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是大家将言官的力量看的太弱了,言官在明朝虽不被称作谏官,但实质是谏官,所谓”谏官”又称”谏臣”,指规谏君过之臣、劝谏天子过失之官。《孔子家语#8226;子路初见》有”为人君而无谏臣则失正”的名论;《白虎通#8226;谏诤》论及朝廷职官时说,”设辅弼,置谏官”,谏官被看作是与左丞右相同等重要的帝王羽翼。
”谏”字包含多重意蕴,而要义在”直言以劝正”。《说文》曰:”谏,证也。从言柬声。”《广雅#8226;释诂一》曰:”谏,正也。”《字汇》曰:”谏,直言以悟人也。”综上所述,”谏”的基本内涵是,以正直之言启悟别人。谏官之”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给各类人提意见,而是针对君主,”谏朝政之得失”。”廷诤”(在朝廷当面向君主直言)与”上封事”(书面向君主提意见)是谏官将批评上达君主的两种形式。
可见谏官的重要了,谏官的设立始于周代,盛行于秦汉至唐宋时期。但相传于舜帝时,已有”纳言”一职。《尚书#8226;孔氏传》说:”纳言,喉舌之官,听下言纳于上,受上言宣于下。”这种纳言之官,是谏官的初始。纳言可直接向皇帝反映下情。《吕氏春秋#8226;自知》记载,商汤王时已有”司过之士”,皇帝有过错,可以由”司过之士”提出或者纠正。司过之士已近似于谏官。
周文王时,周王室内设有”保氏”一职。”保氏”,可算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谏官。《周礼#8226;地官》:”保氏下大夫一人,中士二人”,”保氏掌谏王恶”。据《周礼注疏》卷十四”地官保氏”:”保者是保安之义,故使王谨慎其身而归于道”,”谏者以礼义正之文王”,”王有恶则谏之,故云掌谏王恶”。也就是说,”保氏”的职责是司掌规谏王的过错。周文王庶子召公曾任过保氏一职。王安石《谏官》:”尝闻周公为师,而召公为保矣。”
春秋战国时,直接以”谏”命官,称为谏官。齐桓公设”大谏”之职,其他各国均有类似的设置。齐国中央官制的主体是在相的下面,设置五个行政部门,即所谓”五官制度”。齐国的五个主要部门了,从这里就可以看出,谏官处在相当显著的位置,他是齐国中央相府的五个职掌之一。《吕氏春秋#8226;勿躬篇》载:管仲对齐桓公说:”早入宴出,犯君颜色,进谏必忠,不辟死亡,不重富贵,臣不若东郭,请置以为大谏。”其他国家如赵、魏、韩三国相府直属官有左右”司过”,掌谏议。谏官处在君王身边,专司其过,找君王的缺点毛病。
虽然历朝历代,各项制度有较大的变革,但谏官不能不设。秦初置谏议大夫,其谏官制度对后世影响至深,谏议之职直沿至宋元时期。
《通典》卷二十一说:”谏议大夫,秦置,掌论议。”秦置谏官,真正的名称是”谏大夫”,隶属郎中令,无定员,多至数十人,职掌议论。郎中令是诸郎官的总头领,而郎是侍从官的统称,郎官的主要职责是护卫陪从,随时建议,备顾问及差遣。郎中令下属有谏大夫若干人,郎中近千人。其中谏大夫专掌备顾问应对,司谏议之职。
汉武帝时沿袭秦制,仍设”谏大夫”,东汉光武帝时增”议”字,始称”谏议大夫”,置三十人。汉时,谏议大夫是光禄勋的专职谏官,其职责是”直言极谏”,匡正君非,谏诤得失。汉文帝属善纳谏言之君,曾下诏,察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凡任谏职者,须进行”直言”之士的对策,策试成绩优秀,则可任职。汉时的著名谏官有刘辅、王褒、贡禹、匡衡、王吉、何武、夏侯胜、严助等人。这些谏官均敢直言,颇有政声。
秦汉除谏议大夫为专职谏官外,光禄大夫、议郎、博士等均有谏议之责,其他中央官员若加有侍中、散骑、中常侍等官衔,亦可在皇帝身边起到谏议的作用。
宋代也重视谏官,曾专门从”三省”中的门下省分出一个谏院与三省并行,以左右谏议大夫为长官,加上门下省的”给事中”,合称为”给谏”。另外,改唐时”补阙”为”司谏”,改”拾遗”为”正言”,仍分右左而置。宋设”司谏”,表示专司谏诤之职;”正言”,表示向皇帝说正确的话,纠正皇帝的错误言论。正所谓”正言之为官,以谏救遗失”。司谏、正言都是很重要的专职谏官。王安石《上田正言书》谓正言者”不矜宠利,不惮诛责,一为天下昌言,以寤主上;起民之病,治国之症,蹇蹇一心,如对策时”。
宋专置谏院,并置谏官六人,以”司谏”、”正言”充任;另有许多以他官兼领者,谓之”知谏院”、”同知谏院”,带有加官性质,但也是很重要的谏官。司马光在迁起居舍人时,就是同知谏院,并有《谏院题名记》一篇。宋代谏官职权很大,”朝夕耳目天子行事”,一切是非”无不可言者”,对各方面的问题都可以提出自己的看法。王安石说:”欲行其志,宜莫若此时。”
他官兼领谏官,是宋代谏官制度的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同时也带来了一些弊病,谏官的性质发生了一些变化。唐宋以前,言官与察官是分立的。谏官司言,御史司察;谏官掌规谏讽谕,献可替否,御史掌纠察官邪,肃正纲纪;谏官监督政府,纠察皇帝,御史监督官吏,纠弹大臣。唐代的御史不得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