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玄幻奇幻>精灵的反叛>第68章 龙族疯子

掌管雷克斯识海的体验非常新奇,苍时蓝一时间竟有些难以适应。

雷克斯是四足兽,习惯四脚着地。而苍时蓝是人类,习惯两脚走路。

一接管雷克斯的识海,他立刻习惯性地站起来。

“咚!”

雷克斯重重地摔在地上。

识海里,苍时蓝疼得呲牙咧嘴。

他立刻将疼痛感从思维里分离出来,转移给雷克斯。

一个委屈的声音响起:“还有没有天理,还有没有兽权了?你不愿意闻臭味,把嗅觉给我,我认了,谁让身体是我的呢?可是你摔跤,却让我痛苦,是不是有点过分呢?”

声音是雷克斯的。

做坏事被人现场抓包,苍时蓝有些不好意思。

他尴尬地说道:“原来你还在啊,怎么不早说呢?”

“当然在喽。你只是掌控我的身体,又不是消灭我的意识,而这里又是我的识海,我的意识不在这里,还能在哪里?只是见你玩得那么嗨,我不好意思打扰你罢了。”

听了这话,苍时蓝走路时只得多加小心。

苍时蓝控制的雷克斯虽然是逆向行走,没有碰到丝毫阻碍。

雷克斯就像热刀,而魔兽潮就像奶油。

双方的动作就像热刀切奶油,魔兽潮一碰到雷克斯就立即向两边分开。

苍时蓝开始还有些担心,慢慢地就放下心来。

他就像逛奇禽异兽博物馆似的,好奇地看着迎面跑来的魔兽。

蛇发女美杜莎,满头青丝尽是条条吐着红信的毒蛇。

巨蜥,长度有三四长,匍匐时也有一米多高的巨型蜥蜴。

狼头怪,狼头人身,手拿链枷的怪兽。

三头地狱犬,三个脑袋的魔犬。

那加,人身蛇尾,手持宝剑,有六条胳膊的,也有八条胳膊的。

……

迎面冲来的魔兽形形色色,不一而足。

苍时蓝觉得,他一辈子都没有见过这么多奇形怪状的魔兽。

美中不足的是雷克斯的残存意识总会忍不住用鼻子在地上闻味道,而且见到烂泥地,还有把鼻子拱进去的冲动。

“我说够了啊,雷克斯。虽然嗅觉是你的,但有必要做出这样羞耻的动作吗?”

雷克斯叫起了撞天屈:“关我屁事?身体现在由你掌控,我就连想动一下蹄子都办不到,还能动鼻子?”

“你的意思是,这是本能动作?”

“大概吧,这是猪类动物的天性。”

“你说你化身什么动物不好,偏偏化身为百无一用的猪?”苍时蓝教训道,“看看过来的魔兽,蛇发女美杜莎、巨蜥、狼头怪、三头地狱犬、八臂那加——呃,蛇发女是女的,不算。这些魔兽里随便挑一个都比猪强,可你却偏偏选中了猪。”

雷克斯的声音略有些失落:“你当我想啊。只是我一来就困在这个地方,动也不能动。难得有几次清醒的时候,只看到匹格人和他们的座骑——猪,你说我还有什么选择?”

苍时蓝疑惑地问道:“那你就不能以本来面目见人吗?”

“本来面目?你可不知道匹格人有多么凶恶,凡是他们没见过的魔兽,都认为是魔界生物,要绑在火型架上烧死的。”

“现在你见过这么多野生魔兽,就没想过换个造型吗?”

“晚了,魔兽化形只有唯一的一次机会。既然选了猪,那我就这么生活下去吧,反正匹格帝国境内,猪的地位还是挺高的。”

见雷克斯如此豁达,苍时蓝不由对他高看了几眼,觉得收他做魔宠也不是什么坏事。

走了半天,从艳阳高照,一直走到满天星斗,苍时蓝终于走到魔兽狂潮的边缘。

最外层只有一只魔兽,是一头体表为红褐色的肥大蜥蜴,头上有双角,背后有双翅。

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龙,而且是比绿龙高一阶的赤龙。

苍时蓝好奇地盯着赤龙,打量着这种代表大陆顶级力量的生物。

传说中的龙,无论是魔法力量还是物理力量都首屈一指。

多少骑士小说都把龙作为最终boss,击败、屠杀龙,不仅可以获得龙族隐匿的财宝,更可以抱得美人归——因为龙喜欢绑架人类的美少女,杀掉龙,美少女就会投怀送抱,以身相许。

不过苍时蓝此刻对屠龙没有什么兴趣,屠龙固然获利丰厚,风险也不小,何况他现在的任务是带着家人安全离开。

这头赤龙不是超阶魔兽威压的受害者。

一来他所处的位置位于魔兽狂潮的外围,二来他本身就是超阶魔兽,可以抵抗这种威压。

他是龙族的猎手,听到这里有海量魔兽,特地来打猎的。

可惜,他失败了。

因为魔兽狂潮的中心是低阶魔兽,越住外等阶越高。

比如他前面的是魔兽那加。

那加是魔兽中少有的剑客,低阶的那加有六条手臂,而高阶的那加则有八条手臂。

那加的剑法如神,关键是每只手都握着一把宝剑,施展开来,几乎没有魔兽能击破它的防御。

四头八臂那加就可以干翻一头黑龙。

这头赤龙可不敢招惹这群煞星。

按说赤龙可以放过这些那加,飞到魔兽狂潮的中心抓捕低阶魔兽。

可惜中心地区的魔兽数量实在太多,而且个个眼睛发红——它们已经被强大的魔兽威严逼疯了。

这个时候冲进去,不是找死是什么?

毕竟蚁多咬死象,赤龙只是强大的魔兽,而非无敌的魔兽。

他只好跟在魔兽狂潮的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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