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雅回头望了望站在她身后不远处,对着她上蹿下跳,口中呱呱大叫,穿的五颜六色的移动大彩球,无奈的挥了挥手,亲切的表示,兰陵王阁下,你可以滚蛋了。
去的时候是三人三骑,回来的时候也是三人三骑,只是去了一个月隐,换了一个安大人。
临行前,文泽宇许诺,待今年冬季的第一场雪覆盖了草原上葱绿的草场,潺潺而流的河水化为坚固冰面的时候,他将亲自带着神药,送给安雅。
他再三解释,这并不是推脱之言,确实是药丸中所需的一味药材必须在冬季过后,经雪水的覆盖才能长成。又送了好些疗效各异,却无一不是上等补品的丹药给她,只怕她一个不满意,营地里不知谁又要闹肚子。
安雅只是轻轻一笑,娇媚的抚了抚袖子,浅笑着:“兰陵王请放心,本王不是不知分寸的市井泼妇。”
嘴上说着客气话,手上没闲着,大手一挥,言笑晏晏,“多谢兰陵王的好意,这些东西我就收下了,咱们俩谁跟谁,不分彼此,不分彼此啊。”
告别了草原上温暖的和风,告别了时而抽风,时而暴虐的文泽宇,也告别了那些心怀各异的美人们,安雅再次回到了樊城。
若是天下无事,盛世江山如画,她是宁愿呆在草原上,过着放牛牧马的闲散生活。她天生是一个喜欢享受,喜欢舒适的人,能过得快意恩仇一些,她是愿意的。
有纪明轩在,可以保证她在江湖上不会有真正的敌人;有严峻熙在,可以保证她在朝堂上不会有难挡的阻碍。无论从哪一点看,此时的安雅已经完成了当年她给自己定下的任务,甚至远远超过了她想要的。
樊城青色的城楼上,一面染血的大旗上写着大大的白字,那是白羽将军出征的战旗,他的女儿似乎在用这样的方式祭奠他的亡灵。
披麻戴孝的白珠迎风而立,她的额头上束着一根白色的带子,一头乌黑顺直的头发随着她的动作无风自起,一身女式的银甲在麻衣下若隐若现。
安雅看着这个在爹娘下葬的第二天,便登上城楼,接替了白将军日常巡查工作的女子,就好像在看着她自己。
彼时她在赵家委曲求全,此时她高昂着骄傲的头颅,整个大魏,她畅行无阻,李智宸以下,再无人可以轻视她。
她现在最应该做的事情是真真正正的成为一位声色犬马,不问世事的闲散王爷,窝在樊城中,随意的打两场不是太重大的战事,也不必大胜,微微表示下她还是有用的,然后过过养鸟斗鸡的纨绔生活。
或者直接扔了这万卷红尘的污秽肮脏,携了心爱的人,骑着白色的高头大马,乘着远航的大船,周游各国。
可是,她还是决定回来了,前方便是樊城的城门,只要她迈过了那道门,就再没有后悔的余地。
宁静致远,包罗万千,以其博大的胸襟和雄浑的气魄,忍耐一切的古老城池,在一日之间,流血千里,成为无边地狱。
安雅此时离那城墙还有一些距离,却已闻到了人血的味道。
合着樊城守军和普通百姓的鲜血渗入地下,存在于樊城的每一个角落,以某种独特的方式,与这座城池紧密相连,再不分开。
连日的暴雨初歇,被雨水和人们合力洗刷过的青石板上仍能见到淡淡的红褐色,若是你愿意蹲下身子,仔仔细细的去看看那一块连着一块的青石板,总能看看缝隙中的颜色。
这样的惨烈,这样的,让人永生难忘。
安雅重重的叹息了一声,这座曾在她最虚弱之时,容纳她,接受她,为她提供庇护之所的城池,于她而言的意义自然是不同的。
在这里渡过的三年,是她前半生最平静祥和的三年,也很有可能是她后半生最后的愉悦温暖。
由此开始,竟也要由此终结。
她一抖马缰,催着白马前行,马蹄嘚嘚的踏过樊城那极高极坚固的城楼,在阳光照射下所形成的阴影,逐渐走向光明。
她高高扬起手中的马鞭,挥舞着,急速的马鞭,在与空气的剧烈碰撞中,发出一声声噗噗的声音,几乎掩盖了她的轻语声,“我回来了……”
大魏景和六年,因重病迁离京城,远避樊城的西北王,大魏皇室的义女,昭宁公主安雅,在王府昏黄摇曳的灯光下,伏在书桌上,握着毛笔,艰难的写下了一封字迹歪七扭八的奏折。
明黄色的御制洒金笺上,只写了一句气势恢宏,牛气冲天的话,“李智宸,我要回京。”
普天之下,敢这样嚣张的和一国之君,如此大喇喇,老脸皮厚的表达个人意见的,独此一人,别无分号。
当密封的奏折,由小严公子亲自携带着,小心翼翼的背在身后,一路风餐露宿的送到了御书房的那张全天下最宝贵的小桌上的时候,整个朝堂都被这封含义深重的奏折,惊起了轩然大波。
一时间,朝堂上,百官中,安大人要回来了的消息,仿佛竟有了和叛军攻进皇宫一样的震撼效果。
这三年,实在是太久了,安大人也着实是太安静了一些,他们似乎已经忘记了大魏的历史上,那位曾经大放异彩,绚烂夺目到无人可以直视,却又昙花一现,汇入历史长河中悄然无声的安大人了。
然而御书房中,李智宸用特制的小刀划开封着奏折的火漆,按捺下因激动兴奋而跳动的过于欢快的心脏,他欣然一笑,用沾着朱砂的御笔在折子上批注,准其所奏,并赐以半幅銮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