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拿出了一小块上面有‘nn’两个字母的铅笔屑,在字母的后面还有一小截的空白木屑。
“你能明白了吗?”
“没有,到现在我还很疑惑。”
“华生,我总是嘲笑你不聪明,原来这世界上还有别人也不聪明呢!‘nn’
这两个字母是一个词语结尾处的两个字母。最普遍的铅笔厂牌名莫过于约翰·费伯(johannfabe)这是你们应该知道的。当铅笔用到了‘johann’这个字后还剩多长也就很清楚了。”他在灯光下又拿起小桌仔细查看,“如果他抄写使用的纸张很薄,就会有一些笔迹透过来,并在光滑的桌面上留下痕迹。但是我却没发现什么。我想这里也没有其他的东西可以看了。至于中间这张桌子上的这小团东西,就是你之前提到过的那黑软泥般的东西吧,它有一些中空的角锥形模样。就像你所说的,它里面混着细木屑。这一点非常有意思。另外,这个割痕——我能够肯定是割痕。但是最初细细的磨痕,最后则留下了一个边缘不整齐的小洞。索姆兹先生,很感谢你让我注意到这案子。请问,这扇门通向哪里?”
“通向我的卧室。”
“案发后你去过里面吗?”
“没有,我当时只顾着来找你,并没进去。”
“那么,我想去看看。啊!真是一间迷人的老式房间!请你们在门外等一会儿,我检查完地板再让你们进屋。不,我并没有检查出任何线索。索姆兹先生,这块布帘是干什么的?你经常在布帘后面挂衣服吧。如果有人想躲藏在这房间里,他肯定会躲在这块布帘后面的。因为床太低了,而衣柜又太浅。我想不会有人在后面吧?”
福尔摩斯拉开那布帘之时,从他那认真的机警的态度我就知道,他已经做好了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实际上,布帘被拉开以后,里面的衣钩上只挂着三四套衣服。在福尔摩斯要转身之时,他突然间蹲下身来,腰弯向了地板。
“看!这是什么东西?”他说道。那是小块黑色的形状像金字塔的东西,好像是密封玻璃用的腻子,这跟书房桌子上的那块是一样的。福尔摩斯将他的发现托在手心,把其举到电灯下仔细查看。
“索姆兹先生,这位闯入者在你的起居室里和卧室都留下了一些痕迹。”
“他想去卧室做什么呢?”
“事实已经很清楚了。你突然回家,等你到了门口,他才发现。为了避免暴露自己,他在情急之下躲藏进了你的卧室。”
“哦上帝!你的意思是说,我在起居室和班尼斯特谈话的之时,这个人一直隐藏在我的卧室,但是我们却并不知道?”
“我认为是这样。”
“福尔摩斯先生,也不排除另外一种可能性。你是否注意到了卧室的窗户呢?”
窗的框子是镀锌铁材料的,一共有三扇,其中有一扇是有合页的,人可以钻进来。”
“确实如此。由于这扇窗子处在院子的一个视觉死角上,因此根本无法察觉。
嫌疑人很有可能是从窗户进来的,他在穿过卧室时留下了些痕迹,当他发现门开着,就趁机逃跑了。”
福尔摩斯不耐烦地摇了摇头:“实际一点来说,与你同住的三个学生都会用这个楼梯,而且还都会经过你的门口,对吧?”
“没错。”
“他们都会参加这次考试吧?”
“是的。”
“这三名学生当中,哪位是最有嫌疑做这件事的呢?”
索姆兹面露难色,说道:“没有证据不要随便怀疑人。这个恐怕很难判断。”
“你将他们的情况简单讲讲,找证据就交给我了。”
“那么,我简单地描述一下住在这儿的三个人的一些情况。三人中住在最底下的是一位优秀的学生,同时也是个优秀的运动员,叫吉尔克里斯特,他非常出色,不仅参加了学院的板球队和足球队,还在低栏和跳远上都得过头奖。不过他的父亲是名声不好的扎别兹·吉尔克里斯特勋爵,并且因为赛马而破了产。这个学生很贫穷,但是他也很勤奋努力。我认为他会有出息的。
“三楼住的就是我之前提到的,名字叫道拉斯·瑞斯的印度人。像大多数印度人一样,他是个个性安静内敛但是难以接近的人,他的学习成绩非常好,只不过他的希腊文稍差。他为人稳健,办事也非常有条不紊。
“顶楼住的是名叫迈尔兹·麦克拉伦的学生,他的才华得到了大家的公认。
实际上,如果他想努力学习,可以学得非常出色。但是,他却无视学校纪律,作风散漫,常常破坏纪律。第一学年,他就因打牌差一点被校方开除。这一学期,他也是混过来的,我想他一定很怕这次的奖学金考试。”
“你这么说是在怀疑他么?”
“我不敢过早下结论,但在这三人中,我认为他做出这种事的可能性比较大。”
“好的,索姆兹先生,现在让我们和你的仆人班尼斯特见见吧。”
眼前的这位仆人身材矮小,年龄大约有五十来岁,他头发斑白,虽然脸色苍白但是面容干净。现在,他依然因受到了这件破坏了他平静日常生活的突发事件的刺激而无法平静,他的手依然无法控制的颤抖,圆脸也因紧张而扭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