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川一走出辅导员办公室,立刻飞奔向自己的坐骑,生了锈的链条拖着那辆自行车,熟门熟路地来到了他打工的酒吧。

刚到傍晚,酒吧还没开门,白川是来领薪水和做最后的道别的。

他从大一起在这家酒吧打工,从侍应生做到调酒师,如今已经是第四个年头了。虽然每晚都被倾轧掉好几个小时的睡眠时间,但时薪真的不错,如果不是因为收到了正式的offer,白川还真不愿意辞掉这份兼职。

昨天是他的laday,本来打烊之后就可以和老板结算,但包场的客人闹出了一点纠纷,有几个人喝着喝着上了头,不知怎么抄起酒瓶开始撒疯。白川眼看着吧台边的一个青年快要被战火波及,好心拉了他一把,结果自己手臂上挂了彩。

局面很快被保安们控制了下来,老板忙着调解现场,让白川自己赶去看个急诊。

白川当然没钱去看医生,不过难得提早下班,开开心心地踩着小破车回到宿舍,找了两张邦迪把伤口一贴,倒头就睡。第二天起床只觉得神清气爽,完全不记得自己受了伤的事。

到了酒吧,老板自然关心了一下白川的伤情,还提出要报销医药费,白川摆摆手说不用,又谢绝了老板提出的吃个饭欢送他的提议,马不停蹄地朝下一个目的地赶去了。

今天是个大日子。

不是他白川的大日子,是秦皓的。

没错,今天是秦皓第一次开个人演唱会的日子。

白川和秦皓从小家住对门,一块儿摸爬滚打长大的。

到小学毕业之前,白川看秦皓还和隔壁张三李四王二狗子一样,该打打该闹闹,踹屁股的时候绝不心慈手软。

但是到了初二的时候,秦皓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长着长着画风突然就和一群小屁孩不一样了。以前跟大家一起糊泥巴的那张脸,洗干净了眉清目秀到令人惊叹的程度,文艺汇演时上台领个唱,小西装一穿、小身板一挺,让几个同学的妈妈看得目不转睛,从此隔三岔四让自家熊孩子给秦皓带零食吃。

白川那时候的审美水平还停留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虽然隐隐约约觉得小伙伴站在人堆里特别扎眼,除了不太忍心朝他屁股下脚以外,倒也没啥别的感触。

真正让白川领悟到自己的青梅竹马是绝色,还是在高一文化节的时候。

白川和秦皓一路孽缘,上完九年制义务教育后还是同班同学,那年文化节他们班里排了一台话剧《哈姆雷特》,秦皓被全班公投为男主角扮演者。根据台词设计,这本来是个恶搞节目,颇有现在网剧插科打诨的风格,排练时大伙也是笑得东倒西歪。

然而正式演出时,秦皓穿着租来的戏服,一身繁复的中世纪宫廷装束衬得他肤色越发白皙,不仅没有众人预想中爆笑的效果,反而被舞台的强光打出了一种惊心动魄的美。

秦皓登场的那一刻,整个大礼堂鸦雀无声,随后,在女生们此起彼伏的惊叹声中,白川终于承认自己人生中的前十多年是瞎了狗眼了。

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什么白川和他愉快的小伙伴了,他变成了秦皓的裙下之臣。嗯,通俗点说,就是脑残粉。

白川是一个勇于直面惨淡性向的人。小时候他没少抄秦皓作业、抢秦皓玩具、把秦皓扑倒在冰冷的水泥地上,从今往后,这些他当然不会做了,不仅如此,他还要翻倍的补偿人家。

于是乎,秦皓发现那个挺烦人的发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早上温好的牛奶和热乎乎的里做完的作业和订正好的卷子,是考试前划好重点整理打印的笔记,是篮球赛上穿过对方五个人送到他手上的那颗球。

还有,是他在橱窗外看了一个月后突然消失、又在他床头出现的那把吉他。

到高考的时候,秦皓对白川这个跟班的满意度已经达到了历史巅峰,甚至在填报志愿的时候,他都主动打电话问了问白川要不要和自己去同一个城市。

电话里的白川欣喜若狂、不用看画面就知道他一定点头如捣蒜。白川的成绩本来就比秦皓好,最后自然是如愿以偿,两个人一块提着行李箱上了往东的列车。

秦皓的考分堪堪过线,志愿是被调剂过的,和白川不在一个系,自然也就不可能在一个宿舍。开学没到一周,白川扭扭捏捏地问秦皓要不要一块出去租房子住,秦皓那会儿已经在组乐队了,正嫌住宿舍晚归不方便,几乎是想也没想就答应了。

他一点头,白川立马包下了其余的工作,从看房、询价到签约全部一手搞定,过了两周,秦皓同学直接拎包入住。

原以为从此近水楼台先得月的白川,发现两个人一人一间卧室,白天都要上课,晚上秦皓又要排练到深更半夜,再加上他自己为了付房租等等开支开始打工,两人能照面的机会反而是越来越少。

这样的结果就是,白川每次看到秦皓,就会摇起尾巴恨不得扑过去,但秦皓却觉得这家伙越来越黏人、也越来越麻烦。终于,在挂名同居两个月后,秦皓以“看着白川的脸毫无创作灵感”为由,让他卷铺盖走人了。

白川从十五岁那年脑子进水喜欢上秦皓以后,已经习惯了一切惟命是从,被赶出房门固然伤心,他居然也没有提出异议,更可歌可泣的是,那间出租屋的一半房租水电煤,他还是认认真真地交了四年……

秦皓在音乐上的才华绝对不是盖的。

大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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