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小区没有物业,也没有摄像头。根据资料显示,当年负责此案的干警们,只是在富民小区外的路口上捕捉到了一个模糊的人影。
那个人影在案发时间段通过该路口,并且行色匆匆。
可是,由于10年前的影像技术不太完备,再加上当天雷雨交加,人影已经相当模糊,除了粗略的轮廓外,无法提取更加有用的信息。
而且,路口和被害人的家有着一定距离,也无法确定下来,此人就是残杀案的嫌疑人!
再看其他资料,死者被害的现场极其惨烈。死者被砍四十多刀,屋中到处都是醒目的血迹,墙上还用鲜血写着一些“欠债还钱,血债血偿”等字样,那些血正是来自于死者本身。
也就是说,凶手杀死于志根之后,竟然用于志根的血,写下了那些血书文字!
啧啧……
看到这里,赵玉不免连连摇头。正如他之前所说的那样,凶手如果是想要讨债的话,那么根本犯不上这么残忍地杀死死者。
而如果是寻仇的话,那么写下血书,也应该写一些跟复仇有关的文字才对,写欠债还钱就更加不符了。那些墙上血书,很明显有着画蛇添足之嫌。
不是讨债,也不是寻仇!
那么……
还能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