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玄幻奇幻>灰塔的黎明>第五百二十三章 乱战(四)他的故事

有一个孩子,出生在地牢里。说是地牢,其实这里的条件比它应该有的样子要好上不少。因为这里并不是用来关押犯人的,角斗士可不是犯人,尽管他们中的不少出身重刑犯,但在这里,他们是自己背后的训练者乃至训练者背后金主的大摇钱树。

如果不考虑这份工作背后的血腥与残忍,它几乎可以说是令人享受的。角斗士们在赢得比赛后会成为整个城邦里的明星,受到所有贵族和富人的欢迎。甚至许多贵妇人都将这些朝不保夕的战士作为情人的最佳人选,纳为入幕之宾。

他就是在这样一个畸形的环境中出生的,据父亲说,他身上有贵族的血统,当然是来自他的母亲。但私生子本就已经是禁忌,贵族女性和角斗士的私生子?根本没人会承认他的身份。在他的人生中,从未见过自己的生母。

就连生父,也在他五岁的时候在一场比赛中丧命,据说那场比赛很是蹊跷,明明他的父亲只受了一点刮伤就战胜了对手,那小小的伤口却迟迟未能痊愈,反而便成立了夺命的溃烂让其在痛苦中死去。

而角斗士的财富,自然是于他们的商业价值连在一起的,在他们能为拥有者带来利益的时候,不管是锦衣玉食还是甲胄训练都呼之即来,可一旦他们身死,所有的财产都会被角斗士的拥有者收回,留不下丝毫痕迹。

本来他也会被作为财产的一部分被接收的,如果运气好的话,他或许会作为奴隶主的仆从被抚养长大。可命运早在他诞生的那一刻就决定要开个玩笑,出于对这个孩子血统上的考虑,那座地牢中的所有东西都被收走,唯独留下了他。现在,地牢真的是地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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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他比尤尼幸运,因为在那座地牢里住着许多人,总有人需要跑腿,总有脏活累活别人不愿意干,靠着做那些连下人都不愿意去做的事,他存活了下来。而这般畸形的成长条件也注定在他生命的最早阶段,那座地牢就是他的全部世界,唯一能让他感到有趣的,就是通过排水沟的孔洞偷窥角斗场上的厮杀。

他想不明白,那些前一天还一起谈天说地的人为什么今天就兵戈相向至死方休。所以他将这当成了件理所当然的事,杀人是很理所当然的,不论那个人与自己是什么关系。

这意味着他可以毫不犹豫的杀死自己的朋友或任何一个熟人,但值得庆幸的是,在他十三岁以前,没人是他的熟人。十三岁只是个大概的概念,大概指的就是他第一次亲自站到角斗场中的那天,当然,他的任务是清理角斗场。

他还记得那天的比赛是三个人对一头熊,没有胜利者,所以有四具尸体要清理。

再往后的日子,血腥气味就越来越重了。在华丽奢靡的地牢之外,他看到了这片小天地的真相,死亡,搏杀,胜者拥有一切,败者一文不值。这种二层的世界认知一直贯彻他的整个生命经历。而要他去实践这种认知的那一天,悄然而至。

收尸工在哪里都是晦气的象征,对于角斗士们来说更是如此,迷信的角斗士甚至会花钱雇佣他在比赛开始前去自己的对手面前晃两圈。多数情况下,他都会拿钱不办事,反正活下来的人是胜者,死掉的家伙不会来追责。

但那一天,他真的没有收钱,他只是拿着东西从通道里走过,恰好一个角斗士即将进入战场,而且为了壮胆,那人还喝了酒。接下来的事理所当然又莫名其妙,微醺的角斗士对着他拳打脚踢,还在侍从的怂恿下决定从他身上借点血来增加运气。

可那个倒霉蛋实在不该对一个生长在角斗场里的孩子这样大意,步伐太轻浮,被他抓到了破绽,直击到了胯下。侍从们甚至来不及反应,那个被认为是这里最好欺负的搬尸工就干净利落的杀死了刚刚崭露头角的角斗士新星。

比赛的铃声,已经开始催促了。

不知道是谁的注意,他被换上了那个死人的衣服,拿起了并不熟悉的武器,走进了看过千百遍的战场。他走进去的时候,才第一次站到天空下,明白原来世界如此宽广。

宽广的世界需要活着去目睹,所以他活了下来,或许他继承了父亲的角斗士天赋,或许只是他看过了太多场战斗,又或许,他是天生的屠夫。

战斗,胜利,休息,三项交叠的轮回重复着。只是侍从们很快发现,他们伪造出来的新主子和所有角斗士都不同,他不享受食物,不在乎异性,不出席宴会,活得如同苦行僧般朴素。这本该是坏事,因为没有这些享乐,角斗士的知名度就会下降,奴隶主会挣不到钱。

可他不同,他赢得太干脆,太暴力,甚至在和野兽的搏斗中也丝毫不落下风。因为在那之前,他从未见过那些野兽,不知道它们的恐怖,尖牙和利爪在他眼里并不比人更危险。

神秘感成了他的招牌,每次他出场都会收到大量的打赏,大部分来自那些希望让这位孤傲的战士出席自己宴会的贵族,那将会带来巨大的话题。

出于这种收益,他背后的金主默许了这种行为。但要是那个脑满肠肥的家伙知道自己手下这个冒名顶替的角斗士在刻苦的训练中谋划着的东西,那他定然会改变想法。

逃离那座角斗场,比他想的要简单。他就那么走出去,脱掉头盔,换好早就准备的行头,径直离开了那座城市。其实他根本不必那么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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