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持枪姿势是我小时候看小说时学来的。特点是枪位于腰际枪口卸向上指,近距离遇到敌人不瞄准直接击发,完全凭枪感射击。对于ak来说这种姿势射击精度自然不高,但是在十几二十步距离内熟练的士兵完全可以首发命中敌人的头或胸。据说当时部队里的老兵都会把枪口比教程规定的略微抬高,只有保证一枪爆头才能让人认可他们的水平。
刚才我在杀进目标院子的时候试了,这种方法确实很好,特别是不会限制视野,能够保证及时发现敌人,以最快的速度开枪,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巷战保命方法。只是我不敢保证能够枪枪爆头,只好把枪口稍微压低打胸膛。虽然敌人可能穿防弹衣,但是一二十米的距离内ak子弹就是穿不透防弹衣也能短时间使中弹者失能,会留出足够时间补枪。所以现在我放心大胆的使用这种持枪姿势了。
幸亏使用这种持枪姿势,开阔的视野在我冲进巷子的时候让我眼角余光扫到了一个拐角的黑影里一闪,接着一个圆溜溜的东西就飞了过来。
“手榴弹!”我连忙跳到一辆破卡车后面用轮胎挡住自己,同时摸出一颗手榴弹。等那颗手榴弹爆炸之后我把自己的手榴弹向与那个拐角成一定夹角的墙扔过去。手榴弹砸在石墙上弹近那个我枪打不到的拐角,立马一个人兔子一样跑出来,我一枪把他打翻。
冲过去一看那个拐角两面都是墙,怪不得那家伙要逃出来。我占领了那个拐角,对话筒说“安全!”
然后大眼儿他们跑过来继续向前搜索前进,我拉住小鲍威尔从他身上拿了我的冲锋枪和一些手榴弹。小鲍威尔担心的问我:“我们能冲出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