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都市现代>混子的挽歌>第二百七十三章 祭祀典礼

国豪见我也觉得那些人可疑之后,自己点上了一支烟,又递给我一支:“车里有家伙吗?”

我点点头:“有几根镐把,还有一把砍刀!是我们在工地的时候,预防小偷用的!”

“拿进来吧,如果他们敢在弘文的灵堂闹事,我就算拼命,也得把他们留下!”国豪攥了一下拳头,纹着花臂的胳膊青筋暴起,关节也噼里啪啦的响了几声。

“我去拿!”史一刚答应一声,拿着车钥匙出门,当着远处那些人的面,就把刀和镐把拿出来,拎着进屋了,那些人看见史一刚拿东西之后,反而不屑的笑了笑,继续在那边聊天、说笑。

又过十多分钟之后,五台出租车在豪庭酒店门口停滞,随后阎王带着二十来人下车,呼呼啦啦的就迈步进了酒店大堂。

“飞哥!”阎王看见我之后,笑着打了个招呼,也对国豪点了下头。

我拿好早就准备好的玉溪,递给了阎王两条:“给弟兄们的烟。”

“替我谢谢东哥!”阎王状态不错的跟我点了下头,随后扭头看着他带来的众人:“兄弟们,明天就是我大哥甘楚东手下曾经的大弟,张弘文,文哥的祭日,咱们今天来,没别的目的,就是保证文哥的英魂,不受到那些蝇营狗苟的惊扰,来,在场的这些人,听过文哥名号的,都跟我去给文哥上柱香!”

‘呼啦啦!’

阎王身后那些人听见他的吆喝之后,都向前迈了一步,随后排队去灵位前点燃了贡香,自觉地在阎王身后站成两排。

‘刷!’

阎王满意的看着众人,顿了几秒钟,双手突兀的把香举过头顶,毕恭毕敬的鞠了一躬:“文哥千古,佑我盛东!”

“文哥千古,佑我盛东!!”二十多个黑衣青年齐齐鞠躬呐喊,看起来十分的有气势。

阎王第二躬:“英魂不散,万古长存!”

“英魂不散,万古长存!!”

“文哥一路走好!”阎王鞠完了三个躬之后,带着众人排队把香插在了香炉里面,随后向外一挥手:“兄弟们,干活了,都机灵着点!”

‘踏踏踏!’

那些人听见阎王的吩咐,纷纷踏步出了酒店门口,从后备箱里面拿出钢管和棒球棍什么的,明火执仗的就站在了停车场那边。

“这个b养的,排面整的挺大啊,一个混外围的,张嘴闭嘴的就佑我盛东,呵呵,倒是挺会来事的!”国豪看见阎王那一套好似香港电影里搬出来的流程之后,调笑着评价了一句。

“外强中干,真打起来,这群人跑的比谁都快!”我叼着烟,也笑着答了一句。

“一人拿二百块钱人头费,你还能真指着他们给咱们卖命啊?”国强理解的笑了笑,随后伸手拍了下我的肩膀,伸手把阿振和史一刚也叫了过来:“咱们不能让阎王自己带队,不然有什么突发状况,他不会处理,这样,咱们把他们的队伍打散,每人身边带五个人,我和韩飞守住停车场的两个出入口,你们俩带人守住酒店的前后门,有事随时打电话联系!”

“妥!”

大家纷纷点头,出门就开始各自拢人,很快就按照国豪的吩咐,把酒店的各个入口卡了起来,而远处那些一直在盯梢的人,看见我们这边来人了,也都缓缓上车,不疾不徐的离开了。

下午的时候,外面又来了两台车,来回在酒店外面的路上巡视了好几圈,最后同样也离开了,车上的人连面都没露。

......

收拾了一天之后,弘文的灵堂基本上布置的差不多了,当天晚上,大家就在酒店简单的吃了点东西,随后老舅在附近的小旅馆开了几个房间,公司的这些人都住了进去,阎王的手下也被遣散,只有他带着两个人住了下来,晚上临睡觉之前,老舅又让子谦给我们每个人挨个发了一套衣服,都是统一的黑色西装和白色衬衫,牌子是阿玛尼的,虽然面料摸起来不错,但我觉得应该是假的,因为就为了一个祭祀典礼,如果要买一大推真的阿玛尼,这个开销也有点太大了,除了衣服之外,核心成员还每人多发了一双木森林的皮鞋。

第二天早上五点,我们就被统一的叫了起来,大家在附近找了个早餐店简单吃了点早餐,就聚齐在了酒店门口,阎王也再次打电话,开始聚人。

五点三十,天刚蒙蒙亮。

豪庭酒店门前,二十多个青年穿着统一的黑衣,看起来异常肃穆,人群中,我们这些核心成员,都是统一的在右胸口的位置上,佩戴着一朵白色的小花,而阿振和阎王他们这些外围的人,则都是左臂系着一条白纱。

十多分钟之后,我远远的就听见了一阵发动机的轰鸣,听声音,我就知道是二哥来了,他那个破皮卡,没别的优点,就是噪音大。

‘吱嘎!’

皮卡停稳了以后,我看了一眼,货箱里拉的都是一些礼炮和爆竹什么的,随后二哥推门下车,他的眼睛有点肿,气色也不怎么好,一看就知道昨夜没怎么休息。

“小二,东哥呢?”看见二哥自己来,大斌开口问道。

“今天弘文的祭日,康哥也要参加,东哥留在公司,等到中午酒宴开始的时候,他会接上康哥一起过来,老舅今天不会来,他被东哥派去弘文家里了,弘文从小就没妈,他爸心脏也不太好,所以老舅会去陪他唠唠嗑,宽慰一下老爷子!”

“行,那咱们这边就开始张罗吧!”国豪点了点头,对身边人摆了下手:“来,把车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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