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衣改好,距靖王府的婚期还有九天。
赵合欢特意去见了那从靖王府带着嫁衣过来的人,那人是王府的管家,仔细看了看改好的嫁衣,满面愁容的说道:“从这儿到兴州,即便是快马加鞭也要数十日,这时间上……”
赵合欢立即说道:“此时我已有主意,可以绕过绵山,抄山路过去,不走官道,这样至少可以缩短五日以上路程,九日之内肯定可以赶到的。”
管家沉吟不决,说道:“山路难行,我又从未走过山路,怕无法及时赶到,而且这事是因为你们的失误,当家的你必须要担起责任。”
赵合欢也有这个想法,就说道:“那是自然,我会和管家一起去,断不会耽误到王府的婚事。”
闻言,管家的眼睛微亮,一扫忧虑,别有深意地笑道:“如此便好。”
从客栈出来后,赵轩已经把马车和行囊都给打包好了,看了下赵轩装了满满一车的干粮和食物,赵合欢满意的点头,这样即便是露宿山里,也不愁饿肚子了。
“轻车从简,这次我和七杀一起去。”
赵轩知道她定了主意就没人能更改,点了点头,叮嘱道:“路上小心。”
赵合欢点点头,请王府管事先上马车。
路线她已经研究过了,这条路线必走官道要快很多,这次走的匆忙,时间上来不及,二姐和黄氏她们都没来得及送她,赵合欢开起玩笑,“看来我和靖王府的婚礼挺有缘份。”
之前白禹说要带她去兴州凑热闹,没想到兜转了一圈,还是要去。
等车夫一到,几人就出发,连同王府管事,七杀,三人一起直奔靖王府。
对这嫁衣的事情,赵合欢心里也有些疑惑,嫁衣在两个月之前就已经送出去了,这么长的时间,她难道都没有看过,试过嫁衣吗?
偏偏会在离婚礼这么紧的时间才把嫁衣退回来。
不过不管怎么说,这件事情都是他们理亏在先。
马车快马加鞭疾驰了一天。
天色彻底暗下去的时候,马车终于抵达一个县城郊外,赵合欢撩起车帘,让马夫往旁边的小路过去,然后对王府的管事说道:“再往前面走,不远处有个村子,今天我们只能在村里找一户人家借宿了。”
王府管事性子平和,没有挑三拣四,反而一路都很配合他们,管事表示随便住哪里都没关系,“我是皮糙肉厚,在哪住都是住,还是紧着小姐婚期为重。”
暮色渐浓,几只乌鸦自头顶飞过,四下里一片荒芜,在赵合欢上眼皮和下眼皮打架的时候,总算看到了前面影影绰绰的村落,在弥漫的暮色中,村落显得更加萧索。
周围是一望无际的农田,只是让赵合欢无比惊讶的是,大片土地都干涸开裂了。
现下已然入夏了,这片地居然就这样荒着。
小路崎岖,马车速度渐渐慢下来,赵合欢发现只有在靠近村落附近的的地才冒出了青翠的秧苗。
车夫停下马车,看向前方一户还亮着灯的屋子。
时间太晚,村子里只有零星两户人家里还亮着灯,大多数都已经早早熄灯入睡了。
走上前,轻敲了敲门。
半晌,屋里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谁呀?”
老汉和老妇对视一眼,眼里都有明显的疑惑和警惕。
老汉披了一件衣服起身,坐在油灯边缝补衣裳的老妇就拉了他一下,担忧的看向外面,“都这个时辰了,莫不是什么歹人吧?”
几人在外面等了一会,略微听到里面的动静,赵合欢便在车夫开口之前,先说道:“我们经过这,想在这借住一晚。”
在说这话的时候,赵合欢四处打量了一下,这是一间三合院,屋子都是土坯砌的,角落里架着鸡棚,院子里放着饿大水缸,架子上还挂着几件洗的发白的衣裳。
听到是女孩的声音,老妇眼里的防备少一些。
待那老汉慢慢走到门边去,把门打开一条缝,看到站在门外的四人,微微皱了一下眉,疑声闻到:“你们是打头哪来的?”
赵合欢脸上堆笑,说道:“是兴元府过来的。”
老汉不动声色的打量了下他们身上的穿着,目光在七杀腰间的配剑上停留了一下,然后问道:“我们村子位置偏僻,倒是少有外人经过。”
赵合欢就点头说道:“我们没走官道,想绕山路去兴州。”
说完拿出一贯铜钱来,递给那老汉。
老汉看到铜钱,暗暗吃惊,急忙把钱收拢在袖中,然后走出来,把门关上,带着赵合欢几人走到右手边的小屋前,“这里是堆柴的,我给拾掇拾掇。”
门一打开,迎面飘来一股淡淡的霉味,里面光线昏暗,依稀能看到堆了一些干柴和几个瓦罐。
老汉走过去,就说到:“家里就只剩下两间房,你们要住的话只有这能将就住住了。”
柴房和杂物间是打通来的,地方不小,虽有一股淡淡的怪味,但看这一家的情况,能腾出这块地方来,赵合欢已经很满意了。
看老汉还要打扫,车夫就说:“不麻烦了,我们自己收拾就成。”
收拾也收不出什么花来,他困的不行了,只想赶紧睡下。
老汉回到房间,从袖口里摸出铜钱来,掂量掂量,然后一枚一枚的数起来,老妇也是一震,看到这么多铜钱,惊讶的说不说话来。
半晌问道:“你让他们住柴房了?”
“怎么了?”
那老妇放下手里补到一半的衣服,急急忙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