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到了!”,刘亦哈哈大笑。
“你想到什么了?”,众人异口同声的开口问道。
眼光扫视几人,刘亦眯着眼睛,神秘一笑,没有说出来,缓缓走进军营,刘亦大喊道:“出发,踏平匈奴!”
众人目瞪口呆,实在不敢认同刘亦的胡作非为。
什么都没有说出来,就让大秦军队前去踏平匈奴,以兄弟朋友的关系,他们可以去,但是战争不是儿戏,不是他们一个人的生命,而是整个大秦军队的安危,容不得有一丝闪失。
显然知道几人的想法,刘亦缓缓说道。
听到刘亦说完,众人恍然大悟,没想到这么简单,这是最简单的方法,也是最困难的方法,方法他们已经想到,每一个都想到,却没料到还可以这么做。
众人看向刘亦的目光,已经变成了敬畏,在这短短的时间内,脑袋还还能想到这些东西,要不是妖孽级的人物,他们不相信。
这种想法,已经远远超过了这个时代,也超过了他们的所想。
对于众人目瞪口呆的样子,刘亦很受用,现代人的思维,哪里是你们这些古代人能比的。
蒙恬哈哈大笑:“不愧是太亦候,果然非同凡响,立刻出发!”
...
刘亦几人上来,位于大秦军队之前,朝匈奴的巢穴赶去。
一眼看去,这一片片都是黑漆漆的影子,从天空上望下看,仿佛是人们平时看到的蚂蚁搬家似的,密密麻麻,一片片都是大秦军队,就算七国鼎立时期,出现这种军队都足于扫荡一切,更何况现在秦国一统天下。
对于这一切,唯有一句话形容。
帝势无双!
浩浩荡荡的军队朝匈奴的巢穴涌去,仿佛洪流猛兽一般,说过之处,尽是毁灭的意味。
刘亦一马当先,看着这空旷的大草原,心中的震撼不言而喻。
现在的他,可能是这大草原上微不足道的一抹,但刘亦相信,只要给他时间,他一定会成长会庞然大物,最后直冲云霄,一柱擎天。
走得慢不要急,最重要的是走得稳,走得多。
走得稳也就意味着更加安全,走得多方能看去远。
看的远了,走得多了,会慢慢看到不一样的风景。
这风景,或许是在九天之上。
这些道理,是刘亦的父亲告诉他的,对他的影响很大,父亲虽然是一个农民,但他这番话,刘亦永远记在心中。
在众人的带领下,大秦军队仿佛野兽一般,吞噬着一路上所有的生命,浩浩荡荡杀去。
就是这么狂妄,就是这么有胆量,就是明知道我要打你,你也无处闪躲,现在的大秦军队,有的,就是这些疯狂的意识。
...
大秦军队浩浩荡荡的朝匈奴的巢穴进发,自然逃不过匈奴探子的侦查,刘亦等人感知到探子所在何处,但他们毫不在意,这一切,自在算计之中。
一顶顶帐篷堆满山坡,山坡上有男有女,有老有小,大多数都站在篝火边,一脸愁容,还有一些年轻的公子哥,一脸嬉笑,显然是太过富裕的生活让他们丧失了生活在草原中,如同财狼一般的本能。
篝火最顶端,是一个大胡子,身材臃肿的男子。男子大概四十多岁,穿得十分华丽,脖子挂着一丝凶兽的牙齿,这是骄傲和地位的象征。
匈奴人天性凶恶,喜欢掠夺。
长期习惯于掠夺的他们一时间龟缩在这个小小的帐篷之中,他们很不习惯,这也是他们不愿意的。
因为最近发生了一件关系到种族存亡的事情,在他们看来,如同猴子一般,想怎么戏耍就怎么戏耍的大秦蝼蚁,竟然有了能够威胁,不,毁灭他们的力量,这让很多贵族感到窒息。
这种事情他们不想看到,也不愿意看到。
生死存亡,就在这一朝的决定。
只要有足够长的时间拖下去,他们觉得,他们能想到一种更加厉害,对付大秦蝼蚁的方法,可是,习惯于和大秦蝼蚁交手的几人,他们深知这帮蝼蚁的脾气。有了这么好的时机,他们一定不会放过,必然会来到这里。
这对于他们来说,是好事,也是坏事。
好事在于他们布下了重重机关,就算他们自己人走在其中,都要小心翼翼,这些大秦蝼蚁们想要到达这里,必须付出血的代价。等到他们精疲力尽,那将是一场屠杀,单方面的屠杀。
他料定大秦蝼蚁一定回来,因为他需要时间,对方也需要时间,但拖下去,对他的有益的程度,要远远超过大秦蝼蚁。
这是大秦蝼蚁最好的时机,也是他们最后的时间,在他看来,至少是这样的。
他等得起,但是对面等不起。
他所需要做的,就是确定这件事的发生,然后在大秦蝼蚁最虚弱的时候,给他们致命一击。
他是匈奴的忘,当之无愧的王。
他相信,在他的带领下,匈奴一定会一统天下。
...
“报告!”
探子慌慌张张的赶来,向他报告,说明了大秦军队的动向,和大体人数。
摸摸大胡子,他微微一笑,他已经料定一切,他只需要等待屠杀。
...
另一边,辽阔的草原逐渐走到尽头,想必前方就是匈奴的巢穴,刘亦眯着眼睛向前看去,这时候需要他出手来摆平这一切,大秦军队才能安稳的达到匈奴巢穴。
他眯眼的时候,要么算计,要么杀戮,这是他养成的一个习惯。
吹吹发丝,任他在空中随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