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晨,你躲在女人背后算什么本事,有本事真刀实枪地干。”江逸晨走了,他手下的狗腿了不认输,这不,还在张牙舞爪的嚷嚷。
“滚蛋,哥没时间陪你们玩。”傅晨不屑一顾,扭头准备和安锦珞说两句,没想到这妞竟然直勾勾看着自己。
“傅晨,你真得很无聊。”安锦珞不想理会他,莫名把她牵扯到中间,已经让她很生气了。尤其是刚才,看好戏很有意思吗。
“抱歉,其实是不想看到那些家伙故意接近你。”傅晨听到她语气中的生气,当下平静地盯着安锦珞清冷的眸子,郑重其事地解释。
“他们怎么样,关你什么事啊?”安锦珞不禁脱口而出,这个家伙,以为自己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大侠吗?
“因为我喜欢你啊!”
因为我喜欢你啊!这句话不容易说出口,很多人能在纸上写下来,但为此有勇气当面说出来。
在这个互有好感,却心照不宣,甚至于互不相知的年代里,很少有人能亲口说出喜欢你。安锦珞的震撼可想而知,这一刻时空仿佛停住了,所有人都张大着嘴巴,惊讶地看着场中的二人。
傅晨眼睛清澈,语气平淡,就像是平常的闲聊一样。第一次亲历告白,面对傅晨此刻的认真郑重,安锦珞莫名有些慌乱,一颗芳心仿佛沉入傅晨深邃的眼神中。
她不是没有受到过表白,有写在略带芳香的彩色信纸上的,还有隐晦委婉说出来的。但是像现在这样,在很多人面前,堂而皇之地宣布,还是让她有些震撼还有惊慌。
离安锦珞最近的傅晨,清楚地看到她眼神中的慌乱,似乎一下子被击中心脏,不是因为被对方吸引有不一般的感觉,而是单纯地慌乱。
似乎就是,不知道以后怎样面对自己,不知道以后以各种姿态面对围观她的同学,还有听到这一切的老师和家长。
说到底,安锦珞虽然很优秀,但抛开那些光环,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女孩而已。
傅晨有些失落,但随即就释怀。重生以来,他对安锦珞的感觉,还是高中时的印象,而此时终于有了变化。
她不再是一个初恋的符号,而是活生生的人,这让傅晨沉寂很久的心,开始有些松动。
习惯性地,傅晨伸出手,抓住安锦珞纤细的手指,只是刚刚感觉到一丝柔软,然后安锦珞像触电一般挣脱。
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安锦珞如梦初醒,急匆匆背着背包离开,第一次略显狼狈,没有了平时的优雅,却增添一股生动。
傅晨看着她离开的背景,默默地看着她走远,心里却不觉得苦涩。想到触摸到的细腻温润,傅晨嘴角勾起一抹翘起的弧度,显然心情正好。
而这一幕,被所有人都看在眼里,瞪大着眼睛久久不能回神。
……
重生一遭,傅晨想要改变的有很多。
他以前并不是一个热衷社交的人,同样,因为后来遭遇变故性格变得沉闷。重生后,第一件事就是恢复年少纯真,变得阳光开朗,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作为情商不高的人,傅晨一贯用固有的模板去应对他人。朋友是什么样,同学是什么样,敌人又是什么样。
熟悉傅晨的人都知道,他就像那首诗说的一样,看云时很近,看你时很远。傅晨对人表面都差不多,只有极少数的人才让他牵挂,这似乎就有些凉薄了。
面对江逸晨,这个曾经主导那一切,傅晨前世的敌人,战斗根本不需要任何理由。
从这一刻开始,以一个无所畏惧的姿态,向江逸晨宣战。
前世你是天之骄子光芒四射,我是普罗大众默默无闻,但这一世,我要将前世的耻辱百倍奉还,剥夺你昔日的荣光。
傅晨看着安锦珞走远的倩影,心中的阴暗逐渐消散,忽然想起一件事来,顿时有些懊恼。
忘记了,刚才没有提这件事,现在应该生气了吧。
傅晨其实是想要安锦珞帮他补习英语。他的英语很差劲,差劲到看到英语老师就想躲得地步,这件事其实是有缘由的。
那时的傅晨,自以为是的认为中国人学什么英语,不管承认与否,这不过是少年不肯学英语的借口之一。
中国人不学英语,打着不知道什么主义的旗号,行的却是偷懒的事,还标榜了自以为高大上的名号,殊不知这更显得幼稚。
重生前,偶尔想起这些,傅晨都觉得好笑。那时有些行为,看起来的确很幼稚。
傅晨其实还算聪明,学英语还比较有天赋。不过,那是初二之前的事了。
那时傅晨还在溪镇中学,从初一到初二上半学期,英语成绩没低过一百一十,直到转学到城关中学后,成绩才一落千丈。
让傅晨英语成绩一落千丈的,除了对新环境的不适应之外,还有不喜欢的英语老师。
傅晨大四那年教育实习时,同样遇到了类似于他这种情况的学生,不喜欢英语老师,老师同样不喜欢他,因此,导致对英语学科也不喜欢。
在今天看来,这种行为真的很幼稚。只有明白人,才不会因为个人喜好做事,就算是不喜欢的,也可以做的很好。
少年人不知道有些事情的重要性,情感上的成见,最终造成遗憾。
而傅晨,最终因为当时的幼稚,英语一直没能学好,两次高考英语都没有超过六十分,严重拖了后腿。大学时,一个英语四级都艰难考过。
傅晨清楚的记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