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个时候有活人从这里经过,一定会被我吓死。月黑风高,阴风嗖嗖,一个披头散发的小萝莉坐在尸坑边发呆。多像那些狗血的惊悚片里的情景。想想就觉自己很悲催,又觉得确实有些好笑。
好吧,言归正题。
剩下的我需要立刻了解,我现在究竟身处什么历史时空里。有没有活着回去的希望。
手里也没个手表,也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间。看着月上中天,应该至少是凌晨左右。想着电视剧里的情景,那么多尸体肯定会有野狗野狼什么的出没。刚才的时间属于认清事实,现在的时间应该想着怎么面对事实。
瞅着自己这小身子骨,就算现在还活着,过会来了只野狼什么的也还是死的份。也不知道这小身子骨,再死一次,我能不能回去。不过想到这里,立刻想抽自己,人家好不容易死而复生,那么瘦弱的身子,那么童真的年纪,我就这样想让人家死掉,我这不就是谋害儿童吗?再说了就算这孩子给我再害死一次,也不定我就能回去。
狗血的老天让派我跑一趟一定有他的原因。我是因果论的强烈支持者,虽然我不信佛。冥冥之中,老天自由安排。就比如我那惨绝人寰的初恋,所有人都觉得我和大胖能成,结果我们俩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两周就掰了。原因,只因为睡在我下铺的某妞对他说了一句话,他就和我主动说了再见。
这就是上天的安排。谁叫那天我不在宿舍去水房打水了,谁叫大胖那肥大的身子居然灵巧的翻铁门偷跑进了女宿舍,谁叫给大胖开门的女生抱着一坨湿漉漉的长发,谁叫那女生对大胖说了一句,“来得正好,帮我倒水冲一下头,泡沫还在头发上。”
从那以后我就相信了宿命论,从那以后我就相信了因果论。他们俩最后结婚了。这就叫宿命。因为我以前经常半夜在上铺蹦蹦跳跳,在多次协调无果后,所以下铺那妞处心积虑抢走了大胖。这就叫因果。
首先我肯定一点,狗血的老天不会平白无故的让我来一趟。其次,既然让我来了,自然是有事让我去做。也许是件很索然无味的事,也许是件逆天灭地的事。谁知道呢,反正既然来了,又不能去寻死腻活。索性还是老老实实本本分分找个办法活下去。
再说了,以自己的本事,活下去,活得好应该不是件难事。
于是迈开步子,举步维艰的走了几步。实在走不动,浑身没有一点力气。想来这孩子死的太可怜了。
反正也没人看,索性趴在地上往周围的树边上挪。匍匐前进了十几步,找到个不算瘦的树干靠着坐起。等吧,等着天亮一切就明了了。
这个时候如果有一碗永和豆浆,再来一根油条,生煎包、单面煎蛋……脑子里不断的闪过这些美食的图片,想完了又想抽自己。想来干嘛,望梅止渴画饼充饥只能让自己陷入绝望。
不过转念又一想,好歹心里有个安慰,就像卖火柴的小女孩,想想总是可以的吧。人家想着想着不就睡着了吗,我也可以。睡着了就不饿了。
于是可怜的我,紧紧的抱着双膝,不停的想着我曾经吃过的美食。所有的,所有。大闸蟹、烤羊腿、黑椒牛排、剁椒鱼头、担担面、巨无霸、羊肉串、鱼丸、千里香馄饨、臭豆腐……
然后。
我真的睡着了。睡的还挺香,感觉自己又回到了属于自己的时空里,睡在逸着阳光香味的羽绒床垫上,盖着老妈亲自找人去弹的踏花被。因为趴着枕头上,我的老毛病又犯了。口水啊,口水。黏黏答答的,湿了枕头。我还想呢,还好老妈回老家去了,否则看我这睡相又要把我狠批一顿。
然后。然后。
我听见了一声凄厉的叫声,不对简直可以用惨绝人寰来形容。我是硬被这声音吓醒。