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大死了。
死在了乌衣巷里面。
尸体僵硬,光着身子,模样丑陋地躺在雪地上。
他死不瞑目,脸上依旧残留着惊讶,惊恐,还有难以置信的表情。
直到三天后,尸体才被人发现。
找不到凶手,因为整个乌衣巷的人都像凶手。那些捕快们也懒得抓人,因为大宋的牢房里实在容不下吃白饭的犯人了。以至于当那些“冻死骨”们主动投案自首时,捕快所做的就是撵他们滚蛋。
于是,牛大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死了。
当消息传到杏林医馆时,整个医馆却炸开了锅,毕竟牛大在医馆也算是一号人物,掌管医馆的药材仓库,又和医馆二号人物徐善初来往亲密,就这样不明不白死掉,不禁让大家产生狐疑。
徐善初是最倒霉的,他没想到牛大就这么挂了。按照牛大生前所说,一切顺利。可结果却是凌霄没死,自己反倒一命呜呼,这不合理呀。
私人诊室内---
忙碌完毕,徐善初坐在椅子上,搓着脸上的肥肉,越想越不对劲儿,越想越觉得可怕。
细思甚恐,牛大死的太蹊跷了。
就在这时,凌霄走了进来,冲他微微一笑。
刚回过神儿的徐善初,一看到凌霄,像见了鬼一样,从椅子上跳起来,浑身就是一个哆嗦。
“你来做什么?”徐善初问道。
“哦,牛大的兄弟牛二来了,说是索要牛大的安家费!”凌霄漫不经心地说。
“他要安家费,为何找到我?”徐善初怒气冲冲。
凌霄揩了一下鼻子,“谁让你和牛大走的近呢!”
徐善初一个激灵,“你什么意思?”猜测凌霄是否话中有话。
凌霄笑了,然后摸出一枚铜钱,放到了徐善初面前,说:“知道吗……”
“知道什么?”
“牛大的命只值一文钱。”
威胁!
这是赤-裸-裸的威胁!
徐善初呼吸都急促起来,“你难道你就不怕我……”
“去官府告你”还没说出---
凌霄问:“你的命又值几文钱?”
徐善初,哑巴了。整个人充满恐惧地看着凌霄,看着这个手段毒辣的少年。
他相信,对方绝对说的出做得到。
“徐大医师,好自为之!”凌霄说完这句话,走了。
徐善初整个人却软瘫在了椅子上,冷汗涔涔!
……
鞭炮声声。
却不是过年,而是凌霄搬家。准确地说,凌霄和阿丑从当简陋的西厢房,搬到了东厢房。
鞭炮是阿丑放的,也是他花钱买的。
东厢房的那些医馆学徒们全都冷冷地看着他们,看着这两个从寒门出身的家伙,像不速之客般搬到学徒聚集的东厢。
大宋朝虽然选拔人才非常开明,并不限制寒门子弟,可是根深蒂固的那种等级差别和阶级差别,却让这些出身富贵的子弟,打心眼里瞧不起凌霄和阿丑。
他们冷眼旁观,看着凌霄搬家,就像是在看一只乌鸡,飞到了枝头变成凤凰。
只不过,这样的时日有多长?
对于他们来说,乌鸡永远都是乌鸡,永远都变成不了真正的凤凰。
凌霄和阿丑没什么家什,因此搬家很轻松,很容易,只是打了包裹,然后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搬家就结束了。
没人前来为他们道贺,即使放了鞭炮,他们的新家门口依然冷清。
凌霄对此没什么感受,阿丑却觉得有些犯愁,他很想融入东厢这边的生活,看起来很难。
……
终于有人来了。
凌霄认识他,他就是那个给自己送过饭菜,送过衣服的医馆学徒李艳春,那个像极了女孩子的少年。
李艳春模样有些扭捏,他提着礼物,那是一盆君子兰。
在门口辗转了几次,李艳春想要敲门却又不敢。
隔着窗户,凌霄看得都有些累了,所以他干脆让阿丑把门打开,然后请这位不是客人的客人进来。
李艳春进屋,更加扭捏,不过还是说了话,说祝贺乔迁之喜,又说这君子兰是他最喜欢的,送给凌霄他俩。
凌霄对养花不感兴趣,将花盆交给了阿丑;阿丑就一个劲儿地道谢,毕竟李艳春是唯一一个前来道贺的人。
将花盆放好,沏了茶水。
李艳春却说叨扰太久,就此告辞。
凌霄没有挽留。
阿丑却说,不如一起吃饭,天色已晚。
原以为李艳春会拒绝,他却看了一眼凌霄,然后轻声说,“好啊。”
……
饭菜很简单,却有肉有酒。
李艳春吃得很慢,很斯文,以至于阿丑担心他根本吃不饱。
凌霄没去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儿,他独自喝着酒。
这酒实在太差劲了,凌霄第二次有了自己酿酒的想法。
“你们不要想太多,其实这里的人都很善良的。”李艳春吃口米,忽然抬头说道。
凌霄看他一眼,“你不太像是说谎的人。”
李艳春的脸就红了,他用手背贴了贴自己的脸颊,然后说:“我只是……只是怕你们误会。”
“我们不会误会。谁瞧得起我们,谁瞧不请我们,我们心中一清二楚。”凌霄饮了一杯酒,脸上露出一丝戏谑,继而狂妄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在我眼里,他们只是麻雀耳!”
这样的话如果传出去,定会被斥为大言不惭,不知所云。
可不知为何,李艳春听凌霄这样说,却觉得他绝对有这种藐视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