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昭华本来还担心永平一些,但是眼见人家夫妻生活挺不错,她就暂且放下心来,不过到底是不敢彻底懈怠了,她从来知道永平的性子,不是好管束制约的,一有执念生了根,只会越来越深入。
不过眼下确实是一切安好,尤其是一件事情,让张昭华尤为庆幸。
因为七月初的时候,皇上在奉天门敕谕文武群臣,务要恪守大明律,并不许用黥剌腓劓阉割之刑,更不许法外加刑。
诏谕里面专门说明了,皇帝说,我自起兵至今四十余年,亲理天下庶务,鉴别人情善恶真伪,对一些奸顽刁诈之徒,这些人犯罪情形深重,无可赦免的,我就令法外加刑,意在使人知道害怕,从而警醒不敢轻易犯法。然而这其实算是斟酌形势的权宜,不是日后的守成之君该效仿的例子,从此规定,以后嗣君,统理天下,只守《律》与《大诰》,并不许用黥、剌、腓、劓、阉割之刑。因为以后的嗣君生长在宫内,并不能周知人情善恶,唯恐一时所施不当,误伤善良。臣下敢有奏用此刑者,文武群臣及时劾奏,处以重刑。
这是一项非常难得的善政,为什么这么说,这其实从根源上,可以提到中国古代司法的一个原则和判决规律,这个规律就叫“疑罪从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