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青春校园>天朝散人>第六十九章 城管冤枉
工作的定位偏差造成了城管的尴尬局面。

试想,一个城市每个人都为了自己的利益,随便在人流量大的繁华地段摆摊设点,这个城市会乱成什么样子?没有城管维护城市秩序行吗?

诚然,那些小商小贩都是社会最底层的老百姓,可是他们真的像人们想象的那么可怜吗?

王岩曾经估算过菜市场经常打交道的菜贩,按最保守估计他两口子一天能卖掉3、400多斤各类蔬菜,按各季节平均日销售额800——2000元,日毛利在200——500,扣除摊位费、管理费、损耗,平均日盈利在300元以上,人均月收入4500元以上,远远高于普通工人、职员;那些违规摆摊设点的小商小贩没有摊位费、管理费,又是抢占人流量大的位置,截流正规菜市场的客源,最少人均月收入在6000元以上,多赚的钱是靠挤压正规市场不正当竞争、扰乱社会秩序、偷税漏税的侵犯公共利益所得。

城管正是治理这些不良现象的执法者。

还有一个问题,按国人的法律意识,重罪重判,轻罪轻判,轻微违法不判,我就是摆个摊设个点,又不是什么严重违法,城管你奈我何?大不了就打游击,总是被狗撵兔子似的被追烦了,我就跟你掰扯、对抗……这些事发生多了就难免有出格儿的冲突,至于说具体情况一定是谁对谁错,就不一定了,小商贩恶意挑衅的有,城管工作态度粗暴的也有,但根本原因是人们对侵犯公共利益违法行为的不重视。

还有那些城市管理者,他们既授命城管部门维护城市秩序,又认为城管管的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儿不予重视,而城管也确实管的都是各法定主管部门都不愿管的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可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儿比杀人放火、偷盗抢劫、贪赃枉法的惊天大案多得多,积累起来才是更让人心窄的大事儿!加上小民们不在乎轻微违法,敢于直面向执法者叫板,城管的工作难度可想而知;

而出了事,城市领导者往往又息事宁人,让城管做了替罪羊。

其实城管问题真的缺乏法律依据么?不然,虽然违规摆摊设点是轻微违法行为,但是一旦对抗城管执法,妨害公务罪就妥妥的成立!

试想,城管带上几个警察或武警执法,一旦对抗执法,马上施以扣押,按妨害公务罪起诉走流程,即使判不了刑也把这些刁民折腾的够呛,树立起城管的威势,谁还敢挑战城管的权威?又哪儿来的那么多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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