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都市现代>快穿之灵魂交易>第92章 一见文轩误终身

这一段时间,季书时都没什么要事,隔三差五地便会抽出时间来见林思祁,偶尔还会带一坛子林思祁喜欢喝的美酒。

“这次又是什么酒?”

林思祁看着季书时身后那人怀中抱着的酒坛问道,这几日他都快把这京都内所有的好酒都尝遍了,嘴也越发刁钻起来。

“你喝一口不就知道了吗?”

季书时给他满上,一股清香顿时弥漫开来,林思祁眼睛一亮,笑道。

“原来是桃花酒。”

桃花酒,顾名思义就是用桃花酿成的,一般味道甘甜中微微带着苦涩,后劲也不大,是一种哥儿喜欢喝的酒,不过林思祁可不相信季书时会带不烈的酒给他。

果然轻抿了一口,在那阵甘甜过后味道突然变得火辣辣的,舌尖像着了火,一直烧到喉咙处,咽下去后倒又觉出辛甜味来。

林思祁整个人都沉醉在了这种绝妙的口感中,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睁开眼睛,回味般地叹道。

“竟能把桃花酒酿出这个味儿来……要是你以后不带酒给我喝了,这得多痛苦。”

季书时听了他的话,再瞧瞧他的样子,心里觉得好笑,道。

“只要你想喝,我随时都可以带酒给你,不过占了我这么大的便宜,你就没有点表示?”

“表示?这可难办了,你是皇子,不缺钱也不缺任何东西……这样吧,我舞剑给你看行不行?”

林思祁说着便抽出随身携带的青烟剑,一个翻身跳出了“飞岩亭”。

青衣白剑,地上一层粉色的花瓣被剑风带起又簌簌落下,季书时看着院中那人舞剑,不时地喝一口酒,等到林思祁一剑舞完,杯中的酒也被他喝完了。

这时,季书时隐隐觉得胸口在发热,他以为是喝多了酒的缘故,并没有太注意。

“怎么样,够付得起酒钱吗?”

林思祁三两步走到亭中,青色的衣衫上点缀着一点一点的粉色花瓣,是之前舞剑时粘上的。

“够,当然够了,方家大公子的舞剑可不是谁都能看到的。”

季书时戏谑地回道,为两人都斟上了酒。

因为这次喝得有些多了,回去时季书时让人弄了轿子来。

坐在轿子里,季书时揉着发昏的额头,没了别的事分散他的注意力,他这时才察觉到,胸口那处烫得惊人。

也不知道是想到了什么,季书时揉着额头的手一顿,他猛地扯开自己的衣服,看到胸口红得滴血的痣,脑子清醒了大半。

他的身体不是早就没了哥儿的特征了吗?怎么会有这种反应?

季书时不敢耽搁,让人加快速度,一到府内便让人请了大夫过来,除了大夫外,其他人统统都被他赶了出去。

“怎么回事?”

季书时脸色发青,见大夫一收回把脉的手便问到。

“殿下的身体开始发育了。”

“发育?呵,笑话,本王都二十二了,还发育什么?”

“殿下……是您身上关于哥儿的特征开始发育了。”

季书时脸色更难看了,眼光锐利得都能杀死人。

“怎么会这样?本王不是喝了那么多药吗?之前你也诊断过,说本王不会再有哥儿的发热期了。”

“这个小的也不太清楚,可能是长时间没用药所以……”

“算了,下去吧,按照之前的药方给我煎药,不……加大剂量,具体情况你看着办,另外不许被其他人发现,否则后果你不会想看到。”

“是、是”

大夫连应了两声,胆战心惊地离开了,季书时又伸手摸了摸胸口发热的地方,脸色复杂得很。

一般哥儿十三四岁身体便成熟了,这时会经历一个发热期,发热期后便有了生孩子的能力,而发热期时间越长,痣的颜色越红,生育能力就越高,也自然就越被人追捧。

可季书时一点也不稀罕这个,要命还是要身体,他早就选好了。

况且他胸前的痣红得那么厉害不是因为生育能力强,而是因为用药过多,这次突然进入发热期,身体内部紊乱造成的。

——————————————————————————————————

方文林最近很忙,好几次都在外面过夜,要不是清楚他那弟弟不会吃亏的脾性,林思祁说不定还真会担心,季书时也有十几天没来找他了,听说是生病了。

想了想,林思祁还是准备了些礼物,便带着两个仆人去了六皇子府。

在门口等待通报的时候,林思祁看见了一个浓妆艳抹的哥儿从府内走出,相貌倒不错,眉目如画,只是那高高在上的作派和一身的胭脂味让林思祁实在欣赏不起来。

“你是谁?我怎么不知晓我哥哥认识你这么一个人?”

季黎棠打量着林思祁,大抵是“异”性相吸,季黎棠对后者态度还算温和。

“在下方文轩”

林思祁报上了自己的名讳,这时他也知道对方就是季黎棠——他这次的主要任务目标,但现在才见到,林思祁对自己的不尽职有了几分谴责。

“哥哥他身体不舒服,今天不见人,你还是回去吧。”

季黎棠提醒道,可他的话说完还没多久,就有一个小厮快步走到林思祁的面前道。

“方公子,殿下说了,让您去大厅等他。”

气氛有一瞬间的凝固,季黎棠风度再好这时也有些把持不住,被抹得雪白的脸一衬,殷红的嘴唇像涂了一层血般。

林思祁没去管他,简单行了个礼便走了,只听得


状态提示:第92章 一见文轩误终身--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