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晴扛着背后的滚滚滚怒火下栈,且是没有名字的客栈,这还不稀奇,稀奇的是这是它坐落在不上不下的半山腰,藏身在绿树掩映中,请问一个以“接客”谋生的酒店,开在这前不着村后不靠路的地儿,真的合适么?
果然黑店才是现实主义存在啊!她感叹完,又瞟了一眼身为高手的乔青,才站稳步子,就见圆滚滚的掌柜从里面迎了出来,笑得合不拢嘴:“少爷,少夫人一路辛苦!”
这是自己家的黑店?陶晴顿时觉得这客栈开得好啊,背山靠水风光俊美格调高雅不食人间烟火……
黎牧点点头,就带头走了进去,那掌柜是个极有眼力劲的,在一旁十分殷勤地给陶晴引路。
等他们进去,早有伙计端了泡好的茶上来,用的竟是上好的青白釉,胎薄瓷细,做工考究,看样子,客栈是拿来招呼“自己人”的,不然这本钱也忒大了些。
“你没有来过,所以不知道。”黎牧亲身倒了茶,瞄了一眼杯中茶水的颜色,才继续,“因黎家祖坟就在山上,可在祖坟边上建别院,却有些不合宜,于是,我让人修了这客栈。”
陶晴:“……”话说在祖坟边上开客栈比盖别院更合适在哪里啊?
黎牧像是看出她的疑虑,于是又加了句:“修客栈的话好歹还可以赚点钱。”
果然,为了钱把祖宗都卖了啊!陶晴嘴上随口接了句:“这是这种地方,‘路过’住店的人很少罢?”
她话音未落,就听外面有了动静,片刻之后,小二就引着一个穿锦衣的公子进来了,那人一身莲青色戎装,碧玉冠束黑发,整个人看上去如同雨后青山,教人只觉神清气爽,可周身的大家气度不减丝毫,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一个十分称职的精英高富帅”。
来人进屋扫了一眼,就看到了他们,面上立即浮出惊喜的神色,“黎公子!”接着,两步走了过来:“不想在此偶遇公子。”
黎牧此时已站了起来,露出一个儒雅斯文教养良好的一笑:“沈公子,别来无恙。”
陶晴也随着站了起来,这么大一个活物实在扎眼,黎牧打完招呼后,看了她一眼,跟对方介绍:“内子。”完了又对着陶晴道:“沈浩波沈公子。”
陶晴矜持地微笑着低了低头,算是打过招呼了。
那沈公子忙回礼:“嫂夫人好。”
这人是个自来熟,因黎牧的一句“请坐”就抛弃下人,自己大大咧咧地坐在了他们这一桌,“今日打猎,不想出门晚了些,进山已是这个时辰了,本打算将就用过午饭再开始,可对黎公子这家客栈早有耳闻,念着机会难得,就过来了。不料竟有了意外之惊喜,巧遇贤伉俪,黎公子也是来打猎的么?”
“我们是来上坟的。” 黎牧略抬眼皮看了他一眼。
“在下唐突了。”对方连忙致歉,脸上带了一丝尴尬,十分诚挚,为了转移话题,又扭头对着乔桐,“对嫂夫人早有耳闻,今日一见实在是小弟三生荣幸。”
对于不认识又帅气逼人的货色,陶晴生怕给对方留下不好的影响,于是秉持一贯的应对之策,露出一个标准的礼仪式笑容。
“哦?”旁边的黎牧表现出很有兴趣倾听的样子。
“传闻黎少夫人秀外慧中,经商有道,巾帼不让须眉,今日一见,果然如此。”
低头喝水的陶晴听到这里,不禁挑了挑眉毛,从眼角瞟了黎牧一眼,却见他面带浅笑,神情淡然。她本想上楼回客房休息,可小二已经开始上菜了,而黎牧也一个劲地给她续茶,看这架势是要她留下?
她只好继续八颗牙齿笑,然后就听他们相互问候了对方老妈和全家……
她吃完碗里最后一根青菜,抬头想夹一片藕,一不小心竟然看到黎牧那货在笑!她早就见过他的笑,包括冷笑、嘲笑、讥笑、皮笑肉不笑,只是如此发自肺腑且如沐春风般的笑还是第一次!
陶晴趁着筷子转弯的档口又看了一眼旁边的沈兴明,见他神采飞扬,并且玉面星眸,并且唇红齿白,并且脸带绯红,并且……
黎牧是个好同志,那么……陶晴露禁不住出一个十分荡漾的笑来,老哥诚不欺我啊!(某冈:腐女的恐怖之处就在于超越常人的一厢情愿啊!)
可相谈甚欢相见恨晚的沈兴明却忽然转过头,对着她露出一个有些腼腆的笑来:“说起来,几年前,我和乔老爷倒是有些生意上的往来,早知道乔家小家智慧不是常人所及,熟谙经商之道,自那时起,小弟盼着有朝一日机缘巧合,得见佳人。”
“公子谬赞,只是不太愚钝罢了。”陶晴瞥了一眼旁边的黎牧,看他又露出标准的皮笑肉不笑,小眼刀一个劲地往自己身上招呼,忙加了一句,“不及我家夫君和沈公子,二位才是经天纬地……”天造地设……
可那个沈兴明却是个没眼力劲的,见她如此说,面上竟闪过十分遗憾的神色,硬挤了一个笑出来,“在下确不如黎公子,也只有黎公子这样的人物,才可以尽享齐人之福。”
黎牧笑笑,顺手夹了片藕放进陶晴碗里,那动作真真是熟练自然极了,然后才答道:“沈公子龙章凤姿,才华四溢,他日定能寻得良缘佳偶。”
沈兴如此说,话里的意思那是再明显不过了,那就是曾经倾心于乔桐,甚而至今都耿耿于怀,他刚刚说黎牧“尽享齐人之福”,不晓得是发自内心的羡慕,还是在为乔桐打抱不平?看来自己再一次判断失误了,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