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已经喝得酩酊大醉的老头拉住了到木屋来敬酒的黄沙,拽他坐到自己的旁边之后,扫了一眼在桌上,桌下,角落里或躺,或睡的一个个已经喝得东倒西歪的其他人,这才轻轻的在黄沙的耳边悄悄的说道:“老头儿这里有个不情之请,希望三爷能帮老头儿出个主意。”
此人是丽水寨的总工头,姓高名千尺,今日是被丽水寨的所有工头联名请来的,他本是高相的一个远亲,原本不姓高,为了和高相强拉在一起,这才改成了高姓,高千尺本来开始是准备投靠高泰远享清福的,哪曾料想后来高相把这件看似美差的苦差事交给了他,十多年前高千尺还是一个细皮嫩肉、手生,这些年下来,和桌上喝酒的这帮莽汉几乎一般无二,头蓬松,蓄长须,脸上更是丑恶龌蹉不堪,早已没有了先前文质彬彬的俏模样,却平添了男人本该有的阳刚之气,刚毅之色,只是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再怎么表现得像一只黑金刚,始终只是自娱自乐。
黄沙身子半躬,往高千尺酒杯中注入了一杯佳酿,推送到对方面前,谦虚的说道:“小子何德何能,能得到高老的抬爱,只怕小子力有所不能及,心中惶恐不已,小子也只会炒些下酒菜式,以飨高老众食客,如此雕虫小技,不贻笑大方已经是谢天谢地了。”
高千尺也不理会黄沙的诉苦,将对方推过来的酒水一饮下肚,而后喃喃自语的说道:“十二年,整整十二年了,不知不觉,我已经来了这么久的时间了。”
“时间如流水,就像这山里的金沙,永远是不够花的。”
“小子说的妙及,以前的十二年,对老头子来说简直是度日如年,我现在才三十多岁,已经和五十多岁的老头子相差无几。
遥想初到此地时的踌躇满志,激荡四方,后来看见越来越多的人埋骨与此,却一天比一天的惶恐惴惴,寝食难安,老生相信轮回,高泰...高相完全是让我替他背了这个黑锅,老夫百年身死后绝对会下地狱,忍受油锅铁镬之苦。
我每年还必须迎着笑脸对他喊上一声二表叔,并在他生辰的这一天送上为他精心准备的礼物,这些年没少被高氏那些嫡亲笑话,说我占着金窝,却连一个金蛋都生不出来,这下好了,老子今年总算可以扬眉吐气一回了,看那些歪瓜裂枣还敢笑话老子不。”
黄沙一下子变得有些迟疑起来,难道高千尺是要将自己领到高泰远面前去邀功请赏?那岂不是...
心念电转,黄沙脑海中飞快的想着各种托词与应对之策,本来想开口,却被高千尺抢先又开始念白起来。
“今年金子比之往年多了何止数倍,我二表叔恰逢六十大寿,你机灵伶俐,给我出个主意,送他老人家一件什么礼物合适呢?”
黄沙暗暗将心中的那块大石放了下来,一听说不用去见高氏的人,郁闷之色一扫而空,对于送礼,他可以说信手拈来,口中不紧不慢的问道:“不知高相平时可有特别喜欢的物件?”
“我那二表叔虽然是一介文官,却唯独只喜欢挥毫泼墨,写的一手好字,尤喜舞刀弄箭,他其实是文人的皮相,武人的骨头。”
“那我们不如送他两件礼物如何?”
“这是何解?”
“高相身居鼎位,听说这些年意图刺杀他的刺客不下一百,也有一千了,假如高相有一件可以防身的内甲,岂不是多了一层生命之护,少了一层刀兵之险?当年南诏的国王异牟寻更是请能工巧匠为自己打造了一件金甲衣,只是那东西太过于笨重,有数百斤之重,异牟寻只穿了数次便弃之不用,将它重新化成了赤金。”
高千尺听的心惊胆战的,料想黄河能想出这个典故,多半有应对之策,忙不迭的问道:“三爷就别买关子了,有话就直说,此事若办成,老头儿大大的赏你。”
“倘若将那些金沙融化之后拉成粗细均等的丝线,再融合蚕丝,羊毛线等物,便可以编织成一件既轻盈保暖,又可以抵御刀剑的宝衣---金缕衣,只是...”黄沙面露难色,欲言又止。
“你有什么要求,尽量向老夫提,即使眼前有问题,老夫也会想方设法办到。”
“我们这里缺少抽金丝的工具和工匠,而且此事最好能够秘密进行,一旦被其它人学去,再仿制一件出来,我出糗事小,坏了高老的好事,小子死一千次恐怕也难抵一罪。”
“小子说的极是,抽丝的事我已有计较,那你说的第二件礼物是?”
“高老刚刚不是说高相喜欢书法嘛,我这里有一副唐代被称为‘颜筋柳骨’颜真卿行书奉命帖恰应高老的怀才不遇,里面暗含的隐喻,正可明鉴君心。”
“奉命来此,事期未竟,止缘忠勤,无有旋意。然中心,始终不改,游于波涛,宜得斯报。千百年间,察真卿心者,见此一事,知我是行,亦足达于时命耳。人心无路见,时事只天知。”高千尺念出来的时候,忍不住潸然泪下。
颜真卿以“太子太师淮西宣慰使”的身份,前往许州宣慰李希烈。此帖应在此年,时年岁。所以又名奉使蔡州书。颜真卿知天命无违,则其奉使许州,计不旋踵,已无归意,烈烈忠节,临难慷慨,不能不中心,悲恨交加。
黄沙忍不住接了一句:“呜呼!虽千五百岁,其英烈言言,如严霜烈日,可畏而仰哉!”[司马光新唐书传赞]
高千尺收敛了一下失态,有点狐疑的问道:“老头子记得你初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