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军事历史>大时代1902>339.第339章 南北议和(六)

第三百四十一章南北议和(六)

“刘都督愿意对宫保大人保证,如果宫保大人愿意拥护共和,则江苏将全力支持由宫保大人担任民国第一任大总统。”

公共租界内某间隐蔽的会所包厢内,上海维系会会副,上海实际上的市长、刘继业的堂哥刘继嗣双手合十摆在下巴上,微笑地看着眼前的唐绍仪。

之前工部局招待的晚宴中,曾以车马疲劳为由而提前离场的唐绍仪,此刻却非常精神抖擞地回望刘继嗣,轻笑道:“慰亭在来前就与我提过了。若非知道有刘都督与季直公秉持公心,我也不会轻松地来此上海。”

“南北议和关系中国之未来!如今乱局已经进行的太久了,能够收拾局面的只有袁宫保一人而已!不过从公心而议,满清是必须要被翻过的一页……更何况若还有个朝廷在,宫保大人也无法完全施展自身才能不是?”

唐绍仪微微点头道:“我自幼渡洋,素受共和思想,近实质上政治观念与民党无异,当会极力劝告慰亭接受共和之国体。”

“对少川先生的公心与才华,刘都督与在下都是极为放心的,在此次南北和谈中我江苏作为半个地主,必会全力配合少川先生的主张,争取使和平早日重现于中华大地之上。”

“有刘会副这番话,我对这次和谈就更有信心了,请会副向刘都督转达我之诚挚谢意。”

江苏军政府内,无论是刘继业还是张謇,对当前的局势看法都高度一致,认为在确立共和后将收拾局势的大权交给袁世凯来。

同盟会在南方虽然暂时还很热闹,声势还很壮,但是其实已不能长久,其统治根基非常薄弱,一个不慎都会出大乱子。更何况同盟会诸人并无治理国家所必须要的经验,把国家交给这样一批外来汉,是立宪派绝不放心的。

相比之下,袁世凯最为立宪派士绅们所熟悉、治理地方的经验和成果都有目共睹、在清廷内历来是推动立宪和新政的重要官员。对于张謇而言,在政治理念和私人交际方面都与袁世凯非常熟悉。

在当前南北一时都无法奈何对方,只能沿长江‘划江而治’的局势下,江苏与安徽两省足以成为左右局势的重要势力。

虽然之前刘继业曾与袁世凯闹过一些不愉快;不顾袁世凯反对毅然拿下安庆,以及出兵津浦线与段祺瑞的第三军狠狠干了一架,但是后期刘继业也留了余地将被包围的段祺瑞三万军队放回北方,更与袁世凯再次达成了协议。

袁世凯不仅是成熟的政治家,更是一个实用主义者,在两方合作的收获要大于翻脸、在此时他还需要刘继业的时候,心中的不愉快自然不会阻碍其与之合作。哪怕已经对刘继业颇为反感,起码在当上大总统之前,袁世凯还是需要稳住刘继业、争取到其在南北和谈中的支持的。

双方都有合作的默契,暂时的目标都一致,有风头正高的江苏站在袁世凯身后,唐绍仪对这次和谈的成果极有信心!

###################################################

在5月25日、28日、6月1日举行的前三次会议上,南北和谈双方就停战罢兵问题达成了一致,实质上是正式追认了湖北前线清军第一军总统冯国璋与民军前敌总指挥赵声所签订的停火协议。除了湖北战局之外,江苏革命军在苏北、清军在山东、以及四川的战局都平稳下来,无论哪一派势力都不得在停战罢兵期间进行军事行动。

在6月4日举行的第四次会议上,伍廷芳再次将政体问题拿出来讨论。由于前段时间唐绍仪一直没有就共和立宪还是君主立宪给出正式的答复,因此这次会议中伍廷芳态度坚决称,如果不承认共和,就无法进行议和。他劝告唐绍仪说,他自己以前也赞同君主立宪,但现在中国的情形与过去不同了,文明程度已经达到可以实行共和民主的地步。况且清帝专制让中国衰败到如此地步,为什么还必须保存君位呢?

唐绍仪依然玩起了太极,并不从正面回答其问题,而是笑道:“我共和思想尚早于君,我在美国留学,素受共和思想故也。今天双方所讨论的,不是反对共和的宗旨,而是寻求和平实现的方法。”

然而私底下,唐绍仪却与同盟会沟通,称自己并无反对共和之意,会在此问题上与民党保持一定的合作。

而北京方面,袁世凯在收到唐绍仪关于和谈的汇报后,也加紧了他对清廷内部以良弼和溥伟为首的满清贵胄为代表的,要求坚决维持‘君主政体’不变的所谓顽固派的分化拉拢。

首先是因袁世凯上台最后自行隐退的前摄政王、当今皇帝的生父载沣。此人本是良弼等人密切拉拢的对象,若是能将载沣也拉入阵营,则对付‘奸佞’袁世凯就更有把握了。

然而施政三年来他费尽心血、举步维艰地操舵大清国努力度过一个又一个难关,真心实意地朝立宪的方向前进。如此用心良苦,却最终酿成了辛亥巨变,换来的是举国反叛,自己一切努力付诸东流!

载沣如何不会心灰意冷?

更何况有老谋深算,早就被袁世凯用银子喂饱了的庆亲王奕劻在载沣耳边吹风,使得载沣自从卸任了摄政王职务后就闭门不出,充耳不闻政治事。哪怕南北和谈开启后良弼数次登门拜访,再怎么苦口婆心地劝其出山,也是无用。

北京那边袁世凯在积极策划针对上窜下跳的良弼众人的对策,上海这边在


状态提示:339.第339章 南北议和(六)--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