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天,晴朗无云的日子,和煦微风吹拂着新生的绿叶。城市中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居民区的小巷内,阳台上一个大妈正在晒着衣服,肥硕的大花猫在屋顶上打滚,“叮叮当”的一串铃声在巷子里响起,大妈望去,只见两个骑自行车的年轻人你追我赶,似在打情骂俏。
看见这幅情景,大妈不禁想起自己年轻的时候,脸上露出回忆的笑容。
两辆自行车不要命似的在奔驰着,速度飞快,骑在前方的一个年轻人,模样俊俏,看起来像明星一样,只是脸上带着青涩,此刻他面带惊恐,时不时望后面看一眼那个拼命追赶的女生,眼中就闪过一丝忌惮。
这个年轻人就是郑方同。
后面的女生长得倒是还可以,眼睛大大的,模样清纯,有股大大咧咧的感觉,她蹬起自行车来,居然一点也不比郑方同慢,这让身为祖龙者的郑方同很是汗颜。
只能感叹,不愧是田径部的三千米两届冠军,强大的女汉子!
“方同别骑那么快啊,你答应做我男朋友好不好?你都请我吃冰淇淋了!”女生大吼着,声音和她整个人非常不符,跟公鸭嗓子似的,一吼出来,足以让人浑身发毛。
听到这声音,郑方同就欲哭无泪,只能再加快速度,希望摆脱身后的女生。
“那只是个意外!”郑方同解释。
“啊呸,什么意外!你就承认你喜欢我吧!”女生根本不听郑方同的解释。
郑方同面露愁容,没有继续说下去了,因为他根本不能说,自己是因为不喜欢吃草莓味的冰淇淋,才给那个女生吃的,说出来恐怕会被她打死。
“哎,当初要是看清楚是什么味的就好了……”郑方同苦不堪言。
正当两辆自行车你追我赶之际,郑方同突然看见,前方的小巷子出现了一群身穿黑色西装的人们,这群人看似不善,个个都拿着短棍之类的武器,以“和善的眼神”看着郑方同骑来,都在嘿嘿冷笑着。
郑方同突然看见这群人对他冷笑,就有股不祥的预感了,这群人看上去就像是黑社会的一样,都散发着狼一样的气息。
他立马将自行车停了下来,离这群人有一定的距离。后面的女生看见郑方同停了下来,立即眉开眼笑,但是在看到前方的那群黑衣人后,脸上忽然变了颜色。
郑方同警惕地打量着这群人,他不知道这群人想干什么。
身穿黑色西装的人,一共有四十人之多,将整个巷子围得水泄不通。为首的一个光头走了出来,眼神不善地看了一眼郑方同,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根烟点燃,放在嘴里,冷笑道:“你就是郑非墨的弟弟?”
郑方同虽然心智还不是很成熟,但他好歹从小也经受过刻苦的训练,甚至可以说,他的训练量一点不比郑非墨的训练量少,刻苦的训练,自然磨练出了非凡的胆色。
郑方同胆色不凡,面对这群人他还是很冷静的。
郑方同想了想,平静的说道:“你们找我干嘛?”
事实上,郑方同心中已经大致猜出了这些人是何方神圣了。在前几天,老哥就告诉过他最近的事情,郑方同也了解到了夜店里发生的打斗事件和余琳的事,所以也猜到,这些人大概就是那个夜店里的不法集团人员。
郑方同皱起眉头,看来事情麻烦了,这群人看来早已经摸清楚他放学后要走的路,早就等在这里了。
“你先走吧!”郑方同帅气的回头,对那个女生说道。
然而回头一看,那个女生早就跑得没影了……
郑方同顿时惊呆了:“我擦咧!”
光头克哥看着郑方同,嘴角翘起一丝邪笑:“哼哼,哥债弟还,你老表惹了我们,今天我们就打断你的腿,回去告诉你哥,这事情绝对没完!”
“还你妹!”郑方同如此说道,一副从容不迫的样子。不过说实话,一下子看见四十多个人围住自己,心里还是有点担心的,不知道能不能对付啊……
听到郑方同破口大骂,光头克哥顿时大怒:“呦呵!还牛逼起来了!兄弟几个,咱们去打断他的手!!”
随着光头克哥一声令下,他背后的四十多人一拥而上,大吼声如雷,个个拿着武器,看起来真如同电影里不法集团砍人一样,气势汹汹,杀气腾腾!
郑方同额头流下了冷汗,同时,他的右手伸进口袋里,拨通了郑非墨的电话,屏幕亮了起来,但是他不可能明目张胆的拿出来接听,因为手机被对方打碎就完了。
对方手里拿着砍刀和铁棍,郑方同有点紧张。毕竟他还没有进行成年礼,体质说到底还属于普通人范畴,是不可能对付这么多人的围攻的,最多只能解决三十几个,还会受重伤。
而且想跑也跑不掉,这里已经被围起来,他骑的只是自行车,对方有摩托车和轿车,摩托车轿车都比自行车快,所以他不可能逃脱这么多人的追击的。
必须要拖下去,等郑非墨赶来为止。
心里有了计划,郑方同右脚的步子慢慢后撤,双手抬起至胸前,拳头握紧又放松,脖子扭动了一下嘎吱作响,他已经摆好了战斗姿势,目光闪闪,拼也要等到郑非墨来救他。
“来吧,猴子们,让我见识一下你们的战斗力吧!”
郑方同冲入了人群之中,就只见身影翻飞,他的格斗技巧和武术均学自全世界的知名人士,步子和气息相互协调,所以移动的速度达到了极限,比普通人更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