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男人这时自我介绍道:“我叫艾伯特,是刚巧来学校看朋友的。”
司徒赟和干瘦男孩并不认识,两人竟然在这时默契的对望了一眼,之所以突然意气用事地去阻止那群高年级的男孩,完全是出于脑子突然短路后的结果,像所有少年在做完一件看似正义的事情之后,都只是“大义凛然”地做无谓状,拽拽地回答了一句;“我叫肖恩。”
干瘦男孩也跟着回答:“我叫雷蒙德。”
没错,那时的雷蒙德还只是一个看起来弱不经风的瘦弱男孩,谁会想到在若干年以后,会成长为那样一个“万人迷”?
当两人说出了自己的名字后,艾伯特笑笑;“很高兴认识你们,勇敢的少年。”
少年人心性是什么?
是一起经历了一场共患难?还是突然在这场共患难里被一个叫做艾伯特的陌生人给帮助了以后,产生了某种所谓的依赖性?
自那以后,司徒赟和雷蒙德成为了朋友,而艾伯特也顺理成章地时常来学校看朋友,然后顺便看看这两个少年。
再冷漠的少年,也总会有无比单纯无害的一面。
艾伯特每次来学校,总会给两个孩子带上一些礼物,有时是一件棒球衫,有时是一个篮球,有时候会是一顿丰富的外餐,这似乎已经成为三人每周都会经历的事情,两个孩子渐渐把艾伯特当成了“自己人”,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让人疑惑地是,两个孩子也从来没有对身边所有的成年人讲起过这个艾伯特,也从来没有怀疑过,这个比两人大了许多的“朋友”到底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在面前?真的是来看朋友?
某一天,艾伯特又像往常一样来学校看朋友,顺便带两个少年去外餐。
雷蒙德最是高兴,一放学就告诉父母,自己要去肖恩家里玩,而司徒赟的托词也跟雷蒙德相似,要去雷蒙德家里玩,亨利当然高兴,自己的儿子瘦弱,而肖恩又是一个人在外求学,两个人能够成为好朋友,是比什么都要让他喜闻乐见的。
艾伯特是个大概四十几岁的中年人,喜欢穿一身笔直的得体西装,面目是那种典型的欧美人五官,没有什么特别让人印象深刻的地方,要说唯一的不同,就是他很喜欢笑,而且笑起来让人感觉很温暖,带着属于他这个年龄人的睿智,也许就是这一点吸引了两个少年的好感吧?
艾伯特带两人去了郊外的一家餐厅,这对两个学生来说似乎有些奇怪。
司徒赟甚至还问出了自己的疑问;“艾伯特叔叔,为什么带我们来这里?这里看起来并不适合像我们这样的学生。”环顾四周,周围皆是穿着得体的人,优美的古典音乐响起时,人们会礼貌地静下来去聆听,这让两个穿着套头衫、牛仔裤的少年格格不入。
艾伯特不置可否,起了另个话题问司徒赟;“肖恩,你几年多大了?”
司徒赟毫不犹豫地回答:“1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