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青春校园>活死人法则>第一百一十二章 稻荷

“俺不是告诉你了嘛,你的真命天子会在拍卖会上来救你。他会在浴火后重生,他会在死亡中挣扎,他挥舞着天下妖魔都惧怕的雷电,他驾驭着世人都将颤抖的力量,他将用绝对的暴力,用带有他名字的火红项链,焊死在你的心上!”妖狐恶狠狠地说,她也许想吓唬吓唬林娆,想从林娆那一直冷漠的表情中看出一些其他情绪。

“俺的预言很准的,通天之术在俺手里可滑溜呢!”妖狐强调。

其实作为百年妖狐的她只能掌握通天之术的皮毛,预知未来是千年狐仙的看家本领,哪怕是九百九十九年的妖狐,也无法与之相比。

“天命非我命,红颜易陨。”林娆说。

“害怕了吧!你获得爱情的时刻,就是你命绝的时刻!”妖狐自信地说,毕竟她用通天之术算出来的东西,十有八九都不会错。

通天之术可以预知未来,这就是各大势力明争暗斗,想要争抢百年妖狐的原因。

“我可以……选择自己死亡的方式吗?”林娆很认真地问妖狐。

“俺没有看到你是怎么死的,应该可以自己选择吧。你如果现在就想自杀,谁能拦住你呢?”妖狐半开玩笑地说,她并不担心林娆会自杀,因为这会与自己用通天之术看到的未来相违背。

一声轻叹,林娆望着从地牢外偷偷跑进来的光亮,梳理自己的青丝三千。

她唱起歌来:

“我穿着一袭白色长裙,

披散着头发血红的双眼,

像一个午夜索命的女鬼。

其实,我就是。

我的手里拿着一把匕首,

那上面染了许多人的鲜血。

我,正在进行一场毫无顾忌的屠杀。

我站在高塔之上俯视塔下的你们,

迎着黎明把匕首插入心脏,

勾起嘴角露出最后一个微笑,

轻轻的说,

我以生命为代价,诅咒你们。

我自高塔坠下,

被血染红的衣服随风飘扬苍白的脸上挂着最后的微笑,

那时的我,最美。”

“停停停!现在俺们待的地方就是高塔,虽然俺们在最底层……但是你不要说得那么恐怖好不好,要不是没有人来陪俺玩,你这动不动就唱歌吟诗的人,俺早就丢出外面去了!”妖狐说。

“但,爱情不就是这样吗?一场生命,一个结局。既然我要死,那么我希望可以点燃世界的火……”

林娆希望自己的爱可以传递到她一直等待的人的心里,如果用自己的生命可以换来世界的毁灭与重生,那她也就死而无憾了。

爱我的人要送给我一个礼物,我希望那个礼物是世界末日,那样我才会爱上他。

但是,如果我不爱上他,他怎么会有理由毁灭这个世界呢?现在的人都已经腐化,沉迷虚伪的浮光,享受酒色,他或许已经被蒙蔽了双眼。

决定了,还是让我先爱上他吧。

“用我的血,可以唤醒他的使命。”

她觉得只有彻底推翻世界,才能重新建立一个没有谎言,没有饥饿,没有歧视,没有罪恶,没有死亡的完美世界。

“我命当如此。”

妖狐的本事还没到看破人心的地步,她可不知道林娆的自顾自的嘀咕在表达什么。她以为自己的死亡玩笑开得太过火了,吓坏了林娆。

“不要这么悲观啦,俺的预言其实经常出错。先不说现在因为渡劫失败,被天罚劈掉了九百九十八年的道行。哪怕我实力处于完全的状态,距离千年通天的境界还太遥远,看破未来这种事还是很勉强的,眼睛会很模糊很痛。”

林娆点了点头。

“喂,你不要小瞧俺啊!俺刚才只是在谦虚,谦虚好嘛!”妖狐有些不乐意了,林娆在思考什么玩意,她完全不能看懂。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可是林娆那窗户吹出的冷风可以冻瞎妖狐的双眼。表情可以暴露人类的心情,可是林娆那面若冰霜的鲜嫩脸蛋上除了表达出一个“美”字以外,就再也没有其他东西了。

林娆看着妖狐,她忽然拿出一张照片,仔细比对妖狐与照片上的模样。

这张照片是林娆逃出荆棘之塔到处玩耍的时候,在皇城的黑市找到的。上面有一美女,她头裹白巾,黑色长发。媚眼如画,白色画眉。香肩挂着轻纱,白皙的后背暴露在空气中,赤脚起舞。

旁边有备注三句话:

第一句话:九百九十九年妖狐。

第二句话:本照片只供交流学习使用,请下载后二十四小时内销毁。

第三句话:如果你喜欢本作品,请购买正版。

“怎么样,俺美不美!”妖狐一下子来了兴致,看着自己漂亮的照片骄傲满满。

“头发的颜色不对。”林娆说。照片上妖狐的头发颜色是纯黑,而眼前的妖狐头发颜色是宝石蓝色。

“俺染发了,女孩子爱美有错吗?”妖狐反驳。

“身材也不对。”照片上的妖狐性感十足,前凸后翘,拥有很强大的异域风情气场。而眼前的妖狐,发育虽然好,但是相差甚远。从身体的比例上看,单单是身高的差距,应该就有一个头了。

“俺被雷电劈过嘛,噼里啪啦的好痛啊!身材被劈得缩水了不行啊!”妖狐反驳。

“哦,我还以为有两只妖狐呢。”林娆说。

“怎么会呢,你想多了……咦,照片后面有字!”妖狐惊呼。

林娆把照片翻过来,她看到了一行小字:1998年十月出版于《千鬼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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