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一定要杀了他们!”
“那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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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弗雷特·沃伦正在打算跑路。
三天前的那场交火,让他第一时间就意识到了对方的不好惹。那种训练有素的排枪和士兵,绝对不是自己手下这帮乌合之众可以对抗的。虽然死了些兄弟,可也没有几个人嚷嚷着报仇,大家很快就把注意力,集中在了他们下一步要去的地方,讨论的好不热闹。
埃弗雷特据守的斯图姆城外小山,并没有名字。本地人管这座山叫城东山,山如其名,在城市以东。山势并不陡峭,也没有什么可以据险而守的地方,埃弗雷特之所以一直没有被剿灭,纯粹是他见风使舵跑的快,稍有风吹草动,就带着兄弟们外逃,等风声过了再回来。这些溃兵很多都是本地人,逃了也就逃了,并不好找。
这一次,埃弗雷特仍然打算跑路。他跑路的原因并不是担心爱莲娜发动报复。爱莲娜并不是本地势力,委托他的大人物甚至希望他能给爱莲娜找点事情。现在,那个地方自保都不一定有余力,应该不会有空闲对自己的据点发起报复。他之所以想跑路,主要还是没能做好那位大人物的工作,担心来自那位大人物的报复。
“头,我们要不要离开恩斯滕省?”,格伦·沃伦同样知道埃弗雷特的担心,“那位大人要是对我们不满,估计恩斯潘省就待不下去了。”
“他倒说的轻巧,说爱莲娜不过是一帮乌合之众,结果他妈的,比正规军还正规军,这让老子怎么打?人死光了,老子的逍遥日子也到头了!”
埃弗雷特骂骂咧咧,正事也没耽搁,“我们明天就走,离开恩斯滕省,去盖得省!”
“好!”,格伦·沃伦点点头,“都要走了,咱们存下的那些吃的——”
“不好带的,统统拿出来吃了喝了,让兄弟们放松一下!”
埃弗雷特是个过了今天没明天的性子,顺手就给兄弟们放了假。他自己呢,也开始收拾东西。跑路这种事,他已经做了太多次了,无比熟悉。
到了晚上,埃弗雷特的手下们在山上点起了篝火,开始吃吃喝喝。他们之前抢了一只商队,存了不少好酒,大家多少都喝的有些晕晕的。而贝兰其尔的第五连,就是在这个时候发起了攻击。
“突突突——”
气瓶式连发步枪雷鸣一型的声音与众不同,让第一次听到这种枪声的埃弗雷特一愣。他一开始甚至无法判断那是不是枪声。不过,从场地边缘传来的惨叫声,很快帮他确认了一个事实。
来袭的是敌人,有枪。
“他妈的小子们给我杀啊!”
埃弗雷特转身抓起身旁的长刀,纵深跳了起来。他选的这个聚餐地,周围地势崎岖不平,还有茂盛的树林,根本无法展开排枪队形。那种打一发要花好长时间装弹的蒸汽步枪,在这种环境下,绝对不如弯刀和长刀来的好用。他和他的手下,就用长刀击退了几次本地官兵的围剿,很容易就拿到了胜利。
所以,埃弗雷特举着长刀跳起来的时候,其实是对自己的兄弟们充满信心的,他相信,这一次,肯定和之前几次一样,能够借助地利,打退敌人的进攻。
可事实再一次让他惊讶。敌人的枪声几乎没有停止,密集而连续。那种枪声密度,听起来好像有一整个师在营地周围展开了队形,排队枪毙。可事实上这根本不可能,这座小山,又如何容得下一个师??
枪声还在继续,那些和埃弗雷特一起举着刀发起反击的溃兵们以比他们跳起来更快的速度倒了下去。埃弗雷特也中了一枪,右臂火辣辣的疼,他摔在了地上,再站起来的时候,整个营地已经只剩下了零星的枪声。
三百多个兄弟,在这不到五分钟的交火中,被打的死的死、伤的伤,彻底失去了反击能力。
“他妈的来的什么人!报上名来,老子死也死得明白!”
埃弗雷特大声怒喝,心里却在盘算,如何能逃过一劫。如果这些人是为财,那他当流寇这几个月,很是攒下了些好东西,应该能买出自己一条命来。如果对方是为了报仇,自己当流寇这短时间,可是祸害了不少人,到底来的是哪个仇家,那可就不好说了。
一群人从黑影中走了出来,他们人人背着一个造型特殊、看起来精致异常的蒸汽背包,手里拿着的,也是埃弗雷特从未见过的蒸汽步枪。那步枪和二七式这种基本上是一根枪管加上枪托的长条结构不同,在前部有一个向下的金属条,埃弗雷特不知道那是什么枪。他判断,来人一定是那位大人物派来的精锐。
“大人,大人,不是小的不干活啊,实在是爱莲娜那帮人太能打,小的打不过啊”,埃弗雷特觉得自己猜中了来人的身份,立刻开始求饶,“我们冲锋了一次,死了一百多个兄弟,连敌人的汗毛都没摸着,大人,还请您不要赶尽杀绝啊,我真的是尽力了呀!”
“哦,大人?”,来人又上前了一步。他穿着一身灰色的军装,面膛黝黑,眼神明亮,“让你打我们的,到底是哪位大人啊?”
听到这句话,埃弗雷特如遭雷击。他这才意识到,面前这些战斗力爆表,使用着超乎想象的武器的敌人,竟然来自那个他一贯看不起的、农奴们组成的组织,爱莲娜工厂。
“……是……我……”,埃弗雷特眼珠子转了转,觉得还是不能说出答案。如果对方是为了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