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比宝玉强。
至少在他耳朵里贾琏是这个意思。
他一直铭记于心。
少年心性,他长这么大,也就只有贾琏这样跟他说过,其他人都除了讽刺他,从未这样说过。
甚至连他自己的亲姐姐,都是巴结着那头,连爽鞋袜都从未给他做过。
所以他一直视贾琏为知音。
尽管这个知音并不怎么理他,但同样的不是也没有理贾宝玉么。
拿着手上的笔,贾环眼睛有点红,朝迎春作揖,认真的开口。
“谢谢二姐姐。”
迎春笑笑,只道无碍,是贾琏送的如此云云,寒暄两句就说回去了。
这是她送的最后一站。
赵姨娘早前从丫头婆子的口中,只知道安平公主手中有一支,机缘巧合看到过一回,便念念不忘,此时见贾琏竟然愿意将这么贵重的东西分给贾环一支,自然是千恩万谢的,对贾琏感激不已。
虽说如今因着王氏病重,二房这边,有孩子的姨娘就只有她了,但是那些下人却也只是表面上对他们娘俩奉承几句,暗地里的编排有增无减。
大宣朝、她这样的叫婢妾,就算将来王氏一不小心死了,也轮不到她当家做主。
所以赵姨娘对贾琏的一视同仁也很感激,只是她不会说话,说出来的意思又跟自己心里想的不一样。
估摸着是因为钢笔的缘故,过了几日,苍梧院陆陆续续收到别人的回礼。
李纨拿的是一沓齐新的宣纸,摸在手里十分光滑。
“多谢二妹妹的笔,那笔我这几日试过,很是方便快捷,只是咱们常日用的纸倒是没有这种好用。”
李纨往前稍显沧桑的脸上,因为管家身上多了几分活性,脸上带着恬静的笑容。
她除了管家,也为王夫人抄写佛经。
管账的记账也好,抄写佛经也好,需要的都是簪花小楷。
但是那日迎春跟她说些这种钢笔,她拿着试了试,没想到写出来的字竟然那般小巧清晰。
只是因为惯常用的是棉纸,钢笔笔尖较尖硬,初用时不大顺手,容易勾破纸。
后来无意中她见贾兰用这笔贪玩在宣纸上写字,这才有了意外之喜。
迎春讶异,拿着试了试,见果真如此,脸上便十分开心。
宣纸光滑,钢笔在上面写字多了几分凌厉,看起来虽然字迹较小,却是十分大气。
“真是好,谢谢嫂嫂。”
走到李纨旁边撒娇的摇了摇她的手臂,贾迎春脸上带着甜甜的笑,倒是让李纨愣了好久。
其实......自从贾母将贾迎春赶回大房后,她就已经鲜少看到这个小姑子了。印象中小女孩总是含着胸,躲在探春背后一副怯弱的样子,没想到短短几年,竟然生得如此明艳动人。
回到大房,小小的贾兰正拿着钢笔在写字。
贾兰年级小,握着毛笔写字十分吃力,反而是钢笔用着很是顺手。
李纨虽然对贾兰严厉,但是写字吃穿用度却是从来不拘着他的。
“母亲。”
见李纨回来,贾兰脸上笑起来,小胳膊小腿熟练的从椅子上跳下来,然后拿着素云(贾环的丫头)给他裁的字帖给李纨。
“这是孩儿练了一个上午的成果,请母亲验收。”
一双湿漉漉的大眼睛亮晶晶的看着自己的母亲,贾兰一脸得意。
往常用毛笔,他一上午不过将将只能练上两三张,但是用钢笔却是练习了六张。
李纨惊讶,翻看手上的字帖,不可置信的朝素云开口。
“这都是兰哥儿上午练的?”
贾兰年幼,才习字不久,往常写的字跟狗爬的不说,反正李纨鲜少能够认出来写的什么,因为都晕染成一坨乌漆墨黑的了。
但是这次虽然字迹依旧凌乱,却是依稀能够辨别字体。
素云笑着点头,朝李纨开口。
“是呢,兰哥儿觉得好玩儿,一上午哪儿也没去,就在书房练字。”
钢笔珍贵,李纨手上的这支是通体翡翠制成的,原本李纨虽然也用,但是因为宣纸昂贵,倒是觉得有几分鸡肋。
毕竟佛经反正都是要烧掉的,用宣纸倒是可惜。
账本她用惯了毛笔,倒也无碍,犯不着为了钢笔还专门换纸张,之所以送宣纸去大房,是见贾琏出息,想着能够打好关系,往后也能够帮贾兰一把。
但是现在却是出乎意料了。
“去把我压箱底的那一套文房四宝拿盒子装了,下午等琏二爷回来,咱们再去一趟。”
李纨按压住内心的欣喜,朝素云开口。
这次是真心实意的感谢。
于她而言,没有什么比自己的孩子出息更让人高兴了。
一支钢笔,贾迎春跟府中众人的关系愈发的和谐,原本因为她庶出身份看轻的一些人,却是又要重新掂量掂量这个庶女的分量。
而另一边,贾探春看着手上的精致的钢笔发呆。
她手上的钢笔......是一支纯金的。
上头雕刻了精致的花藤,最上端是一朵海棠花的样子。拿在手上就很是压手。
嘴角蕴含一丝苦笑,探春看着窗外纷飞的大雪眼眶微红。
这支笔怕是她屋子里最值钱的东西了吧。
可是贾迎春将东西给她的时候,却是眼睛都不眨一下,而且......听闻阖府上下的小一辈人,差不多人手一支。
心里酸涩得厉害,想起白日里赵姨娘问她要这支笔的嘴脸,探春深吸一口气,将笔放进盒子又塞到了箱子的最下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