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准备吃午餐吧!”
听到吃,三毛瞬间就来了精神,一下子坐起来看着林毅,等待林毅拿出吃的。
林毅眼角一抽,没好气的踢了三毛一脚。
“听到吃的你就起来了,就你贪吃,还懒,你看大白和二哈,他们都已经下去运动了,你看你这么胖,都不知道运动,赶紧下去。”
这蠢熊除了吃就是睡,站在简直就是一个字圆球,大白都嫌车上太颠簸,所以下去跑步去了,这货竟然在车上睡了一上午。
不过别说,这货体重在那,有它在,这车子可比其他的车子稳多了。
“前方发现一只角马,你们有兴趣么?”对讲机中传来威尔的声音。
“角马,已经中午了,我们猎杀一只作为午餐吧,顺便休息一下。”哈克道。
“休息休息,这坐了这么长时间的车,屁股都颠痛了,不过还好今天的路没有之前那条路那么颠簸,不然,又要吐了。”梅里道。
“是啊,我都饿了,话说。角马的味道怎么样?我还真没吃过。”
“味道还不错,肉质紧密,非常有劲道。”
车队的前方,有一群角马正在那里喝水。
角马是生活在非洲草原上的大型羚牛,长得牛头、马面、羊须。头粗大而且肩宽,很像水牛后部纤细,比较像马颈部有黑色鬣毛。
角马在非洲大草原上的数量十分之多,每年非洲草原大迁徙的时候,有数千万的角马加入迁徙大军,它们庞大的种群数量可想而知。
远远的,车队停下来,众人开始下车步行,毕竟车辆的动静太大,到时候惊到这群角马,就要打移动靶了。
“咱们谁来?”梅里看着三人问道。
“嘿嘿,这第一枪当然是我来了,毕竟我的手艺好,毕竟这可是我们的午餐啊,不然你想回车上啃面包?”埃佛拉第一个说话。
“走远点,你的枪法有我的好?”林毅鄙视的看了埃佛拉一眼,“所以当然是我开这第一枪了。”
“扯,当然是我,我的枪法一定比你好。”
“嘿,今儿个不给你露一手,你还不知道马王爷有几只眼。”
“你们都别争了,都是朋友么,吵吵闹闹的多不好。”梅里道。
“所以,为了我们的友谊,所以,这一枪还是我来吧!”
“走远点。”
“去你的!”
林毅和埃佛拉回头道。
我们两个正在争抢,你竟然想这么容易把东西给带走,有这么容易么?
至于为什么只有一人开枪,因为角马的体型太大,基本上一只角马就两百公斤以上,这么大的体积,够他们吃的了,再多就是浪费。
“不如这样,我们来抽签吧,谁抽到最长的签,谁就第一个射怎么样?”哈克提议。
众人点头。
其实争抢这就是图个新鲜,调节一下心情,毕竟一上午的搜寻太无聊了。
哈克赶紧冲地上抓了四根草,抓在手上,让人来抓。
“嘿嘿,任你们在精明,也敌不过我zuou shi眼一开,林毅伸手就抽走了最长的那一根。
小心的前行,看着前方在湖边喝水的角马,林毅举起手上的白色长弓。
没错,林毅并没有准备使用枪来打猎,而是准备使用长弓。
看着前方的角马群,第一眼就看见了角马群中的那个最为高大的角马,应该就是这个种群的头马。
箭头瞄准对方。
不过三秒,林毅挪开了箭头,把箭头对准另一个高大的角马。
头马対于动物群来说很重要,虽然被猎杀后还会有新的头马出现,但是又不是为了标本,所以也不是非杀它不可。
开弓瞄准,手臂没有半点抖动。
随着身体素质的提升以及对身体机能的掌控,林毅的箭术越来越好,简直就是指哪打哪,甚至能在百步之外射中苹果。
随着右手的松开,箭矢嗖的一下射出,在空中留下一道残影,下一瞬间,箭矢射中正在一只正在喝水的角马的眼睛,穿眼而过,直接穿透头颅,射入湖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