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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出了衙门,一身青衫的吴品亚看起来和这清河城中的书生没什么两样。这清河虽说地处江北可凭着其市井的繁华,却也是文教兴盛之地,其更是有江北极有名气的书院,也正因如此像他这样的中年不第的落魄书生,于这城中更是数不胜数。所以几乎不会有什么人会注意到他这样的书生。

行走在这街头上,吴品亚偶尔总会打量着这市井的繁华,在这方园数百里,怕也就只有这里因为未曾遭兵火的清河还保留着前朝旧时的繁华。

“若非是李闯,那清虏又岂能进关?这天下又怎会如此?”

心下略微感叹着,那神情中还带着一丝懊恼和后悔,然后他继续往城外走着,只是那脚步比过去显得有些沉重。

有时候,他会把目光投向前方的路人,只见在他们的那看似剃光的脑袋上,只有一片铜钱大小黑乌,些许乌发编成尺长小辫,如鼠尾般垂于脑后,随着行人的脚步,左右摇摆着。

当年满清入关的时候,就为了这“金钱鼠尾”,不知死了多少百姓,那满清的屠刀,不知杀了多少人?亿兆百姓惨死于刀下。

尽管并不愿意看,但是那所谓的“金钱鼠尾”在左右摇摆间仍然不断地闯入他的视线之中。让他根本无法忽视,忽视这一切。

而路人的“金钱鼠尾”只让吴品亚的感觉到光秃的头顶处那若人心酸的清凉,更多的是一种悲伤。

吴品亚只是倒背着手走着,心有所思的他在转入路边的一处的街巷间作闲庭信步状时,而每当他试图如过去一般借信手抚须,查看后面是否有人跟来的时候,却发现下巴处早已光洁非常,那面上的胡须,除上唇胡须只留左右十余根鼠须外,早都据本朝发制全都镊子镊去了,指间传来的光洁,却让他的脸色微微一变,那目中不由的一阵微热。

作为满洲人的包衣奴才,她不仅要留所谓的“金钱鼠尾”,甚至就连胡须,也要按照满洲人旧时候的规矩,用镊子镊掉,只留下十几根鼠须似的胡子。

“辱人致此,但凡为人又何以能忍?”

内心突然的声音,让吴品亚整个人都变得越发悲愤起来。

可你不还是忍下来了吗?

在心底冒出这个念头的时候,顿时萌生出一种羞愤之感的吴品亚,连忙扭开头去,微仰其首试图掩去内心的酸涩与羞愧,可是那面上的羞愧,确实难以掩饰的。

“十余载忍辱负重,中有得见天日之时!想来那一天也不远了!”

那握着折扇的手,也握的更紧了,甚至就连那苦涩的目光中也流露出此许坚毅。甚至就连了脚步也变得轻快许多。

很快,他便进入巷间一处宅子,那守在宅外的壮汉,只是看了他一眼,并没有阻挡他,而是任由其进入宅中。

进入房间后,他就看到屋里坐着两个人,其中一位正是漕帮帮主潘子钦,而另一位相貌显得颇为富态的却未曾见过,

他又是何人?

“吴先生!”

在吴品亚疑惑时,潘子钦已经抱拳向他介绍着身边的那人。

“今个请先生过来,是有要事与先生商量,这位是从扬州过来的郑侠如,郑老爷,他是奉朱军门之命,来清河联络我朝遗民志士,以策应军门北伐!”

“朱军门!”

一听到这三字,吴品亚整个人就变得激动起来。不待潘子钦把话说完,他便急忙问道。

“可是那血战通济门,勇夺南都的朱军门!”

别说是吴品亚,便是这清河县中的老百姓,又有几人不知道大名鼎鼎的朱军门,更何况吴品亚于漕运衙门里可是没少听说朱明忠的大名。对于那位看成是郑军第一悍将的朱军门,他可是仰慕许久,在他看来他日郑军北伐之时,这位朱军门,必定是北伐的先锋。甚至在很早之前,他就已经想好,如果一旦朱军门打来的话,他到时候如何配合他们夺城。

“正是我家军门!”

吴品亚的激动,让郑侠如倒是有种颇为自豪的感觉。若非是潘子钦告诉他,他无论如何都无法相信,漕运总督的贴身包衣,居然会是前朝遗民。

依照他的想法,像这样的人应该对满清最是忠心耿耿,毕竟他们都得到主子的赏识,他们这样的人最是忠心,而这吴品亚按满清的规矩,过几年不定就能外放一地的知县。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又怎么可能会愿意反正,但是眼前的这位却颠覆了他的想法。

想到他想到自己似乎一切都明白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由。

“不知朱军门有何差遣,请郑老爷放心,但凡军门有所差遣,只要吴某能做到的,一定竭尽全力!”

对于吴品亚来说,这些年他一直都在盼着、期待着,等着天下重现日月的那一天,而南都的克复的消息传来时,更是让原本已经绝望的他重新生出了希望,也正因如此,他才会主动联络漕帮的潘子钦,很多总督衙门里的机密,也正因如此,潘子钦才会知道在漕帮之中,早就有了叛徒。

现在,即然是那夺下南都的朱明忠有所吩咐,他自然乐意从命,又怎么可能会去拒绝。

“吴先生客气,吴先生身在曹营心在汉,我家军门自是知晓,此次军门差郑某来清河联络遗民志士,所图,一为夺取清河县,这清河为运河之要地,欲北伐,非夺此城不可,这二来,则是为了清河县粮仓,大军未动粮草先行,这清河县粮仓存粮不下数十万石,若能夺得,大军他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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