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十公分长短的红头小蜈蚣,被他一跺脚吓的蜷在地上后,随后就以惊人的速度,顺着台阶嗖的一下窜到门后面,王富贵吓了老大一跳。
对这种蜈蚣,他可真是没齿不忘,这么多天过去了,每次想起来,他还会忍不住的打个寒噤。
要是这不是邰远村万人坑内山洞中,那种红头小蜈蚣,不管谁拿砖头来夯王富贵的头,他保证连屁都不会放一个。
那边的特产,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王富贵不明白,真搞不明白。
就在他愣神的当儿,红头小蜈蚣已在爬进窗户下面的暖气后消失不见了。
弯腰撸起裤脚朝脚踝看去,就看到上面有两个细细的小牙印,有隐隐的血丝冒出来。
头越是红的蜈蚣,毒性就越厉害,要是搁在以前,身体现在就算没有感觉,王富贵也会以最快的速度,跑到医院去打血清针来解这个毒。
现在倒不需要了,他在万人坑中了蜈蚣毒醒来后,宁洛歌就曾告诉他过,他居然没有毒发而亡,那么就已经具备了传说中的金刚不坏百毒不入之体。
要是给世界上所有毒物排个名次,评谁的毒性最牛逼,万人坑下的红头蜈蚣毒,肯定能排上名次,而且毒性还很绵长,不像那些毒物的剧毒那样,中毒后很快就会死去。
身中排名靠前十的蜈蚣毒后,王富贵的体内,就有了金刚不坏百毒不入的身体,所以在被那小家伙咬上一口后,就没有必要担心自己会毒发而亡的。
他可以不信宁洛歌讥笑他小尾巴太小太无力的那些话,却不得不承认,她对毒性的认知笃定是国内屈指可数的人物,她的娘家就是川中大名鼎鼎的唐门,从小就在毒窝子里长大的。
挤了点血出来,王富贵就不把这事放在心里了,却认为要跟舞厅保安讲一句,免得再有人,被那小东西咬伤,丧了大好生命了。
做好事的下场,通常会被人误会。
舞厅保安听他说在盥洗间看到有毒小蜈蚣后,不但不感谢他,立马去捕杀那条蜈蚣,反说他是信口雌黄,再敢乱讲,就会打的他满地找黄金牙。
做好事没得到感谢,反而受到威胁,这是何等的操淡?
王富贵闲的蛋疼才会去管,说了句你们以后会后悔的,就闪人了。
今晚收入颇丰的出租车的哥,做人还行,还在那里等着,就是嘴碎了些,王富贵刚上车,就心口不一的恭喜他,能成功睡了那个好看女人。
哇,王富贵很是惊讶,以为的哥会看面相。
其实不然,的哥是看到他的裤子上,有了很多子孙种子的暴死痕迹。
人家是有婆娘的男人,真以为不知道这东西是什么吗?
受不了的哥这种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恭喜,王富贵拿出最后一张大票子扔过去,才算堵上了这张逼嘴。
车子的影子在街上缩小逐渐消失了,一条小红头蜈蚣,从卡座沙发下爬上了贾迎春的膝盖。
“来,红奴,给姐看一下,你有没有顺利完成任务。”
贾迎春说着,右手小拇指一点蜈蚣的头,它就乖乖张开了嘴里,蜈蚣的俩大毒牙,中间是空的,像钳子里面都是毒液。就像注射器一样,比针尖大一点的牙,已经成了淡红色。
红奴不见血时,倒牙呈淡白色。
贾迎春阴险的笑了一下,用手指在红奴小头上轻轻点了两下,它立马就快速地钻进了长马靴中。
“唉,其实,你要是肯陪我讲讲话,我不会杀你的。除了你,我现在连个能讲话的人都没有。可是,你为什么非要自己找死呢?我这么好看,又把第一次也给了你,都没有办法留下你。”
又喝光了一瓶酒,贾迎春重重叹了口气,余味无穷的站起来。
该疯的,已经疯过了,不该疯没的东西,也都疯没了,就像做了个荒诞不经的梦……不,就算再荒诞不经的梦里,贾迎春也没有想到,她会把她宝贵的第一次,会给了陌生人。
她宝贵的第一次,只该给史玉龙才对!
可是……没有搭理数名帅锅套近乎的贾迎春,走出舞厅后,站在台阶下抬脸看着朦胧的夜色,心又开始疼起来,原来,你早已了解我的过去了,这才忽略我对你的拳拳爱意。那,你为什么不早一点告诉我,害得我苦苦缠了你这么长时间?
你为什么,就不能像那个短命鬼王富贵一样,毫不在意我不堪的过去,带给我从没有过的欢愉,让我情愿去死,也要爱你一辈子呢?
你可知道,我早已发誓,只要你能接受我的爱意,我不会让我特殊的身份,连累你的。
玉龙,你为什么,就不敢爱我呢?
叮叮,手机铃声打断了贾迎春的痛苦迷惘。
是史珍香的手机号,午夜她给人打电话,再正常不过了,她本来就是个夜猫子。
“春姐,睡了?”
史珍香惺忪的声音,从手机那头响起,还带有明显的疲倦。
“你以为,我现在能睡得着吗?”
贾迎春走到舞厅停车场旮旯处,小声反问。
史珍香沉默了许久,才道:“对不起,春姐。”
“别说对不起,你没做任何对不起我的事。”
贾迎春摇了摇头,说:“玉龙也没做任何对不起我的事……顶多,他在知道我的经历后,却表现出不知道,只是把我当姐姐来对待罢了。要是一定要说对不起,也是我说。这么多年来,我不应该总是缠他。特别他去d国后,我更不应该去求见史老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