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都市现代>重返1977>第六十四章 透底儿
“张大勺”的祖父就得赶紧拿出带着的小灶,当场制作,当场进奉。

这还不算,有时候半夜醒了还要吃“烧猪肉皮”,最喜欢的“清炖鸭子”顿顿都要上。

夹肉末的马蹄烧饼和炸三角,那还非得吃刚出锅一咬就流油的。

想想吧,一个这把子年纪的老太太怎禁得住这些油腻!

得,1908年的深秋时节,秋燥,调理不当,拉肚子了。最后专成了痢疾。

说白了吧,这老太后整个是死在了自己的嘴上。

结果宫里精简,寿膳房解散,张家的祖父和民间招揽的高手就一起出了宫,散去各自谋生。

不过虽然丢了饭碗,可好就好在这时候张家祖父已经靠着西太后有了底子,又有了名气,有不少王公贵族慕名招揽,要他进府做厨师。

而张家祖父也很精明,他不肯一棵树吊死,宣称只做千元以上一席的“外烩”,只接受临时聘请。

这样反倒更受人追捧,那是日进斗金啊。

最后张老爷子把儿子张治一给教会了,自己也就住着大宅子,舒舒服服当上老太爷了。

而当时的金鱼胡同的那桐和秦老胡同的增崇,这两位内务府的大财主就是张家最主要的主顾。

《那桐日记》里就有这么一句话,“今天晚上吃张治”。

这一般人绝弄不明白,其实那意思就是请“张大勺”的父亲进府做“外烩”包席。

如果看看前门每天卖一百个白水羊头的“羊头马”,只靠小吃的手艺就能住大宅子,养活仨媳妇,一大家子人。

也就可想而知,张家的日子过得有多么滋润。

所以实际上,“张大勺”一落生,也是在一座三进带跨院的大宅子中。

作为张家唯一的独子,在幼年时期,他的玩具中,不乏小金锭和翡翠琢成的小壶。

而且必看他过得一点不比世家少爷差,但却没有世家少爷身上的臭毛病。

因为张家是手艺人,“张大勺”的父亲打小就让他跟着自己学厨,绝不养少爷胚子。

偏偏“张大勺”还有这方面天赋,一看就通,爱吃爱做,满京城的找好吃的好喝的。

小小年纪就懂得把番菜的方法与之结合,创造出“面包鸡”、“法令大虾”这样的时髦新菜。

这既让张治自豪,也让张家的“外烩”包席更出名了。

哪当老子的还有什么不放心的?他琢磨着自己儿子,大约是一辈子都不会受穷的

只可惜啊,不读书的手艺人见识终归有限。

他们认识不到比家更大的还有国,每个人总要受到时局的影响。

仅靠手艺立世,是创造不出一个安乐窝来的。

而关键时候,走运和背运往往就在一念之间。

就因为不明理,兴许一个糊涂,就会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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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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