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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清风说话了,“这几个人恐怕不是什么好人。”

袁书聿点了点头,“是的,我也这么觉得。但是,他们怎么看到你就紧张起来了呢?似乎看出来了你是警察。”

袁书聿看了看何清风。何清风穿的是便装。

身上没有一点表露他身份的东西。

何清风点了点头,“我的衬衣,虽然没有任何标志,但是,是警察系统分发下来的。一般人认不出来,那些小偷,有经验的犯罪分子,惯犯,还是能认出来的。”

袁书聿恍然。看了看何清风的衬衣。

果然,和寻常衬衣还是有些不同的。

纯色的,蓝绿色,料子很好。

很快,车子开动了。

袁书聿看了看窗外的风景。

三月了,虽然是北方,植物都已经发芽了。

入目都是一片朦胧的绿色,让人觉得十分舒服。

袁书聿是第一次去京城。

去华夏国的首都。

这个地方,不管怎么样,袁书聿一定会去的。

不仅因为,他会考上华清大学,还因为,他前世的亲生父亲,亲生母亲,都是来自那里。

只不过,他没有想到,这么快,他就要踏足京城了。

虽然现在,他还没有踏足京城,但是,京城里,他的仇人已经不少了了。

比如王家的人,比如袁家的人……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人急急匆匆走了过来,看了看座位号,坐在了袁书聿,何清风的对面。

这个人,面色红黑,一看就是经历了风吹日晒的人。

而且,面颊上还泛起两团高原红。

这人非常警惕,小心翼翼看了看袁书聿,何清风,才放下了行李,然后坐在了两人对面。

而在他的肩膀上,还背着一个随身的大包。

坐了下来,这人对着袁书聿两人笑了笑,“我叫彭引强,你们好。”

袁书聿点了点头,“我叫袁书聿。”

何清风也是点了点头,“我叫何清风。”

彭引强从随身的包里,取出了一些熟食。

有一袋子切好的猪耳朵,猪蹄,还有一只烧鸡。

彭引强对着袁书聿两人说道,“一起吃些吧?我还没有吃早饭呢。”

袁书聿摇了摇头,“谢谢,我吃过早饭了。”

这些普通的食物,烹制得也不怎么精致,根本引不起来袁书聿的兴致。

何清风也是摇了摇头,“我也吃过了。”

虽然这个人看起来不像是坏人,但是,何清风一向警惕,从来不吃陌生人的食物。

这个人“嘿嘿”一笑,就开始大吃起来。

袁书聿看着这个人,想起来了自己的父亲袁承德。

曾经,袁承德面前要是能有这几样熟食,然后还能喝点小酒,他就觉得满意极了。

最近家里的情况好多了,这些东西袁承德还会吃,但是不会这样没有节制的吃了。

这些东西太过油腻,烹制的手段不好,其实是比较不健康的。

而这个男人,一看,就是吃过苦的人。

猪耳朵,猪蹄,还有一只烧鸡,吃得满嘴流油,显然非常尽兴的样子……

而在另外一节车厢里,四个看起来很普通的人在车厢的连接处说话。

这四个人赫然是看到何清风就有些紧张的那四人。

一个白白净净的人说话了,“文哥,怎么办,那人对面坐的是警察。”

文哥沉思了一下,还没有说话,旁边一个瘦小的年轻人说话了,“兔子,你怎么胆子这么小。我三儿跟随文哥也不是没有见过警察。怕什么怕。有时候,那些警察比寻常人还胆小。”

另外一个又高又壮又黑的汉子说话了,“文哥,我铁头听你的。你说干就干。”

文哥身材不算高大,只能算中等,带着一副眼镜,看起来颇有几分文化人的气质。

但是,熟悉文哥的人都知道,这个文哥最是心狠手辣。就和草原上的秃鹫一样,逮住猎物,就不会放手。

文哥说话了,“跟随了几千公里,终于确定,东西在这人彭引强的手上,我们不能放弃。”

三儿,铁头都使劲点了点头,兔子有些犹豫。

文哥笑了,“那警察身上没有带武器。估计也不是执行公务。要让他不出手,还是很简单的。我们从那个彭引强身上得到了东西,下一站就下车。然后就是天高任鸟飞了。”

“这东西一旦出手,我们就可以金盆洗手了。所以,担点风险,还是值得的。你们说呢?”

三儿拍了拍胸脯,“我自然是跟着文哥了。”

铁头点了点头,“我一切都听文哥的。”

三人看向了兔子。

兔子皱了皱眉头,“既然大家都要干这一票,那我也不反对。不过我还是觉得那警察,还有那警察身边的年轻人有些诡异。”

文哥笑呵呵拍了拍兔子的肩膀,“那个年轻人肯定不是警察。这一点我可以确定。他没有警察该有的机警和纪律性。一看就是有些恣意的年轻人。应该是那个警察的晚辈。”

随即,四人开始商议起来。

坐火车的确是无聊,大概除了看风景,就是和陌生人说话了。

彭引强很是健谈。

但是,不管是袁书聿,还是何清风,都从彭引强的表情,动作,话语内,感觉到了彭引强对他人的防备,瞬间就觉得没有意思了。

很快,攀谈了一会儿的三人,就沉寂了下来。

离下一站还有半个多小时的时候。

文哥四人走进了这节车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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