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子里是一窝才长毛不久的兔子,都是小小的,长耳朵毛茸茸,三瓣粉色嘴巴不断蠕动,看上去十分可爱。
非但杏儿看得目不转睛,就是李彩凤闻声赶来,瞧见后也很稀罕:“这可难得……”
野生兔子的毛色多是灰色里带着棕黄,方便隐藏在草丛里不被发现,这一窝兔子却是罕见的白兔,挤在一起,恰似一个个雪团儿,看得人心都要化了。
先前百合曾叮嘱宋好年捉些活兔子回来,他只当她年纪小好玩,要养兔子玩,因此这也看不上那也觉得不好,许多天下来都没有捉到合适的兔子,只有源源不断的兔肉送往柳府。
直到离开前夕,他才专门上山一趟,捉到这一窝罕见的毛色雪白的兔子。
百合捉起一只放进杏儿手里:“杏儿拿去养罢,就当是婶婶送你一点心意。”
杏儿捧着兔子满心不舍,却又要看看她娘的脸色,要是娘说不能收,她就不敢收。自上次她向百合要手绢,百合应下,李彩凤当面没说啥,时候还是好好教导了她,让她明白不能见到好东西就随便跟人讨要。
不过她很快就想到对策,娘不让她养的话,她还可以每天来百合婶婶这里看小兔子。百合婶婶人特别好,一定会愿意她来的!
知女莫若母,她那点小心思,哪能瞒得过李彩凤?
柳义嫂凤眼一瞪,哭笑不得道:“拿着吧,记着你百合婶婶疼你呢,要好好孝顺她。”
杏儿是很知道孝顺的好孩子,在家里,爹每天都要抱着杏儿叫她孝顺她,在“孝顺”这件事情上,杏儿可是很在行的!
杏儿这么想着,抱住百合的腿就要往她身上爬,百合有点抱不住她,赶紧坐下搂着她,一句话还没问出口,杏儿就在她脸上“啾啾”好几下,笑嘻嘻地说:“婶婶,杏儿孝顺你!”
百合与李彩凤对视一眼,才知道杏儿理解的孝顺就是这样,不由哈哈大笑。
这窝小兔子百合也十分稀罕,除了送给杏儿一只,她并没有按照计划全部带走,而是往家里留了一只。
余下的三四只全部装在篮子里,次日带去柳府。因为如今宋好年离家,百合再没法按照约定送野味上门,总要去打声招呼。
更何况,建立良好关系不容易,她不能因为生意没得做,就断掉升大娘这条线。
百合说了以后不再送野味上门的事,升大娘也体谅她一个妇道人家不容易,再加上她男人柳升在租地一事上多得宋好年行方便,事后被柳老爷嘉赏,夫妻两个都对这对小夫妻很有好感。
“那你是一个人在家?既这样,回头我叫迎春丫头去多帮帮你。”
百合连忙推辞:“她在府上帮工就是府上的人,我那里她得空去看看就是,不要耽误了府上的事情。”
说着她又给升大娘看手里的篮子,升大娘看到一窝雪白的小兔子,眼睛一亮:“这是……”
她在柳府掌厨多年,自然一眼看出这窝兔子不是送来的野味。
百合含笑道:“一向多承升大娘照顾,这几只小兔子是大年出门前特地捉的,家里有孩子的话,带去给孩子们玩罢,不值什么。”
升大娘的孙子还不到一岁,这兔子给他能有什么用?倒是柳老爷家的长孙已经四岁,还不到开蒙的年纪,乡下地方没什么好玩的,这窝兔子恰可以送去讨他欢心,算是百合送给升大娘一个机会。
两个人相视一笑,彼此明白对方的意思。升大娘觉得百合会做人,并不越过她去讨好主家,而百合也清楚升大娘会记她这个人情。
人情不是生意,能够钱货两讫,而是在不断的互相帮扶中越来越深厚。
和升大娘说完话,百合又跟迎春说了一会子话,要她有啥事就去找她,缺东西也可以去找她要。
迎春嗯嗯啊啊地答应着,心想大姐日子过得苦,自己再缺东西,还能跟她去要?她始终觉得,升大娘是看在自己面子上才肯看顾百合。
从柳府出来,还不到晌午,这天恰好是集日,十里八乡的人都赶来买卖东西或是凑热闹,大路两旁挨挨挤挤,水泄不通,连架着高头大马的马车都走得格外慢。
许多大姑娘小媳妇笑嘻嘻地讨论着布匹花样、胭脂水粉、梳子镜子之类的东西,百合跟她们不太熟,但也凑上去看了看近来的新鲜花样子,闻闻胭脂和香胰子的气味。
摊子上还卖面脂,百合眼睛才在上面一打转,摊主就滔滔不绝地讲起来:“这可是上等的面脂,知县老爷家的小姐都用它,又香又白又不腻,擦上以后变天仙!”
这广告词没能打动百合,倒是打动了其他人,一群人叽叽喳喳地问价钱,有急性子的已经掏钱要买,慢性子的犹豫再三,终究在同伴的怂恿下也要一盒。
摊主笑呵呵地收钱,夸这个好看那个有眼光,百合悄悄退出来,往家的方向走去。那些胭脂水粉在她看来挺粗糙的,不会很好用,更何况她也没余钱去买这些花用。
没走多远,就瞧见前方一个书生打扮的人在跟人吵架。来这个世界这么久,她还是第一次看到读书人,未免多看两眼。
镇上人多半穿短衣,那个人却穿着一身青色长衫,双眉紧蹙,仿佛周围都是脏东西。他的长相也不像镇上的人,身材又瘦又高竹竿样,脸倒是很白,偏偏没一点血色,再加上长着一对八字眉,手捏折扇摇头晃脑,情形实在是好笑。
百合看到这个才十八、九岁的书生摇头晃脑跟人讲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