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军事历史>盛唐剑圣>第四十一章 难得一见的致师决斗

裴旻这话特地用阿拉伯语说的,语气充满了嘲讽的意味。

他说着,对身旁的封常清笑道:“看我给你出气!”

见对面无反应,裴旻继续叫道:“听说他在你们军中有着阿喀琉斯的美誉,但我觉得,他跟阿喀琉斯却没得比。阿喀琉斯是古希腊的英雄,在战斗中杀敌无数,数次使希腊军反败为胜。最后为冷箭所杀……某觉得有些言过其实,这世上有战死的阿喀琉斯,哪有丢盔弃甲钻水逃跑的阿喀琉斯?”

阿喀琉斯是特洛伊战争里的古希腊英雄,也是希腊联军中最强大的英雄,以勇武著称。

就如华夏形容当世人的武勇,会以霸王再世,关张虎贲相提并论一般,西方亦是如此。

阿喀琉斯就是勇武的代名词。

裴旻的话让卡赫塔巴忍无可忍,作为希腊后裔,他一直以自己能够与阿喀琉斯相比而自豪。

之前一战,因为对于轰天雷错误的理解,以为是真神安拉的天罚。

失去了战心,最终宛若丧家之犬一样的逃了回来。

直到后来才知道就如希腊火一样,那是一种厉害的妖术,根本就不是天罚。

卡赫塔巴也引以为耻,而今让裴旻这般嘲讽,赤红着脸,一阵叽里呱啦的叫吼着。

裴旻为了了解阿拉伯,特地学了阿拉伯语,但毕竟只是粗通。

寻常对话不是问题,卡赫塔巴这气急败坏的一连串叫吼。

裴旻也只能听个大概,但“决斗”这样的关键字却是抓住了。

裴旻莞尔一笑,说道:“你问问我的手下败将,看看他同不同意你来决斗。”

卡赫塔巴更是气恼,直接下马跪伏在了莫斯雷马萨的面前,恳请他同意。

斗将一说,在华夏最早存在于春秋战国以前,有一个非常特别的说法叫做“致师”。

就是如《三国演义》里的阵前挑战一样,最早的致师记载是武王伐纣。

《逸周书·克殷》记载:周车三百五十乘,陈于牧野,帝辛从。武王使尚父与伯夫致师。

晋楚邲之战,楚王也派了乐伯、许伯、摄叔这三位智勇双全的孤胆英雄,来担任“致师”这个高难度的技术活。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致师渐渐给视为莽夫行径,不流行了。

只有小说演义中才会经常出现阵前单挑的桥段。

但是凡事也有例外。

历史上依旧有个别豪勇之人倚仗个人超凡的武艺致师军前。

远的不说,初唐第一猛将秦琼就多次致师,单枪匹马的从万军丛中取敌首级,尉迟敬德也多次让李世民差遣,持长矟大呼叫阵。

但这种事例是极少极少的,也只有秦琼、尉迟敬德这样的猛将,才有这个武勇与胆略。

无疑问的是,但凡致师取胜,胜者于士气一方,必然获益巨大。

不过西方却不一样,西方很重视这种决斗。

西方史上就多次有决斗的例子,甚至有国王冲锋陷阵,接受挑战的情况。

尤其是日耳曼勃艮王国从法律上承认司法决斗的合理化后,决斗之风更弥漫开来。

所谓司法决斗,就在决斗中获胜的一方陈述被认为是事实,不敢决斗或者在决斗中败北的一方被认为是做了虚假的陈述,所以胜利者胜诉,而斗败者则败诉。

在西方野蛮化的思想中,人们笃信,决斗就是让神来作出判断,决定诉讼双方的命运。神是英明公正的,所以决斗的结果一定能揭示事情的本来面目。

杀人犯要证明自己没杀人,只要他在决斗中杀了起诉者,他就是无辜的。

司法决斗彻底的印证了拳头大就是真理的野蛮观点。

阿拉伯在多年前征服了日耳曼人建立的西哥特王国也受到了这方面的影响。

固然没有司法决斗那么夸张,却也风气盛行。

莫斯雷马萨理解这种风气,并不打算拒绝。

只是裴旻的剑术武艺,他亲自尝试过,连自己未必是对手,卡赫塔巴由要逊他一二,真与之决斗,那是有死无生。

莫斯雷马萨高声用华夏语喝道:“久闻裴国公麾下人才辈出,我麾下的虎将愿挑遍国公麾下所有大将,只是不知贵方可有勇气一战?”

他相信卡赫塔巴的勇武,只要裴旻不上场,余者皆无问题。

这一下轮到裴旻这方不岔了。

裴旻麾下并不缺勇将,而且他自己也鼓励勇斗风气。

麾下战将除了封常清因为自身瘸腿瘦弱的原因,武力值不高,其他的不论是王忠嗣还是哥舒翰、高仙芝、仆固怀恩都是智勇兼备的人物。

至于李嗣业、李翼德、折虎臣、浑释之、安重璋之流更是以武勇著称。

听莫斯雷马萨麾下的一员大将意图挑遍所有人,气得一佛升天,二佛出窍。

作为裴旻麾下的第一猛将,李嗣业挺着魁梧巨硕的身板,抓着硕大的陌刀,当先喝道:“国公,接下来,看末将一刀劈了他!”

李翼德、折虎臣也纷纷请战。

至于浑释之、安重璋不是不愿,而是比之以上几将资历地位略有逊色,也不及他们武勇,开不了这个口。

雷万春却不管不顾,也上前道:“末将初来乍道,寸功未立,就让末将让阿拉伯那群蛮夷知道,他们能在西方称王称狮,那是因为没有遇上我们。一但遇上了,那就不叫狮子,叫猫。”

裴旻见麾下诸将踊跃请战,笑道:“一个战前的开胃小菜而已,你们成名已久,莫要跟万春抢了。”

诸将一听,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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