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陀罗不论是买来的或不是买来的,都应强制他们从事奴隶工作。因为他们是被自存神创造来侍奉婆罗门的。首陀罗虽被主人解放,但不能摆脱奴隶地位,因为这种地位对他是天生的,谁能使他摆脱呢?”
“婆罗门穷困时,可完全问心无愧地将其奴隶首陀罗的财产据为己有,而国王不应加以处罚;因为奴隶没有任何属于自己所有的东西,他不占有主人不能夺取的任何所有物。”
《法典》中专门说明,前三个种姓可以诵读《吠陀》经并参与宗教祭祀,通过“入法礼”获得第二次生命,死后可再投生于世,因此被称作“再生族”。其中,婆罗门死时只须拜神诵经,即可归返宇宙本体之梵天;刹帝利及吠舍族,除诵经祭祀外,还须苦练修禅,方可生入梵天;首陀罗则没有祭祀与听闻圣典的权利,因而也就没有未来,他们永远不能获得“解脱”,故称为“一生族”。
“一生族”究竟是什么意思?是否意味着死后就什么都没有了,无法转世?玄奘百思不得其解,因为后面还有这么一段话——
“盲目服从精于圣学、德名卓著的婆罗门家长的命令,是首陀罗首要的义务,并给他带来死后的幸福。”
死后的幸福?玄奘觉得更加纳闷,既然首陀罗被剥夺了参加宗教仪式的权利,因而只能是“一生族”,在这种情况下怎么会有死去的幸福?
他接着往下看——“首陀罗身心纯洁、服从高等种姓的意图,出言温和,不骄不矜,主要依附婆罗门者,取得较高的转生。”
真是奇怪啊,玄奘心中暗想,身为“一生族”的首陀罗居然还有“较高的转生”,这是否矛盾?还是我的理解不对?
不管怎么说,这部书是以种姓制度为核心,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了。虽然它的涉及面很广,个人、家庭和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包罗进去,然其最主要的内容还是论及各种姓的地位、权利和义务,规定了人们对违反种姓制度的行为的奖罚。
“旃荼罗”的出现就是惩罚之一,《摩奴法典》第十章关于“杂种姓”中就明确地说:诸杂种姓产生的原因在于诸种姓间的通奸、娶禁止娶的女子和放弃本业。
这其中,“娶禁止娶的女人”是最恶的行为,《法典》称,逆婚所生的杂种为“旃荼罗”,是最暴恶卑贱之人,触之不吉。嫂索行者玄奘
《法典》中还规定了各种姓的职业,允许高级种姓的人在不得已时从事较低种姓的职业以谋生,而严禁低级种姓的人从事高等种姓的职业。事实上,由于没有接受过教育,低种姓者也不太可能从事高种性的职业。
玄奘不禁又想到了佛陀,当年佛陀在恒河一带传教,宣扬众生平等、四姓平等。《摩登伽经》中就曾明确地说过,婆罗门与旃陀罗,并无任何区别。这样的说法用《摩奴法典》的标准看,是完全不能忍受的叛逆。但是当时似乎也没有人拿着《法典》来对付他,虽然佛教与婆罗门教的斗争很激烈,虽然佛陀也遭到了很多诽谤,但总的来说还算柔和。他是怎么做到的?除了佛陀超强的智慧和感染力外,还有没有别的原因呢?
继续看下去,他很快便找到了原因,书中第十章中说,那些曾经侵入印度的波斯人、希腊人、塞种人等都是堕落了的刹帝利。摩奴的时代怎么会有这些人?还“曾经入侵”?特别有趣的是,这里面竟然提到了东方的秦帝国!
玄奘不禁微笑了,《摩奴法典》假托是“世界第一人”摩奴所编,但其实它成书的时间绝不会早于秦朝,甚至不会早于汉朝,因为塞人入侵印度是发生在汉朝时期的事情。
而佛陀则是与春秋时期的老子、孔子同时代的人。这也就是说,佛陀住世的时候,这部所谓的梵天所著、摩奴所编的《法典》还没有问世呢。
将摩奴的名字置于书首,无非是为了宣示书中的内容具有最为悠久的来源,和最为崇高的神圣性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