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哲心有所感,为马忠鸣不平,但当前社会现实就是这样,他也不能改变,顶多只能稍感抱歉而已。恰逢此时酒菜端了上来,缓解了一些尴尬,李哲抢先端起酒杯,对马忠道:
“来,吃酒!”
马忠见了美酒,也随即展颜,端起一个大碗,也道:
“吃酒!”
一翻腕,半碗剑南春好酒已经是吃了下肚。
胡适为两人请进了一个唱歌的胡姬进来,捧着一把胡琴,那胡姬高鼻深目,肤色白皙,一看就应该土人中的雅利安种,在李哲这来自后世的眼光来看倒是颇有姿色。
那胡姬看着两位大爷,先袅袅婷婷的行了个礼,道了声老爷,然后方才坐下,琴声一响,檀口轻开,美妙的声音开始回荡在包厢里。
柳营,月明,听传过将军令。
高楼鼓角戒严更,卧护得边声静。
横槊吟情,投壶歌兴,有前人旧典型。
战争,惯经,草木也知名姓。
虎韬,豹韬,一览胸中了。
时时佛拭旧弓刀,却恨封侯早。
夜月铙歌,春风牙纛,看团花锦战袍。
鬓毛,木雕,谁便道冯唐老。
却是那歌姬看两人都是军官,因此选了一首军旅的朝天子来唱。女子那高亢的嗓音,虽然尖细,竟然也能将这首元曲中的那种铿锵之气唱出来,可见这胡姬的唱功。便是李哲在后世听遍了无数的名曲,流行歌曲,也觉得这曲子里,自有一番味道。
伴着这美妙歌声,包厢里的气氛终于开始热闹起来,李哲和马忠二人遂开始推杯换盏。
李哲吃了几杯,便立时咳咳咳的呛了起来,这酒虽然没有后世的那些高度酒度数高,但也是辛辣无比,并不是他想象中的那种香甜的米酒,马忠看了也笑了起来,
“没想到都头却是个不会吃酒的?”
李哲犹自嘴上硬撑,“哪有,不是不会吃酒,只是酒量不好,不好而已。”
“哈哈哈!”马忠大笑起来。
这下子,倒感觉包厢里气氛好了许多。
李哲乘机开口说:
“其实,马都头你能力强有目共睹,本官虽然只是刚来,但也是能看出来的。你的身份,在这军中任职,咳咳,总是有这样那样的不便,捧日军中的积弊我也知道一点,马都头你在这里混,有些可惜了啊!”
李哲这番话语出至诚,虽然是交浅言深,但却恐怕是正说中了马忠的心思,马忠虽然沉默寡言,但能看得出,对自己带兵的能力还是有几分信心的,这会儿被李哲说得一声不吭,只顾一碗一碗的吃酒,不多时已经是酒至半途,有些醉意醺醺的了。
“虞侯说玩笑话了,像我马忠这样家境的人,不在朝廷军中又能去哪里,除了当兵,我什么都不会。”
“着啊!哪里不能去,就是当兵的才好啊,你在这朝廷军队里不得意,但我大宋的好男儿志在千里,这外面的广阔天地,又有哪里不能去?”
“虞侯你的意思是指?”
“我的意思是当兵那也是看去哪里当兵,如果是在朝廷当兵那当然没什么可说,但是现在我大宋鼓励海外开拓,那才能挣大钱。那些各大世家藩主哪个不是在海外培植私兵,组建那些义从兵,垦殖团,南洋,澳洲,炎洲,到处都是,哪里都缺人。
便是那些贩奴团也是需要人手,都头这样的军官,如果肯屈尊,那些家主藩主恐怕是打破了头也要来请的吧!”
“虞侯说笑了,哪有那种事。再说虞侯您也知道,那些家主藩主,只有比军中更歧视我这样的人,那可是私军,在那里,更是鱼龙混杂,我这样的人,出不了头的。若是碰见个不好的主家,”马忠想了想,摇摇头说。“还不如就在这捧日军里混饭呢。”
岂止是不如,简直比现在更惨!马忠说的也是实话,在这捧日军中当兵,好歹是给官家当兵,讲究个旱涝保收,军中的这些将领们虽然歧视,但还不至于去专门坑害马忠他们这些的人,但是去给藩主们当兵,那才是身家性命都卖给了人,若是遇见一个英明神武的藩主那当然好,但如果不幸,碰见不好的藩主,那才叫真的惨。
马忠虽然是混血儿,但也是心高气傲,不会做这么愚蠢的选择。
嗯?李哲摇摇头,“但我要说,如果有人不歧视你的出身,而且还更愿意请马都头您这样有真材实料的人呢?”
“哪有那种人?哦,不对。”马忠这时候才猛然警醒,李哲说这种话绝不会没有目的,再想想李哲的出身,感情坐自己对面的这个李哲本身就是一个贵族来的,同样也是一家世袭藩主,虽然爵位不高,只是一个男爵,但是同样也有自己的领土,也有组建自家的义从兵的资格的。
“虞侯您?”
马忠有些惊讶,难道是李哲对自己有意?所以对自己说这番话,李哲一介州学毕业的世家子弟,年纪轻轻,就也敢去进行海外拓殖么?
那对李哲家这样的世袭贵族们来说可不是什么好活儿,在野外餐风露宿不说,涉足的都是不毛之地,猛兽毒虫,面对各种艰难险阻,风险与机遇并存,投资很大,但结果却并不是一定会成功,李哲这样在安逸的家境中成长起来的纨绔子弟,有这样的实力?同样,也有这样的野心?
李哲并没有明确答复,只是神秘的对马忠笑笑,说道:
“没错,马都头你的本事我李哲是看在眼里的,如果我是坐在军中高位,像是马都头你这样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