对林初雪要回家的提议却是坚决反对的。

最后,林初雪只得陪汤以情从一楼逛到了四楼。到中午的时候,已经是大包小包挂满了两手。当然,第一样买的东西便是平底鞋,否则,让汤以情穿着那高跟鞋逛商场,早就哭爹喊娘了。

将东西寄存到服务台后,两人去六楼的麻辣锅搓了一顿。

“我去下洗手间,你要去吗?”吃饱喝足后,林初雪想要去方便一下,起身的时候问汤以情。不过汤以情摇头拒绝了,林初雪便抓着自己的手机独自前往洗手间。

走到半路的时候,收到了微信的信息提示,林初雪点开一看,是江湖里的小伙伴们在微信群里热聊。原来是月恋风发了她和风倾月吃西餐的照片,锦绣看了馋的不行,情深缘浅在安慰他,并承诺等到节假日,就带锦绣去吃。

林初雪看手机一时入了迷,忘记自己还在走路,一个不慎,竟然直直撞进了迎面而来的人的怀里。手里的手机,也被撞的跌出了手心。

“……”措手不及的林初雪一时间愣在了原地,贴在一个陌生的胸膛上,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手机做自由落体运动。此时此刻也不知道是该先和人道歉,还是先去拯救自己的手机。直到她的眼前晃过一条长臂,尔后她的耳边想起一道低沉又性感的声音。

“你没事吧?”自头顶倾泻而下的声音,终于拉回了神游的林初雪。她反射性的抬头,第一反应却是:这人好高啊。因为身高160,在南方不算太矮的她,只到人家的肩膀。抬眼,首先看到的就是那冒着清渣的下巴。第二反应则是:这人好帅。

鼻梁高挺,剑眉星目,棱角分明。眼神深邃,薄唇亲抿,虽然显得有些严肃,却丝毫不影响他帅气的面容。他穿着一身休闲运动长衫长裤,将修长却不粗犷的身材显露无疑。看起来年纪不大,二十出头的样子。

“啊,没事,谢谢你。”几秒后,林初雪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并后退一步,退出对方的怀抱。

“这是?”男人将一个黑色手机递到林初雪的面前,指着上面垂下来的,唯一一个装饰物品问她。

那是一只q版的穿着白凌波的五仙小吊饰,是林初雪玩江湖的本命门派,在某宝上淘来的。她特别喜欢,所以才挂在了手机上。

“额,这是我玩的一款游戏的手办。”林初雪虽有点诧异对方的关注点,但还是礼貌地轻声解释。

“江湖?”

“嗯。”林初雪点点头。现在国内很多年轻人都在玩这个游戏,就算不玩,游戏方宣传的力度也不小,或许对方看到过广告,所以知道江湖也并不奇怪。

“五仙,是个不错的职业。”男子将手机塞到林初雪的手里,丢下一句话,便扬长而去,留下林初雪愣在原地。

知道江湖不足为奇,但是能从自己的吊饰就看出门派的,十之八九是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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