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个身影终于赶在日落前到达了一座城市。虽然依旧是居无定所,但总比在那荒山野岭上过夜好多了。
陆伟明就这么漫无目的的在街上逛着。路过小吃店,透过外面那层玻璃,他分明看见里面冒起一团团热气,一大桌人围在一起吃着火锅。
他咽了一口口水,深深地吸了口气,那香味便直冲脑海,似乎连舌尖都带着浓浓的肉香。越是这样,肚子越饿,这个时候,能有一杯热水,陆伟明就已经很满足了。
又走了两条街,陆伟明知道这里完全是自己消费不起的,便打消了饱餐一顿的念头。
可就在这时,耳边突然传来一个刺耳的声音,“救命啊,抢劫了!”
陆伟明循声望去,只见一个穿着裘皮大衣的女子一边跑一边叫着。而在他前面,一个身材瘦削的男子,手里提着个女式提包,拼命地跑着。
抢劫?陆伟明见状,毫不迟疑,拔开腿追了上去。
这陆伟明的身体素质是相当不错的。跟着那小贼跑出了跑出不小的一段距离,眼看着越来越近了。
那小贼没想到会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慌不择路地钻进了一处胡同。而陆伟明的身体再好,毕竟已经走了一整天,晚饭也没吃,眼看着就体力不支了。然而再瞅瞅那小贼,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跑了七八公里,终于在一处巷子里停了下来。
两个人都手撑着膝盖,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就这么面对面对峙着。
“哥......哥们儿,放兄弟一马!”那小贼先开了口。
“把东西留下,你尽管走!”陆伟明的语气不
容反驳。
那小贼见陆伟明义正词严,便拉开皮包,从里面抽出一小沓百元大钞,“哥们儿,井水不犯河水,让我走,这些都是你的!”说着扬了扬手中的钞票。
陆伟明的双眼立马放光。长这么大,可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钱。可以说这可是天上掉馅饼的美事。但这想法很快被他抛到九霄云外。
“我再说一遍,把东西放下!”
那小贼明显有些恼火,“看来你是想自寻死路了,那就让你尝尝苦头!”说着竟从腰间拔出一把匕首,那明晃晃的刀锋上充满寒意。
陆伟明哪里见过这阵势,想当初和阿东他们干架,也只不过是赤手空拳。突然见到这真家伙,说不怕那是骗人的。不过他还是故作镇定,至少气势上不能输了。
“好,那我就陪你玩玩儿!”说着就挽起袖子,拉开架势,一副练家子的模样。
那小贼见陆伟明摆出这阵势,还真被唬住了,握刀的手也有些颤颤巍巍。
“他娘的,真是晦气,碰到个难啃的骨头!”小贼暗骂了一声。
正在这时,一阵轰鸣声从陆伟明身后传来。他猛然回头,赫然看见一个骑着摩托车的大胖子出现在他身后。
那大胖子并没有下车,只是嘴里骂骂咧咧的,“你个没用的东西,连个毛头小子都搞不定,你是准备再进去待几年啊!”
那小贼一见来了帮手,顿时也就有了底气,挥着匕首向陆伟明刺来。
陆伟明一个侧身,那小贼扑了空。这时只听见那大胖子大叫一声“上车”,那小贼便不再和陆伟明纠缠,匆忙跳上车,握着匕首朝陆伟明挥了挥,那意思分明是警告陆伟明,如果不想死的话,就不要再继续追来。
前面的胖子一脚油门,那摩托车就像一颗导弹,径直向前冲了出去。
陆伟明已经是精疲力竭,根本没有力气去追,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能眼睁睁看着那两个贼逃之夭夭。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只见一道黑色闪电腾空而起,一口咬在了后面那小贼的手臂之上。
先是听见一声惨叫,紧接着便是轰隆一声巨响,那摩托车重重摔在地上,又滑出了几十米远,零件撞散了一地。
这时候陆伟明才看清,那一道那小贼活生生从摩托车上拖了下来!
那开车的大胖子,被摔到了路边的花坛里,直接晕了过去。
后面的那个小贼,只是躺在地上哀嚎者。他的一只手臂还被小魔王紧紧咬在嘴里。
这一下路人全都围拢过来,有的打110,有的打120,一时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陆伟明冲进人群,来到小魔王身边,小魔王的耳朵直挺挺的竖着,眼神犀利,一副发怒的样子。
陆伟明轻抚着它的头,安抚了好一会儿,小魔王才松开嘴。撕开那小贼的衣服一看,竟被咬到骨头了,由此可见小魔王牙齿之利,咬合的力量之大,也难怪那小贼疼得哭爹喊娘了。
那个穿裘皮大衣的女子,终于是追的上来。看到地上的包,急忙捡起来抱在怀里。又看看躺在地上的小贼,上前愤愤踢了两脚,一边踢一边骂道:“你个小毛贼,敢抢你姑奶的包,活该你倒霉!”
她抬头看了看陆伟明,立即喜笑颜开,“哎呀,小伙子,真是太感谢你了,你真是勇敢!走,姐姐请你吃饭去!”
陆伟明有点受宠若惊,但无奈,肚子实在是太饿,不吃白不吃,便跟着那女子走了。
这个时候,围观的群众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都纷纷想向陆伟明竖起大拇指。而他们议论更多的是小魔王,都夸那是一只神犬。
警察来了,围观的群众,你一言我一语,甚至还有亲历者现场模仿,还原了当时的场景,兴奋地像是见了大明星似的。
要说这两个小贼,也是尾随那女子好久了,终于盯着这么个好机会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