咕咕咕咕咕~~~
一声鸡鸣,打破了村子的宁静,黎明的天空,还有些迷迷蒙蒙。
晨夕凉爽,正直农忙时节,村民闻鸡起舞,昏暗的村庄,瞬间灯火通明,袅袅炊烟冉冉升起。
程风家庭并不富裕,四间泥瓦房,还是程翰陈丽芸老两口,省吃俭用,一手一脚,盖起来的。
房屋正中,即是客厅也是厨房,厨房十分简陋,漆黑的灶台,用碎石块堆砌而成,左边是程翰老两口的卧室,右边第一间就是程风的小蜗居。
程风房间布局简单,一张木床,一个破旧的书桌,书桌上面还有一块破裂的玻璃,玻璃下面,压着几张陈旧有些发黄的相片,书桌旁立着一个,雕刻着几朵梅花有些破裂衣柜。
此时的程风,很随意的躺在床上,呼呼睡着,外面忙碌的气息,好像完全与自己无关一般。
温暖的阳光,拨开了云雾,灰蒙蒙大地,展开了它原始的面貌。
这时,陈丽芸笑意盈盈,推开了房门,腰上拴着一块花围裙,一手端着一碗热腾腾的白米粥,一手握着两个鸡蛋,把白米粥和鸡蛋,放在破旧的书桌上,推开窗户,霎时间阳光照亮了小蜗居。
轻轻的坐在床前,双手轻轻的揉捏着,程风红彤彤的小脸蛋,轻声道;“乖儿子,起床了,太阳都晒到屁股啦。”
程风迷迷糊糊坐起了身,小手轻柔着睡意朦胧的双眼,说道:‘妈,你怎么这么早呀。’
“都是几点了还早,估计你爸这会地都松了半块了,好了快起来,洗洗手吃饭,不然粥都凉了。”陈丽芸说道。
哦~~~~程风应了一声从床上站了起来。
“对了,你脚上有伤,这两天伤口没有愈合之前,可不许乱跑,还有就是千万别去碰水,不然发炎就不好了,好了不跟你说了,赶紧起来吃饭,我的去给你爸帮忙了,不然去晚了,你爸又该唠叨了”。陈丽芸叮嘱一番便走了。
吃过早饭,也没在出去走动,闲来无事,便有呼呼大睡起来。
一觉醒来已然是大中午。
一家三口围桌而坐,安静的吃着饭,可能是劳作一上午,估计是累着了,吃过午饭,陈丽芸再次叮嘱一番,便回屋睡午觉去了。
程风是个野性子,憋在家里实在待不住,便出了门,顶着火辣辣的阳光,呼吸着燥热的空气,程也不知道往哪里去。
就在这时,一阵嘻哈的笑声,从隔壁二叔家传来。
程风和程华子家之间,就隔着一道篱笆院。
刚一走进院落中,一条正在一棵樱花树下,匍匐而眠的大黄狗,好像心声感应,暮然睁开双眼,摇头晃脑屁颠屁颠的向着程风跑去,毛茸茸的大脑袋,蹭着程风的大腿亲昵着。
“我说程华子,你还有脸不,走路都能摔的鼻亲脸肿,就你那副熊样,还给我吹牛逼,带我们娘俩住洋房,开小车,啊呸,下辈子吧”。
说话的,是程风的二婶,四十来岁,典型的农村妇女,身体强壮,体型微胖,属于马大哈的性格,心直口快,饭桌前,正无情的打击二叔这理想主义者。
“诶诶诶,你个臭婆娘在女儿面前,你说话注意一点,在说了人有失足,马有失蹄,诸葛亮神机妙算,那也有兵败的时候,俗话说,三穷三富不到老,我师父曾经可跟我算过命,说我命里带福。”程华子说。
二婶一脸的鄙视说:“你可拉倒吧,可别给我提你那盗墓贼师父,他要会算命,现在就不会待在监狱里吃牢饭了,要不是老娘当年拉着你,指不定,现在你正蹲在监狱里,手里捧着窝窝头,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流,那有你现在,在我面前喘大气的时候,德行”。
程华子放下手中的碗筷,有些恼怒的说道:“你这臭婆娘无理取闹,老子倒了八辈子的霉,当初怎么瞎了眼娶了你”。
二婶一听这话可来了真火,啪的一声把,筷子拍在桌上,说道:‘“哟呵,程华子你可把话说清楚了,想当初要不是你爹,带着媒人,几次三番上我家,求着我嫁给你,我苗翠花会嫁给你这窝囊废?”
夹在中间的小妹程程,十来岁,天真浪漫的小女孩,低着头,静静的吃着饭,完全不理会他们之间的争吵,好像这无所谓的闹剧,已经习惯了一般。
程华子理论不过,气的脸色铁青,站起了身,指着颤颤巍巍的手臂,咬着切齿的说道:“好你个苗翠花,你给老子记住了,要是老子发了财第一件事情,就是休了你这臭婆娘。”
苗翠花,撇了一眼程华子,没有说话,随后又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红烧肉,夹到程程的碗里,轻声说道:“来,闺女吃肉,咱吃的胖点,等着你爹发财了,咱还有力气走的动路”。
苗翠花的话,把程华子打击的体无完肤,直愣愣的站在那里好一会,浑身血气不断上涌,颤抖的身姿,愣是说不出一句话来。
曾经的程华子才华横溢,十里八乡唯一的大学生,当地的大才子,也是程家的荣耀,当年的意气风发,深深的烙印进了苗翠花的心里。
程华子,志向远大,好高骛远,一心只想着发大财,一次惨痛的经历过后,心思百转,只想走捷径获取钱财,达到发财梦,多番打听之下,听说盗墓来钱快。
一棺一辈子,一宅一世界,如此诱惑,程华子怦然心动,好不容易找了一个盗墓的师父,还没学两天。
就被才娶进家门,没多久的苗翠花发现,死活就是不让他去,引来程华子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