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青春校园>昭华>第七十三章 肥美
不留情:“最招蚊虫喜欢,便如我这样常年在军营里厮混的,一身臭汗,哪还敢有蚊虫近身,熏都熏死了!”

这话似乎说的过了,但是偏偏高炽觉得他说的没错,而张昭华反倒认为他是在变相自嘲他自己是个军营糙汉,道:“郡王这样常年打熬筋骨的,精神头看起来健旺地很,哪里是你大兄这样天天劳于案牍之人能比得上的,平常要么不出汗,要么出一身虚汗,这就是不运动的后果。”

她说的可是实话,高炽确实很胖了,肚子的肉是喜感的一坨,站直了拼命吸气还是凸出来的。大腿根很肥,就是穿宽松的里裤也会在裤脚那里堆一坨肉出来,虽然说他如今全身皮肤细腻雪白,但是张昭华完全可以预见到年龄稍微大起来的时候,他大腿皮肤稍微一挤便会是丑丑的橘皮组织。

除了这些,高炽连手臂也丑得一塌糊涂,他就是所谓的麒麟臂了,上臂根部白白的肥肉,使劲甩它会抖,张昭华以前曾经捉着他的臂膀抖,简直就如同白浪滔天,估计让他穿一穿后世的无袖衫,指定难看到哭。

关键是这个人没有运动健康的理念,最喜欢还是静坐着,还说什么动莫如静,一年最大的运动也就是春秋两季约摸有二十天时间是去北平下辖区县视察,其余没有出城的公务的时候,也就案牍老形,也没什么锻炼的工具——张昭华隔三差五地还在院子里跳绳踢毽子,而高炽就在一旁看着,让他跳绳也不跳,反而嫌张昭华跳得姿势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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