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扬帆于大明朝野
卯时三刻,天刚破晓,正是太阳冉冉初升的阶段。
宣府边关,随着三通大鼓响起,又迎来新的一日。
新任总督年纪虽轻,平日里和颜悦色,但治军却和卢督一样,颇为严格,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王朴的感受就比其他任何人来得更为深刻。
过往卢督严则严矣,那是对天雄军本部,其他旁支倒颇为宽容。
只要点卯后,他们这些高级将领该干嘛干嘛,基本不会过问。
可秦浩明倒好,点卯的时候,问清各级将领当天的工作安排,由书办记录在案不说,还经常跑到营地抽查。
他就有过两次这样的经历,被秦浩明逮着现行,责令反思,并言事不过三。
他妈的,八千银票和十根金条喂狗了,一点情面都不讲,连想私下跟他面谈的机会都没有。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好在不用多久,这小子就要滚蛋,暂且忍一忍。
“末将负责继续募兵。”
“末将继续训练骑兵队伍。”
“末将今日巡查关口关隘。”
……
众将纷纷禀告当日的具体工作。
“杨总兵,劳烦通知下面各个关口关隘,近段时间不许放任何一个商贾出关。若有违背,军法处置。
散会!”
通常情况下,秦浩明都是由将领自行安排,只是在有不同意见或者有其他想法时,才会出声吩咐。
洪迪新眼里闪过一丝玩味,手里却是运笔如飞,记录今天的事情重点。
处理完军事,接下来是军中文职方面的安排。
要说起来,宣府是边镇,基本上所有的事情都是以军事为主,很少有民生民事。
少量一些工作,也全部交给巡抚衙门处理。故而,秦浩明需要处理的文职军务有限。
只不过,他目前处理的事情有点棘手,说是一项改革也毫不为过。
当然,事不关己者会说他是自讨苦吃,只有他自己知道,这件事情关系到今后的发展。
再难,都必须尽快解决。
否则,什么驱鞑灭虏,恢复汉唐雄风等等,不过是一句空话而已。
军人抚恤和保障制度,可以说是稳定军心、安邦定国的良策,历朝历代对此都非常重视。
其实早在大明初期,朱元璋便多次设坛祭祀阵亡将士,厚恤战死将士其家。
建朝伊始,即下诏:出征军官、军人,多烦劳苦。军士为朕开拓疆域,奋不顾身,殁于战场,尸不至家,仰中书、大都督府厚加存恤。
并进而下罪己诏:伤残将士,魂无所依,父母年高,妻寡子幼,一旦抛弃,至今不能存恤。
此朕之过也,朕当安居存养,使不失其所。
洪武四年三月,明太祖诏令:凡大小武官亡故,悉令嫡长子、孙袭职。
有故则次嫡承袭,无次嫡则庶长子孙,无庶长子孙则弟侄应袭者袭其职。
如无应袭弟侄而有妻女家属者,则以本官之俸,月给之。
其应袭职者必试以骑射之艺,如年幼,则优以半俸,殁于王事者给全俸,俟长袭职,著为令。
由此可知,大明武官承袭以嫡长男为原则,嫡长子、孙有优先袭职之权,其次才轮到次嫡子孙、庶长子和弟侄。
实在无丁可继而本官遗有妻女家属者,则按月给予本官之俸,以示优养。
明确的提出优养是对故官遗妻、女等家属的照顾,比洪武元年的条例更加具体。
也正是有着如此优厚的军人抚恤和保障制度,才有了后来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赫赫武功。
可惜后世子孙不争气,渐渐的把这个规则抛之脑后。沦落到现在,居然到了管杀不管埋的悲惨地步。
与之相对应的则是现在,见敌就逃,无丝毫敢战之心的尴尬状况。
“远之,进展如何?”
总督衙门后院,有一个三进的大宅,里面有伤残将士,有文人士子,总计三十余人,正在统计各类数据等。
为首的是宣府衙门兵部记功司,一个叫李守业李远之的郎中。
“秦督,伤残将士人员已经基本统计清楚,抄录在册。唯有家属比较麻烦,看来只能以后慢慢寻找。
军人抚恤和保障制度参照太祖年间,结合目前的现实情况,略有改进,请秦督过目。”
李守业见秦浩明亲自过来,急忙站起身,一脸谄笑着递上整理好的军人抚恤和保障制度纪要。
“站直喽,远之。”
秦浩明接过纪要,拍怕他的肩膀,笑着说道。
此人能力是有,可惜官声不佳,善于溜须拍马,看上不看下。
整本纪要洋洋洒洒写满十几页纸张,分为几个部分若干条款,写得相当具体。
凡因战场战殁者,无子弟承袭而有父母妻者,给以全俸,三年后减半给之,有子弟年幼者亦如此。
有子弟承袭者,止给本俸,不优给。军士战殁者,有妻全给月粮,三年后守节无依者,月给米六斗终身。
有次丁继役,止给营葬之费。继役者月给粮。其病故有妻者,初年全给月粮,次年总小旗月给米六斗,军士比旧给月粮减半……
秦浩明边看边皱眉,望着有点不安的李守业,沉吟片刻缓缓的说道:“远之想得比较周全,基本情况都有罗列。
能否文字通俗点,让稍有文化的普通将士们俱可阅读为佳。”
“诺,秦督。”
李守业弓着身,接过纪要,不停的应道。
“另外,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