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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三年血赚,死刑不亏

林夕招呼着顾清风来到了一家商场,由于前几天和钟玲一起买了很多衣服,如果再去买衣服的话她自己都觉得乏味。

那咱们就去买零食啊,来些大包小包的压都要压死他。

等等,忘了我已经不是前世那个林夕了,我不敢确定是否会吃的把昨天的饭都给吐出来。。。

那怎么办,难道就这么放弃?

看着顾清风那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不能吃怎么了,又没说不能买,看到顺眼的,不管是什么,只管买买买,用不用是我的事,我是土豪你管的着吗?

不对,钱也应该你出。

哈哈。。。我是多么的机智!

在林夕的特殊“照顾”之下,顾清风理所当然的。。。悲催了。。。

看着林夕迈起轻盈的步子穿行在走道之间,顾清风推着。。。两辆购物车,心里顿时不是个滋味。

小丫头,你再这么买下去我都没手推了,能不能消停一点。

林夕并不知道此时顾清风心中的想法,就算知道了。。。

也是幸灾乐祸吧。

林夕并没有理会慢下脚步的顾清风,径直往前走去。

然而就在这一瞬间,林夕停住脚下的步伐,双眼直直的看着前方。

这。。。未免也太可爱了吧!

走道上,一个身高还不足一米五的小女孩踮起脚尖,却也没有触及到自己想要的零食。

女孩一席黑色的长发刚刚过肩,却是柔顺的没有丝毫卷起,水蓝色的连衣裙包裹着那弱小的身体,让人心中不由得升起一丝保护欲,胸前微微的起伏如同含苞待放的花朵一般诱人,粉雕玉砌的小脸让林夕想起了一句话。

三年起步,最高死刑。

呃,看着这个小萝莉,纵使林夕现在身为一个女人,心中也有些骚痒。

呵呵,看见这副场景,林夕只想说。

三年血赚,死刑不亏!

前世作为一个死宅,她对于二次元的小萝莉可是有着特殊的喜爱,连看一些某某动作片也是。。。

没想到现实中也有这么可爱的萝莉啊,她现在已经跃跃欲试了。

嗯?试什么?

这。。。虽然现在是同性了,但咱怀着前世的心上去调戏一下总行了吧。

看萝莉努力的伸着自己短小。。。的手,林夕走上前去。

当轻松的拿下那包旺仔牛奶糖,(作者:请广大读者朋友相信我,我不是在打广告。。。)林夕望见萝莉那渴望的眼神,心中莫名有一点兴奋。

这就是身高碾压,你羡慕也羡慕不来的。

不对啊!我不是来“泡”妹子的吗?怎么鄙视起人家来了。。。

“小妹妹你拿好,糖吃多了对牙齿不好哦!”林夕顿时拿出了训妹神功。

呃,你确定这是训妹神功?我怎么总感觉像是怪蜀黍哄骗无知yòu_nǚ?

然而不出意料的。。。

装逼失败了。。。

美丽的小萝莉根本没有去接,而是涨红了小脸,过了半天,才气鼓鼓的说道:“我不是妹妹,我不小了。”

呃,原来是有一颗成年心的小女娃啊!

“那你多少岁了?”林夕下定决心继续哄骗,就算不能那个那个,咱也得过把手瘾是吧!

不对,我是一个纯洁而又正直的人,怎么可能会做那么龌龊的事呢?

我这叫友好交流,对!友好交流。

萝莉嘟起小嘴,表情刹是好看,“我都十八了,是成年人!”

呃,十八?还真看不出来。

不过十八就不算是yòu_nǚ了吧?这么说。。。

我都在想些什么呢?现在本人是一脸正气的。。。大姐姐。。。

心有余而力不足啊!

“十八了啊!你叫什么名字?不如交个朋友吧。”林夕露出了人畜无害的笑容。

不得不说这张美丽的脸蛋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要是一个猥琐大叔来说的话,恐怕瞬间就能把人吓跑。

可是现在我宁愿自己是个猥琐大叔,也不想就这么干看着。

貌似是我污了,就算是个猥琐大叔,又敢怎么样。。。

答案当然是不敢。

“小梦!”一个洪亮的男声响起。

不会吧!这么可爱的萝莉怎么能名花有主呢?

“哥哥!”萝莉转过头去甜甜的叫了一声,听的林夕心中一阵酥麻。

虽然不是叫我的,想象一下不行吗?

不过千万别是和林谨那样又妹控又无脑的。

呃,好像忘记了自己现在的身份,如果她哥哥和林谨一样,我不就可以独家占有了?

关键是怎么占有。。。

这还没想过!

不过他哥哥怎么好像在哪里见过。

男子迎面走来,步伐沉稳而有力,看着那一双炯炯有神的眸子,林夕顿时想了起来。。。

许凌风!

这就好办了,看他好像对自己有点意思,只要自己稍微牺牲一下。。。色相,诱拐小萝莉这件事基本上就十拿九稳了!

不过我我像是那种随便的人吗?

随便起来不是人。。。

许凌风也看见了林夕,不由得微微一愣,试探着开口:“你是。。。林夕?”

林夕笑着点了点头,露出自以为魅惑的神态,“是我啊!会长大人!”

看着许凌风出神的样子,萝莉轻轻拉了拉他的袖口,“哥哥,你认识她?”

什么她?你应该叫。。。呃,暂时算大姐姐吧!

许凌风爱怜的抚摸着萝莉的小脑袋,看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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